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人大法工委對某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進行糾錯,其中明確指出: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沒有法律依據。同時,國家紀檢委也查處了河南省信陽市息縣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層層加碼、檢查考評過多過頻、搞“面子工程”等問題;貴州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打卡式調研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也被中紀委查處并曝光。
禁煙花爆竹、過分檢查考評、打卡式調研,“一刀切”運動式專項整治等,這些都是折騰農民的典型做法。例如煙花爆竹作為農民傳統文化中最具儀式感的載體,一些地方以“移風易俗”或“環境污染”的名義,搞“一刀切”的禁止,對煙花爆竹圍追堵截,折騰得農民群眾怨聲載道。幾年前,有一個縣過春節為了禁放煙花爆竹,大年30晚上全縣全體干警和基層干部全部出動,折騰了一整夜導致全縣的人民群眾都沒有過好年!當前盛行的各種檢查評比和驗收過關,一旦過度就不僅折騰農民,而且折騰基層干部,檢查評比中農民不僅要做表面文章,甚至還要背誦口號和應對上級檢查的盤問,做各種入戶檢查的應對準備;如果是大一點的領導打卡調研,不僅要一眾官員陪同,甚至還要警車開路,警察站崗清障,最終折騰的也是農民,甚至還會造成城鄉交通擁堵。
折騰農民,我們已經有了很沉重的歷史教訓。大躍進時期,我們動員農村各個生產大隊大辦“吃飯不花錢”的公社食堂,農村里每家每戶不會再開火做飯,一日三餐都是在大食堂吃飯,但大食堂終究不切實際,最終不得不散伙。生產大躍進時農民種糧畝產被浮夸到上萬斤,據說領導檢查的時候,就折騰農民把別地的糧食堆到一個地方以示上了萬斤。在全民大煉鋼鐵時,農民甚至被動員砸碎新鍋完成鋼鐵任務。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村勞動力有了剩余,但是還不允許農民外出打工,曾經一度把農民工作為盲流折騰著,對于農民去城市打工四處圍堵。
在當前的鄉村振興中,還有一些地方在折騰農民。比如,一些地方搞鄉風文明建設對農民的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這也不準,那也禁止,盲目搞“一刀切”的破舊立新;有的違背鄉村傳統和農民感情,用超高道德標準要求農民,如農民辦酒席要申報審批,用什么菜有規定,最近某地竟規定農民辦酒只能辦5桌;甚至有個地方規定農民蹲著吃飯都要罰款20元。有些地方為了環境衛生不讓農民養雞、養豬,不讓農民燒柴火做飯。有些地方“一刀切”拆大棚房,把鄉村旅游和設施農業不分青紅宅白全部拆掉了;有些地方“一刀切”整治“非農化”“非糧化”,把農民種了多年的經濟作物都“化”掉了,這些折騰的都是農民!
總的來說,折騰農民的病根主要是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調查研究問題,擅自動用權威搞主觀臆斷,忽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動不動就用政治壓人,出臺的政策和措施不切實際,執行這樣的政策和措施,很容易造成折騰農民的問題;形式主義只注重表面形式,不講本質,喜歡搞“一刀切”的運動式措施,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時候,往往一個好的政策,到了基層實施起來,就成了折騰農民的政策了,如當前的手機APP打卡,填表匯報、拍照留痕等等,一旦搞成形式主義就會折騰農民。當然,折騰農民的原因也是非常復雜的。比如,解放初期折騰農民,是我們誤以為純粹公有制才是社會主義,是我們缺乏社會主義建設經驗,這是好心辦了壞事的折騰。但今天的有些折騰,卻是人為的折騰,有的政策本來非常好,但是一到執行,經過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的“一刀切”推進,就成了人為折騰農民的問題。
鄉村振興作為中國全面現代化的重大戰略,是一場深刻的農業農村革命,中國農民一直是中國革命、建設、改革開放的主要力量,是無產階級的可靠同盟軍。在鄉村振興推進中,我們仍然需要團結農民,把農民作為全面現代化建設的同盟軍,堅持造福農民而不折騰農民的政策倫理底線。
首先,要堅持鄉村振興以農民為中心。以人民為中心,在鄉村就應該以農民為中心,我們的公共政策必須滿足農民的需求,要根據農民的意愿制定各項政策,要改變當前自上而下的政策制訂機制,對于農村政策的出臺,要充分聽取農民的意見,不能讓坐在機關的干部盲目決策,也不能讓充滿理想的專家學者代替農民說話。今后,我們的農村政策必須從農村來,而不是高層出政策、層層發文件,誰折騰農民就要追究誰的責任。
其次,要因地制宜制定農村政策。我國南北農村差異很大,東西發展不平衡,農民的生存方式、文化模式、生產資源等都不一樣。農村政策要因地制宜不能全國一個樣,更不能全國“一刀切”,有些政策應該南北有差異,有些政策必須東西有區別。當前每年都出臺一號文件,每年出臺了無數政策措施,但有些效果是不盡如人意的,不是政策不好,還是有些地方農村的水土不適應。
第三,要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農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是農村的主人,這些話我們一直在說,但是并沒有落實。折騰農民就是沒有落實農民的主體地位的表現。當前,農民在鄉村振興中表現不積極,不是農民的思想覺悟不高,而是我們有一些政策沒有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我們有些地方政府老是要農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比如,土地強制集中流轉、產業強制規模化、集聚化等,農村的基礎設施是上級安排好的項目,農民沒有自主權,亟需的基礎設施卻沒有項目支持。如果農民對鄉村的事情沒有自主權,哪里有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呢。
第四,切實維護好村民自治的權威。村民自治是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基礎制度,尊重農民主體地位,維護村民自治的權威,就是讓農民當家做主。要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充分發揚農民的自主作用,對于村內經濟發展,民生工程,要讓農民自己民主決策,杜絕外界對農民村集體的干預,地方政府對鄉村自治只提供幫助、引導,不能代替農民做決定,更不能強制農民統一發展產業,強制土地集中流轉。
第五,強化農民產權保護力度。農民財產權保護是抵制折騰農民的武器,只有農民的產權保護有力,農民才有底氣抵制隨意折騰農民行為。因此,在保障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要充分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不能隨意征收農民集體土地,不能隨意侵犯農民的宅基地和房屋產權。在耕地用途管制前提下,要適當給與農民土地自主權,對于從事糧食生產的農民,要樹立大食物觀、大農業觀,保護農民的種糧利益,保護農民的種植自由,不能讓農民為國家糧食安全的公共利益做犧牲。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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