“日前,有關檢察機關就山東省慶云縣環保局、貴州省錦屏縣環保局和福建省清流縣環保局不依法履行職責向有關人民法院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1月13日,貴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確認錦屏縣環境保護局對企業污染環境怠于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違法。這些新聞傳達出一個強烈的信號——今后要是繼續做和事佬、不敢嚴格執法,那么相關責任人將承擔法律責任”。(人民日報,1月25日)
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依法治理的推進,小康社會的到來,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質量的上升,環保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心,而法制的滲入,更讓人們覺得新穎。筆者認為,光顧著新穎是不夠的,我們還得進一步細究。
緊握法制戒尺,卡住放任口子。環保治理建設,不是今日起,明日停的工程,而是深入基層,層層推進的建設。由此,要想重溯清源,就得明確法制,明確職責,明確管理,堅持嚴行環境準入政策,嚴管行政審批通道,嚴懲污染不良后果,遵循依法辦事,對污染問題妥善調處。
緊抓落實推進,嚴行法治規定。光有標尺不執行,無異畫餅充饑等于零,要想有血有肉的推行環保治理,領導干部就得上鞍立架,踐行盡責,依規辦事,在治理中,彰顯魄力,積極做到敢管、能管、管好的態勢,切不能為了短時的利益斷送了長遠的前程,為了暫時的余益而丟棄了未來的發展,對該治理,不治理,該嚴控的不嚴控,如在工程減排上,亂放任,棄管理,在結構減排中,慢拖延、長滯留,最終造成丟了西瓜撿芝麻的結局。
為此,過去的教訓告訴我們不能光想著亡羊補牢,那樣未免會讓人覺得嘆息。如今法治環保的重要性世人皆知,那何不趕快行動起來,只要環保部門積極做到盡職盡責,監管部門夯實推進監管工作,人民群眾積極樹立環衛意識,那么實現綠色生態指日可待。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縣合江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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