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房屋是可以繼承過戶的,但房屋宅基地不能繼承,繼承人只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到底農村房屋繼承過戶如何辦理?我國法律對農村房屋繼承過程中的宅基地轉移情況又是如何規定的?
農村房產繼承過戶手續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繼承人死亡證明;②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③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④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⑤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或契稅完稅憑證。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宅基地轉移問題
1.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
宅基地使用權是被繼承人無償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是一種特殊物權。因此,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另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產繼承的時候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內部關系來看,屬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進行使用權的繼承。如果繼承人戶口遷出,宅基地使用資格就會喪失,繼承人只能將房屋拆除并將宅基地的使用權返還村委會;如果繼承人戶口未遷出,繼承人可以繼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樣可以辦理房屋繼承過戶和宅基地使用權繼承。
3.宅基地共有權關系有哪些?①因夫妻關系的存在而產生的夫妻之間的共同共有;②因家庭關系的存在而產生的家庭共有;③因遺產未分割而產生的繼承人之間的共同共有。
農村房產可以繼承過戶,但繼承過戶過程中,宅基地不能繼承,能繼承的只是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權。如果要辦理農村房屋繼承過戶,繼承人應該知道怎樣辦理房屋繼承過戶手續,明白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屬性。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韶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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