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縣天保鄉天保村全體村民制定了一份村規民約,全村辦酒席的場次因此減少了八成,節約資金300余萬元。
面對水漲船高的份子錢,說也不管用,勸也勸不住,卻被一紙村規民約給勒住了,這著實令人欣慰。其實,不只是天寶村,全國其他地方不少農村也出臺過各種各樣的村規民約,從遏制份子錢,到制止亂搭蓋,村規民約都帶來了可觀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當然,與一些善用村規民約的地方相比,也有不少地方農村,還沒有真正意識到村規民約的重要性。盡管村規民約立起了好多年,卻被束之高閣,成了擺設。
村規民約是村民們共同價值觀的凝聚,最容易得到支持,執行起來很容易落實到位,往往能夠取得立竿見影的管理效果,鄉村治理要多向村規民約方面動腦筋。基層政府部門應設法將法治理念與村民們的樸素價值觀融合起來,引導村民們自覺守法尊法,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此外也要多聽聽民聲,了解百姓的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得民心的村規民約,謀求事半功倍的效果。當然也要看到,有些村規民約與主流價值相背離,甚至可能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對此,政府部門更要加強引導。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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