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扶貧進入深水區,如何避免“脫貧急躁癥”和形式主義
迫于壓力,出現了虛假脫貧、“福利陷阱”
今年5月,國務院扶貧辦政策法規司司長蘇國霞和調研組來到某縣,當時該縣貧困發生率還在20%以上,而目標是年底率先摘帽。當被問到具體脫貧方法時,該縣相關領導卻無法回答,只說“這是省里派下來的任務”。
蘇國霞說,為了杜絕這種現象,首先教育干部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權力是人民給的,是為人民服務的,不能為了自己的政績傷害人民的利益。”
其次,脫貧的“規矩”制定同樣重要。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要求原則上貧困縣貧困發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區降至3%以下),才能宣布退出。在貧困人口退出方面,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等有保障。
此外,加強監督和考核評估也是避免虛假脫貧現象的手段。蘇國霞指出,各地要組織開展督查巡查,把貧困退出作為重要內容,督促各地實現有序有質量的脫貧。“我們制定了省級政府脫貧攻堅的考核辦法,如果政府在退出的過程中弄虛作假,是要被問責的。對提出要退出、要脫貧的縣、村、戶,都要邀請第三方進行獨立評估,做到客觀公正。”蘇國霞說。
對于尚未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扶貧工作的重點將放在兜底保障。蘇國霞表示,國家扶貧戰略的“兩個輪子”,其中之一是通過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即有一部分靠自己努力確實無法擺脫貧困的群體,國家將給予基本生活保障。自2007年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社會保障兜底在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守住最后一條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中國精準扶貧發展報告2016》,救濟式扶貧是由國家或政府通過向低收入的困難群體、天災人禍中的不幸者,以及因其他各種原因陷入生存危機與特殊困難而無法自拔者,提供最低程度的生活水平,構建低收入群體的社會安全網,也被稱為輸血式扶貧。
隨著救濟式扶貧政策逐步建立、發展和完善,我國救濟式扶貧的基本理念從“救濟”轉化為“救助”,提升了社會安全網的制度功能,強化了政府在脫貧攻堅中“兜底”的社會責任。
扶貧政策進行轉化
在兜底的制度設計方面,各地也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例如甘肅省開展“衛生扶貧行動”,對每個村新建衛生室補助10萬元,計劃2017年前完成2965個貧困村衛生室建設,實現貧困村標準化衛生室覆蓋。吉林省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投向農村,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采取投資籌款、捐款捐助、人才和技術支持等方式在農村開發產業,解決農村的資金短缺、人才不足、發展滯后問題。
正因如此,一些貧困戶雖然得到了幫扶,但自身脫貧動力不足,“蹲著墻根曬太陽,等著別人送小康”,這被一些人稱為“福利陷阱”。
這也是讓蘇國霞真正擔心的問題,因為幫助窮人培養能力,比簡單的資金幫扶更難,也更辛苦,卻是國家扶貧工作的核心。
“國家的福利制度是保基本、保民生的,不是提高福利的,這一條在制度設計上必須明確。”蘇國霞說,不能讓那些勤勞勞動、靠自己的雙手改善生活的人過得不如好吃懶做的人,在制度上設計上首先應堵住這個漏洞,明確扶貧是保基本的。
幫助那些希望通過努力提高生活質量、改善收入的人,讓他們實現自己的夢。例如政府設計扶貧的小額信貸,為他們提供培訓、技術指導,改善生活道路、水電等基本條件。
針對部分地區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出現的形式主義傾向,國務院扶貧辦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切斷形式主義的思想根源,及時糾正扶貧工作中的形式主義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
科學調整脫貧規劃
貧困識別和退出要全面考慮收入和“兩不愁、三保障”。建檔立卡實行動態管理,防止貧困識別和退出不實不準。認真落實《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要求,制定實施細則,精心組織實施。綜合考慮貧困人口規模、貧困程度、發展基礎、工作和投入力度等因素,堅持時間服從質量,科學調整“十三五”脫貧滾動規劃和年度計劃。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癥。嚴禁層層加碼,搞數字脫貧。
防止產業扶貧盲目跟風
根據資源條件和市場需求,量身定制產業扶貧項目,提升貧困群眾的參與度和獲得感。防止產業規劃脫離當地實際,搞“一刀切”,甚至強迫命令。防止不尊重貧困群眾意愿,不考慮市場風險,包辦代替,盲目上項目。防止簡單發錢發物、送錢送物,助長等靠要思想,等著別人送小康。防止隨意擴大政策享受范圍,走“大水漫灌”的老路。
針對駐村幫扶工作,通知強調,主動溝通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幫扶力量,加強駐村工作管理。防止“只轉轉、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地”。堅決杜絕“走讀式”“掛名式”幫扶。普遍建立駐村干部召回制度,對不作為、不務實、不合格的駐村干部堅決撤換。
通知還對減少展板表冊掛圖、嚴格扶貧資金監管、創新調研督查方式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河北共產黨員網(綜合:新華網、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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