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單獨為農業轉移人口建立一套機制,進行投入把他們轉變為市民,那么對于仍然留在農村的人口而言,不能僅僅因為他們沒有轉移而不能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務。這對他們而言也是不公平的,而且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比如,從外地流入的農業轉移人口可以享受的權利和福利,本地的農村人口卻不能享受。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進程,必須首先在城鄉一體化的基礎上進行。也就是說,城鄉一體化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前提。縣(市)域內的城鄉一體化一方面可以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問題,另一方面從根本上解決了縣(市)域內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此外,在城鄉一體化的基礎上可以理順農村人口到城鎮的轉移機制。
以縣(市)為單元,統一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和標準,統一城鄉戶口,實現公共服務城鄉一體化。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確定基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基本社會服務、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口計生服務、基本住房保障和公共文化體育等八個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進行城鄉比較,凡是農村沒有的公共服務都要根據城鎮的設立狀況向農村延伸、補齊,在項目上不存在缺項,尤其是農村普遍缺失的就業和社會救助體系等。另外,要統一公共服務供給標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達到城鄉一體化,如居民養老標準和醫療標準。在統一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基礎上,推進戶口的統一。在縣(市)的范圍內戶口的差別只有居住地地址的差別,沒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差別,都是居民戶。
在基本公共服務和戶口城鄉一體化的基礎上推進自愿落戶制度。本縣(市)范圍內的人口遷移和流動實現資源落戶制度,并允許縣(市)域范圍內的所有人口進行戶籍遷移時不改變他們的任何財產關系,尤其是對于農業轉移人口而言,允許他們保留農村承包地的承包權、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和農村集體經濟的收益權,并且這些權利可以自愿轉讓和繼承。
在縣(市)域城鄉一體化的基礎上,推進跨縣(市)域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出臺居住證制度,任何在本地就業和居住的跨縣(市)轉移人口都可自愿領取本地居住證,持有本地居住證的跨縣(市)農業轉移人口全面納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務范圍,與本地居民享受同等的服務待遇。與就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滿的農業轉移人口可自愿在城市申請落戶。持有本地居住證且在城區依法經營的自營業者,可自愿申請落戶。落戶農業轉移人口除享有公租房與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外,分類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和職工社會保障體系。有用人單位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無用人單位的自營業者及其他群體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
構建包容性社會政策,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社會融入。在城鄉一體化和市民化的基礎上建立包容性社會政策體系。什么是包容性社會政策?包容性社會政策是與以往的以人群劃分作為社會政策實施的前提或標準,具有排他性特點相區別的。這是包容性社會政策的第一個特點。包容性社會政策的第二個特點是其目的除了增進社會福利之外,另一個重要目的是解決社會隔閡,促進社會融合。目前的戶籍制度使社會福利的提供明顯具有排他性,改革戶籍制度是破除排他性社會福利制度的前提。但促進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戶籍制度的改革還必須輔以社會政策的調整,建立包容性社會政策。第一,針對目前中國的城鎮化,要以“開放”為手段,加快推進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體制改革,改變以“管”為內容、以“安全”為目標的農業轉移人口管理模式為以“服務”為內容、以“市民化”為目標的流動人口管理模式。社會政策的取向是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的社會融入,提高他們在城市的歸屬感。另外,改變目前流動人口管理以公安系統為主,集中在治安、計劃生育等方面,而在就業、住房、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主動服務不足的現狀,推進公共服務向包括流動人口在內所有城鎮居民平等開放。第二,建立和完善輿論宣傳引導機制,引導市民與農業轉移人口相互包容。樹立正確導向,完善宣傳教育,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紙、社區服務欄等宣傳途徑,積極引導市民樹立正確地看待農業轉移人口的觀念,包容和接納農業轉移人口。引導農業轉移人口熱愛所在的城市,提高他們的城市主人翁意識感和歸屬感。
(作者單位: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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