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長武縣委組織部了解到,為破解鄉鎮干部在“走讀”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頑疾”,該縣明確規定,凡是夫妻雙方均在鄉鎮工作的,一方若提出申請調回縣直部門工作的,組織、人社部門應予以及時調配。(摘自陜西傳媒網)
干部“走讀”問題存在已久,雖然各級地方政府采取了各種措施予以治理,但近年來,由于下派掛職干部數量增多、干部易地交流頻繁,城鎮居民生活方式的巨大變化以及城鎮交通的飛速發展等原因,干部“走讀”在各地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且有增多趨勢。
干部“走讀”的弊端顯而易見,比如脫離群眾敷衍履職,公車接送滋生腐敗,遇突發情況難以迅速處理等,因此在社會輿論傾向于負面的情形下,一些地方政府在出臺治理政策和方案時常出現“一刀切”的現象,片面強調對所有干部禁止 “走讀”,雖然初衷是好的,但是這種略顯粗暴的治理方式實際上很難取得好的效果。要治理干部“走讀”不僅要治標還要治本,不僅要完善管理制度,還應當注重人文關懷,只有多措并舉,才能讓干部自覺自愿地把心和神放在自己工作的地方。
治理干部“走讀”首先應當加強思想學習,統一思想認識。全面加強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干部生活作風建設,保證干部隊伍的純潔性;著力增強黨員干部深入基層、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嚴格管理干部和關心保護干部相結合,保持干部隊伍積極進取的工作狀態。其次要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和請銷假制度,落實領導干部帶班、值班制度。并且結合干部考察、考核和開展社會評價工作,把領導干部“走讀”問題納入其中,與年終目標考核、干部提拔任用掛鉤;完善干部激勵保障制度。最后要突出人文關懷,改善干部工作環境,統一改造居住用房和文化體育設施,豐富業余生活,從軟件和硬件上優化干部在機關的生活條件,同時靈活運用輪流值班、換崗等方式,結合干部家庭的具體情況予以平衡協調,讓干部既可以做好本職工作又可以兼顧好自己的家庭。
作者單位:安州區法院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