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xié)近日發(fā)布的網(wǎng)購商品價格體驗式調查報告顯示,宣稱參加“雙11”促銷活動的商品中,16。7%的商品價格在當天并不是近期低價,假促銷、真誤導等涉嫌違規(guī)行為大量存在。其中涉及天貓、淘寶、京東等多家電商平臺,這些平臺均存在先提價后降價、虛構原價等問題。(12月13日《京華時報》)
不知從何砌“雙11”已經(jīng)代表物美價廉的電商購物文化,“雙11”是陷阱還是餡餅?今年“雙11”之前,中消協(xié)先行入手,組織體驗人員從10月20日到11月25日,通過截屏、錄像、照相等取證方式,對電商平臺的533款商品分別選取了14個時間點詳細記錄了價格變化情況。結果發(fā)現(xiàn),“雙11”當天價格高于平時的比例為16.7%,同時電商的商品質量也是網(wǎng)購者一直存懷疑態(tài)度。部分商家打著“促銷打折優(yōu)惠”的幌子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理以次充好。
電商平臺,如同一個在線的大型市場,每個電商都是進駐這個市場的“門市”而已,市場開辦者和場地提供者具有“守望者”的天職。從法律層面講,對準入者的資質進行審查,對販假的行為進行干預,都是其應當承擔的基本職能。不過問題在于,如何發(fā)現(xiàn)商家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如何對其進行線索的厘清和處理,既是平臺本身面臨的問題,也是外界必須認真面對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否則讓平臺承擔所有責任,甚至讓其集運動員和裁判員的角色于一體,顯然不現(xiàn)實也根本無法實現(xiàn)。
網(wǎng)絡電商人員流動性大、信息不明,所銷售商品來源渠道五花八門,質量沒有保障。有部分電商銷售的商品其實是三無產(chǎn)品,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更可氣的是部分電商專門線下低價收購過期、三無商品,將其改頭換面之后再次高價銷售。
進入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電商是其的代表性產(chǎn)物,它極大的減少了人們外出購物的時間,讓人足不出戶就可嘗遍世界美食。切莫讓黑作坊、黑廠家?guī)ё吡巳藗儗τ陔娚唐脚_的信任,也不能讓電商平臺成為黑心商家的平臺,更不能讓電商平臺成為。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縣片口鄉(x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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