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安全問題,無論何時都是中國的頭等大事,也是中國社會穩定,參與全球化競爭的一個重大戰略問題。我國人多地少、耕地資源稀缺、后備資源匱乏,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還將占用大量耕地,因此,穩定耕地數量、提升耕地質量、挖掘產能潛力成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必然選擇。
一、中國耕地質量現狀
“耕地質量”是一個比土壤肥力研究范圍更寬、內涵更綜合的概念,其核心是耕地的綜合生產能力。1999年,國土資源部利用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專項,在全國部署開展了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工作,經過十年努力,首次全面查清了我國耕地質量等級及分布狀況。
(一)耕地質量總體平均中等偏下
依據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評定成果,全國耕地評定為15個等別,1等耕地質量最好,15等最差,平均質量等別為9.8等。將全國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劃分為優、高、中、低等地,其面積分別占全國耕地評定總面積的2.67%、29.98%、50.64%、16.71%。可見,我國現有耕地中,中低等地所占比重較大,耕地質量總體平均處于中等偏下。同時,相當數量的耕地利用不充分,基礎設施條件差。
(二)耕地質量區域差異顯著
從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劃分的12個一級區來看,總體最優的前三位是長江中下游區、華南區、江南區,平均質量等別依次為6.37等、7.07等和8.18等;總體最差的后三位是黃土高原區、青藏高原區和內蒙古高原及長城沿線區,平均質量等別依次為11.84等、12.17等和13.39等。從耕地質量等級區域分布特點來看,氣候條件是決定耕地質量的支配性因素。
(三)高等級耕地與城市化發展重點區域重疊
依據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評定成果,圈定了全國51片優質耕地集中分布區域,約含10億畝耕地,其中6億畝可灌溉,平均質量等別為7.9等。通過分析發現,我國83個50萬人口以上的大中城市中,有73個分布在這51片優質耕地集中區,也即我國最強勁的經濟發展區域與最需要保護的集中連片優質耕地分布區域在空間上是重疊的。這些區域經濟建設占用的多為優質耕地,而補充的耕地則分布相對比較零散,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耕地的細碎化,影響了這些區域耕地質量總體水平的穩步提升。
二、提升耕地質量的主要途徑
(一)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抓好耕地質量的建設性提升
依據《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大力開展以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土地整治,加快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全面推進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設,著力開展500個高標準基本農田示范縣建設。確保“十二五”期間再建成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質量平均提高1個等級,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每畝約增加100公斤。
(二)統籌做好建設占用優質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抓好耕地質量的再生性提升
耕作層土壤是糧食生產的物質基礎,具有不可再生性。建設項目確需占用耕地的,應因地制宜地開展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要堅持規劃先行,對適宜開展耕作層土壤剝離的區域和利用的區域提前做出規劃安排;堅持統籌實施,結合土地整治項目,建設占用耕地與剝離利用同步設計、實施和驗收;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剝離利用,保護生態,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安全隱患。今年,國土資源部將出臺相關政策,明確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的基本原則、重點區域、責任主體、實施管理、激勵政策等,力爭“十二五”期末全面對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盡數剝離、充分利用”。
(三)持續加強耕地質量等級監測評價,抓好耕地質量的管控性提升
依托現有的全國耕地質量等級評定成果,逐步建立耕地質量等級定期更新和動態監管制度。依據《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GB/T28407~2012),今后每6年或10年開展一次系統性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定工作;每年對耕地現狀變化和耕地質量建設等突變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質量等級變化情況,開展年度更新評價;對大量耕地質量等級漸變區域,開展年度抽樣監測評價,依據年度更新與監測評價結果,形成耕地質量等級與產能年度報告。
(四)強化耕地數量管控和優質耕地保護,抓好耕地質量的替代性提升
參照耕地質量等級評定成果,調整劃定基本農田,調整劃定后的基本農田平均質量等級不得低于原有質量等級,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改變或者占用;加強規劃管控,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高等級耕地,切實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管制邊界和管制區域,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建設用地管制邊界;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全面實行“先補后占”政策,積極探索“以補定占”機制,實現耕地占補面積、產能雙平衡。
(五)切實做好耕地的用養結合和培肥地力,抓好耕地質量的保育性提升
充分應用已有農業技術成果,有針對性地提出改良土壤的具體措施,消除土壤障礙因素,培肥地力和平衡土壤養分,加快補充耕地的土壤熟化進程,不斷提高補充耕地質量;嚴格管控用肥,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加強土地整治項目的后期管護,穩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
(作者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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