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記者在貴州、河南、福建、黑龍江等地下鄉采訪時,一些基層干部表示:上級部門連續借調骨干,基層“失血”嚴重,很多工作難以開展。而且,人事關系錯配引起單位內部不團結,助長“求人辦事”等不正之風。(光明網 2016.6.26)
借調作為一種特殊的機關工作人員流動方式,原本是為了解決單位人手不足或專業性人才缺乏問題,但現實中借調“頻繁、太隨意”,甚至催生失序、失范借調等現象:時間越來越長、形式花樣百出、變相違規借調。使得被借調者進退兩難,基層“失血”。近年來不少地方部門或單位存在頻繁借調、違規借調等現象,而借調人員在借調中進退維谷、有苦難言的尷尬遭遇,也持續引發關注和熱議。
“任性”借調,若一邊是少數“關系戶”進步的暗道捷徑,另一邊就是大多數“陪跑族”的無奈辛酸,其容易滋生的基層“失血”、上級“懶政”等危害亟待治理。眾所周知,一些基層單位或多或少存在人少活多的情況,很多職位下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一個部門一個人負責,在一些地方,甚至有的干部職工一人要身兼數職。上級部門不問青紅皂白,來一個函,走一個程序,就把基層人員抽調走了,在沒有人員補充的情況下,基層只有內部挖掘潛力,這種內部挖掘潛力就是增加干部職工的負擔。很多人員抽調往往就是幾個月,甚至幾年,這樣長時間、高負荷的工作量,讓基層人員苦不堪言,嚴重地影響了基層干部的工作推進。而更為任性的是頻繁的借調和長期借調都給被借調人員、借出單位帶來諸多煩惱。例如離開了原單位,一些重要機會與借調人員就無緣了,有的更因為人事考核權在原單位,評優評先都輪不到,除了無盡的加班什么都沒有,更有甚者“忙到沒朋友”。
為此應當健全相關政策制度,首先,若人手長期不夠,完全可以通過增加編制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而一些“清閑”的崗位應當縮減編制。其次,政府機關、上級單位在人員編制和職能劃分方面要進一步優化。對于非必要情況而長期占用基層借調人員的,編制辦應予以清查。最后要糾正政府機關在人員借調上的不當做法,除了通過完善制度建設,還應加大制度的執行力來糾正上級借調機關的官僚主義作風外,還要大力培育與發展社會組織,科學合理地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通過完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來解決上級行政事務過多等問題。
作者址地:廣州市天河區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