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1984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允許農戶經集體同意可以轉包承包地給種田能手,2002年頒布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政策上升為法律規定,十七屆三中全會在《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要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鼓勵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土地流通形式,支持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為農村流通提供了政策指向。
伴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式日益多樣,流轉主體趨于多元化,目前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
(1)流轉面積的快速增長,流轉比例在地區間差異較大。
(2)流轉的形式以轉包、出租為主,互換、入股等形式增長較快。
(3)流轉對象向專業大戶、合作社、企業集中的趨勢明顯。
實踐中,農村土地流轉土地承包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探索,創造出各種不同的農村土地流轉模式,比較典型的有以下幾種:
(1)農村土地互換
農村土地互換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承包土地的承包方為了便于耕種或者規模種植的需要,交換自己的承包地,其土地承包經營權也進行相應的交換。例:新疆沙灣模式,新疆沙灣縣四道河子鎮下八戶村率先發起土地互換,將農戶原本分散在3—4處的土地集中成2塊統一種植,解決土地過于分散的問題,以便于耕種,為了實現連片規模種植,全村所有耕地全部實現互換,互換完成后,全年農戶人均純收入達到8000元。
(2)農村土地出租
農村土地出租是指農戶簽訂租賃合同,將其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農村土地租賃給農業生產大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合作社從事產業生產,土地出租不改變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原來承包土地的農戶繼續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其義務,享受其權利。新參與的土地租賃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對土地承包方履行按期支付租金并不得改變農村土地用途的義務,可以采取現金或者實物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安徽小崗模式最為典型,鼓勵土地向種田大戶、能手流轉,進行適度規模經營,通過組織協調改變土地現狀,以獲得更大的利潤。
(3)農村土地股份合作
土地股份制是以人口落實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為前提,遵循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進行農戶土地承包權的流轉。廣東南海實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該模式首先明確分區規劃,確定股份份額范圍,構建股份合作組織,出租土地或修建廠房再出租,憑股權分享土地非農化的增值收益。
(4)農村土地入股
農村土地入股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戶為了發展規模農業,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折算為股權,自愿走農業產業化發展道路,實現農業生產合作,以土地承包入股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農業生產合作社,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此方式以上海奉賢模式較為典型。上海奉賢做法是:規定入股農戶的最低收益保障數額,每畝土地的最低收益為400元,每畝土地的最低分紅為200元;規定合作社的利潤分配順序及方式。
(5)農村土地轉包
農村土地轉包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承包方將其承包經營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給統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土地轉包不改變原有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原有的土地承包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繼續履行原有合同的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農村土地轉包模式是目前農村土地流通面積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種土地流通形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為浙江溫州模式,主要采用村集體經濟組織主導模式、種糧大戶承包模式和社會化模式。
(6)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
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是指農民以放棄農村宅基地為代價,把農村宅基地置換為城市化、工業化發展用地,進而農戶可以在城里獲得一套住房。與此同時農民自愿放棄農村土地承包權、與市民享受同等的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逐步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公共服務體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土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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