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針對部分駐村扶貧干部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只轉轉不用心、只談談不落實等情況,實施駐村干部召回制度。(8月25日 人民網)
召回本指售出產品被發現存在缺陷而進行收回,是對消費者負責的表現之一。在脫貧攻堅中對“走讀式”“掛名式”干部進行召回,是對群眾負責,是對干部負責,是對干部管理的探索與創新,是治理懶官、庸官,讓干部有所作為、有所必為的有益嘗試。
從統計的數據來看,對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工作中不履職、不作為是干部召回的主要原因。干部召回制度的目的不是行政責問,而是讓干部“回爐淬火、加鋼鑄造”更加優秀。干部召回制度既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劑良方,更是喚醒干部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
干部召回制度是給干部一劑“清醒良方”,治療思想和作風問題。派駐工作看似雖小,但卻事關千家萬戶,關乎群眾的利益。李克強總理曾說“庸政、懶政也是一種腐敗”。有的干部從機關派駐鄉村一線,對鄉村工作不熟悉,不會說“土說”,不會聊“土事”,不能“與民為樂”,與百姓思想“格格不入”。面對農村新形勢、新任務情況不熟悉或研究不夠,開展工作不得要領,幾番下來,于是乎開始“少說話”“少干事”,最后演變為“打馬虎眼”“打哈哈”或“不說話”“不干事”,成為“另類”的“庸政、懶政”。而“召回制度”是鞭策干部的“清醒良方”,時時提醒干部工作要主動,責任要落實,任務要厘清。
我們常說“態度決定行動”。現實中,有些派駐干部工作態度存在問題,思想意識沒有與時俱進,忘記了自己身負的責任,不在狀態,抱著僥幸的心理。自認為派駐是“欽差大臣”,派駐下村只是轉轉不用心、只是“指手畫腳”不落實,認為“干好”“干壞”一個樣,認為“混滿日子”就可以“回去交差”。殊不知,派駐的目的是要幫助群眾脫貧致富,是要帶領一方群眾發家致富,走向小康大道。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干沒干事,事情干得怎么樣?群眾心中有桿秤,若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實是不該。“召回”必然存在“缺陷”,再細細想想這樣的“缺陷”,可能影響的不僅僅是干部的形象,更是服務群眾“梗阻”的“最后一公里”,丟掉了責任,就會失掉一切。因此,要強化責任意識,端正態度,凝心聚力,派駐期間不僅要“想”而且要“做”,做出實實在在的“政績”。
工作存在不足,回爐再造很有必要,有問題就找問題的癥結,有缺點就改正缺點,正是“召回淬火,加鋼重鑄”的目的,讓干部時刻謀事創業的熱情,打破干部“下派”當“巡視”的怪圈,讓干部的務實作風歸位。特別是在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段,更要讓干部“有為才有位”,激發干部的工作活力,做到真扶貧,扶真貧。
作者單位:瀘州市合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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