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門表示,這是違法,下一步還要進行清查
現在好多城里人在農村買房子,然后自己重新設計裝修。微信圈里好多這樣的故事,大家都覺得可有情調,可流行。還有些企業也瞄準這個市場,大量收購農家院,改造后進行經營。11月11日,省國土資源廳、省委農辦、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民政廳六部門聯合簽發了《關于河南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不得發證。
為了詩和遠方城里人到農村建房買院成潮流
11月12日,鄭州80后美女劉女士正式離開她在鄭州居住了10年的房子,來到幾十公里以外的一個小山村,這里,她精心設計的三孔窯洞已經完成。
而在今年國慶節期間,南陽市宛城區城郊鄉的一個村里,一座住宅正在建設。半畝大的宅基地上,建了3層小樓,清一色的仿古式建筑,每層都有300多平方米。院內還建有車庫,修有假山,還要種植竹子。在這里,這種宅院可不多見,一般花個十萬二十萬元建座房子就很不錯了。附近的村民從這兒走過時,都露出了羨慕的目光。這座建筑的主人張先生,并不是本村人,他是南陽市的一名商人,在南陽市有多處商品房,只不過,父輩是農民出身的他,從小就有山水田園的情結,“這兩年,我很多朋友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住宅,周末和放假期間到農村住住,很愜意。”張先生也動了心,于是花10萬元買了一塊宅基地,又花了70多萬元建了這所住宅。“很值得,我把房子的照片發到微信朋友圈里,大家都很羨慕。”張先生高興地說,“朋友看了都說好,要來買地建房,和我做鄰居。”據了解,這個村莊距離南陽市不到30公里,臨近312國道,交通方便,又沒有任何污染,備受城鎮人的喜歡。這幾年,已經有20多名城鎮人來這里購買宅基地建房,有的是直接購買已經建好的住宅,再重新裝修。
是個好生意不少企業來山村收購農家院
買農家院的不都是為了詩和遠方,還有經營和投 資。
在豫北濟源一個山村,村民們的住宅大多是20世紀中期的建筑,富有時代特色,甚至有些還是民國時期的建筑。這兩年,隨著附近的王屋山旅游熱的興起,這里也被帶起了一波民居開發游熱潮。2014年,北京一家公司來到這個村,以每戶30萬元到4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不少村民的住宅,重新裝修后或當做旅館,或租給來寫生的畫家、消夏的城鎮人,生意非常好。“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生意,一次性投 資,長久收益。”該公司負責人劉景介紹,這種模式最先在北京興起,不少企業都在做這種生意,后來發展到全國各地。“濟源是旅游城市,環境又好,有山有水,我們在河南考察了好幾個地方,最后,決定在濟源購買農家院,進行投 資。”他們還在附近的村里租了上千畝地,種植桃子、葡萄等果樹,養殖土雞、豬等家禽家畜,吸引了不少來自鄭州、北京的客人。后來還有不少公司來考察,想收購農家院。“我們也接待了不少。”這個村的村主任介紹,但村民只有是全家都去城里生活了,才會把房子或宅基地賣掉,“好些公司來了以后,都沒有買到。”
新政策明確城里人買農村宅基地、農民住宅不得發證
不過,這種事今后在河南可就行不通了。
省國土資源廳等六部門于11月11日聯合簽發《意見》,指導我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特別是對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明確不得發證。《意見》指出,嚴格禁止搞虛假土地登記,嚴格禁止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對于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辦證。此外,過去農村村民一戶擁有多處宅基地,賣給別的城鎮人,這種事也不能辦了。《意見》指出,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應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通過繼承房屋等其他合法形式取得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其實相關規定早就有了。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第2條第二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違法為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2004年11月,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又進一步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我省也有類似規定,只不過這次是細化了。”省國土資源廳這位負責人解釋,“《意見》出臺后,城鎮人或公司在農村購買的宅基地、住房,是根本辦不下來土地使用證的,也不受法律保護。”
國土資源部門表示這是違法下一步還要進行清查
一紙文件出臺,讓南陽的張先生和朋友們措手不及,一些正準備買宅基地或房子的人,也趕緊停了下來。
“雖然過去政府有文件,說不讓城鎮人到農村購買住房或宅基地,但管理得并不嚴,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我兩個朋友購買的宅基地,時間長了,土地使用證都辦下來了。”張先生說,但《意見》發布后,昨天他到區國土資源局詢問,得到的答復很清楚:這次的政策非常明確和嚴厲,城鎮人到農村購買的宅基地或住房,辦不下來產權證,“只能自己居住,不能買賣。”張先生表示,這對一些想買了等幾年升值后再賣的人來說,影響很大。劉景也表示,不能辦下土地使用證,對公司影響很大。“我們公司本來準備繼續投資,擴大規模呢。但現在政策出來了,就不敢投 資了。另外,以前我們的農家院,雖然沒有土地使用證,但銀行還是能抵押貸款的,現在,銀行也不會給沒有證的農家院貸款了。”還不止于此。“這些年,我們也注意到了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住房或宅基地,公司到農村收購農家院搞開發的事情,這是違法。”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相關人士表示,他們會組織國土資源部門工作人員,對城鎮人到農村購買住房或宅基地、公司購買農家院的,進行一次清查,“情節輕的要收回土地,對情節嚴重的要進行處罰。”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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