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放寬要求!山東非農村戶籍可經營家庭農場
山東省進一步放寬了家庭農場登記要求,今后,不再限定家庭農場經營者具有農村戶籍。
據了解,為支持、促進和引導家庭農場健康發展,2013年5月省工商局出臺《山東省家庭農場登記試行辦法》,此后,這一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迅速發展。截至目前,全省各級工商機關登記家庭農場4.8萬戶,從組織形式看個體工商戶約占82.5%,個人獨資企業占16.2%,公司等組織形式占比較小。
為進一步扶持涉農市場主體發展,日前,省工商局會同省農業廳對原試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出臺了《山東省家庭農場登記管理辦法》,進一步放寬了家庭農場登記要求,不再限定家庭農場經營者具有農村戶籍,允許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或生產經營者。
“此前,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一部分返鄉創業人員有熱情、有技術、有資金,但因為已不再是農村戶籍被擋在了家庭農場創辦者范圍之外?!笔∞r業廳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為改變這一狀況,也為了順應當前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趨勢,山東省不再將“農村戶籍”作為家庭農場經營者登記的硬性條件。
新管理辦法還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內,對照商事制度改革登記便利化要求,對家庭農場登記組織形式、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提交材料、年報等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并進一步簡化。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今日頭條(頭條號/山東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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