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代性的不斷滲入,傳統鄉村社會趨于解構之跡象,然其新的村社結構尚未健全,鄉村社會建設面臨現代性的反掣困境。鄉村社會建設的歷史演變軌跡映射出“社會性”的主體功能,彰顯出了追尋鄉村社會質量的時代特征。社會質量理論意在詮釋個體發展與社會發展之間的內在動力,凸顯“社會性”的主題。而以社會質量為核心的鄉村社會建設無疑會助推傳統鄉村建設模式的解構,更為重要的是有助于正確處理好鄉村經濟與社會發展之間的主體關系,以期提升鄉村社會的整體性福祉。在此過程中,亦不可忽視基層政府在鄉村社會建設中的“有限”角色之作用。將提升鄉民社會福祉為導向的社會質量嵌入到鄉村社會建設,益于建構出一種可持續性發展的鄉村社會,顯現建設“美麗鄉村”之可能。
關鍵詞:現代性;鄉村建設;社會質量;社會性;政府角色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村青壯勞動力由鄉村向城鎮持續轉移,尤其向大城市的轉移,致使鄉村“空心化”問題的產生,并逐漸由初始的“人口空心化”演變成“土地、公共服務以及產業”的整體空心化。此外,還衍生出一系列社會政策的連鎖效應問題,如“38”“61”“99”群體的增加及其社會救助的缺位,鄉村社會建設的內生性人才缺失、社會建設局面的斷裂等。鄉村社會空心化程度的復雜化演進,嚴重挑戰了公共服務及社會治理在城鄉一體化背景下的治國方略。更為重要的是,村社會空心化問題實質上反映出部分鄉村正不斷地走向衰落的厄運,進而阻礙了鄉村社會重建的良性步伐。誠如孫立平所言,“說到社會學面對和諧社會的建設要有一個理念,我覺得這就是‘社會重建’”。而建立美麗和諧鄉村的關鍵在于鄉村社會的重建。對此,中央政府每年的農村工作會議都表示出嚴重的關切之意。隨著各層級政府逐步加大對農村的支農資金和轉移支付等財政投入,社會公共服務的普惠面得到相當程度的延展,農村醫療衛生及社會保障的服務質量得到極大改善,農村居民的人均壽命也顯著提升,然而與城市相比,無論在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上,還是在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供給效率上,鄉村社會的發展都存在不可忽視的短板。研究發展型社會政策的國外學者Midgley認為:在全局性場域內經濟與社會發展倘若未能形成整體性的社會福利增量,那么其所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就必然會失效。市場體制所塑造的個體逐利動機和資源配置創造了中國多年來的GDP成績,對社會建設領域而言,也不亞于一次革命性的治理轉型。勞動力外流和鄉村社會的空心化,使得鄉村社會的公共品供給以及社會治理出現無力的局面,最終的結果催生了“留守群體的鄉土建設無力”“未富先老”等衍生問題,這些已成為當下鄉村社會的普遍圖景。
社會發展的全過程與經濟發展密切關聯,經濟發展提供了促進社會發展的前提與基礎,但社會發展的聚焦點在于社會問題的解決,通過施行社會政策與社會建設項目力促社會變得更美好,這與經濟發展的路徑截然不同。市場導向的經濟增長途徑未必能有效提升社會質量,甚至還有可能衍生出諸多社會問題。據媒體報道,部分農村區域的空心化與老齡化問題的嚴重性加劇,進一步割裂了鄉村經濟發展的后續推進力,當然,這些境況也提供了政府在鄉村“角色進位”中的外在推動力。某種程度而言,鄉村社會建設的深層思考在于如何理順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換言之,政府在鄉村社會建設中應當如何定位,已成為當下鄉村社會建設過程中的現實命題。社會質量的理論內涵在于考察個體發展與社會發展之間的內在張力,而作為社會質量關注的主題,即社會性,必然需要服務于社會發展與社會建設。因此,社會質量的理論視角有助于理解鄉村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政府角色,從而有助于厘清鄉村建設之議題。
二、鄉村建設與社會質量
(一)鄉村建設的困境與突破口
當前,中國鄉村社會正日益趨于衰敗與解構的厄運。而隨著現代性的不斷深入,傳統鄉村社會已然從“封閉、同質化、靜態”走向“開放式、異質化、動態”;而鄉村社會共同體(宗族、血親、村組)亦無法提供有效的社會庇護與社會規范。此外,工商資本、新聞媒體、互聯網等外生因素的“進場”,進一步打破了原先的村社結構,進而解構鄉村社會的主體性,鄉村社會的共同體正面臨著不斷被解構的局面。鄉村社會主體性的缺失、社會認同與歸屬感的失范、鄉村信仰與價值規范的迷失、道德與民風下滑,以及鄉村孝道的衰落等,致使鄉村社會的倫理與規范日漸式微。市場化進程所裹挾的個體理性主義日益彌漫于鄉村社會場域。而個體理性的不斷蔓延,致使鄉村社會的權威認同感喪失,自身社會整合能力被削弱,最終引致了鄉村社會的公眾參與動力下降,鄉村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治理面臨解構的危境。
中國傳統的鄉村社會尚未形成“自由與民主”的土壤,相應的民主制度尚未健全。更為重要的是,傳統鄉村社會的宗族、家族、血親、鄰里等與現代性成長邏輯相互背離,前代性、現代性、后現代性相互雜糅于此。而在壓縮式的時代變遷過程中,中國鄉村社會建設必然比西方社區民主進程更為艱難,更加嚴峻。換言之,鄉村社會與現代性等相互脫嵌,卻無法進行重構與重新嵌入,即傳統鄉村社會共同體產生了“脫嵌”,因制度性保障的缺失而無法有效嵌入到現代性鄉村社會共同體的再造,亦無法實現鄉村社會重建。上述作用機理在現實中得到真實再現:當代意義下的農民工從邊緣的鄉村,走向中心的城鎮發展,極度希冀于城里人的認同,以便于有一天能成為“城里人”。但因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及其所附帶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和城鄉發展文化的異質性,使得農民工的社會融入出現偏差。而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群體自我感覺適應了當下城鎮化發展,拒絕回往家鄉農村,而現實的社會融入又依然影響其個體發展,最終的結果是這部分群體既無法回歸于鄉村社會的生活,又被排斥在城市之外。由此,鄉村社會建設中的個體化發展陷入到二元進退的窘境,內嵌于現代性進程的個體發展反襯出社會歸屬感缺失、認同感下降等現實命題。面對現代性不斷解構的風險,鄉村建設必然是一個漸進式的發展過程,社會個體無法脫嵌于家庭、社會及鄉村共同體,而鄉村建設要求鄉村社會共同體的再造,需要促成鄉村社會共同體互嵌于國家,而以市場化為紐帶的現代性過程無法一蹴而就地完成鄉村重建之路。
通過梳理溫鐵軍、賀雪峰、陸益龍等學者觀點,鄉村建設的三個突破口集中表現為:一是以公共服務供給為現實載體重建村民個體的歸屬感與認同感。傳統鄉土社會是以血緣抑或地緣為基礎所建構出的鄉村社會共同體,以求社會治安、耕種生產、水利供給、信仰與宗族祭祀等正式與非正式支持,最終可獲得鄉村社會的認同感和信任度。在集體經濟時代,鄉村社會生活與公共服務(教育、醫療、衛生等)的供給主要依托村集體組織,村民社員對集體只能歸于服從與認同。而到了包產到戶時期,村民對村集體的依附感驟減,個體自由主義有所蔓延。尤其2003年農業稅費改革之后,村集體因可支配性資源的缺失導致了社會整合能力的下降,原子化村民無法實現社會整合的聚集效應。基于此,筆者認為應該強化公共服務的供給(農村醫療、教育、衛生、養老等),以公共服務維系社會有機體,從而重塑鄉村社會的認同感與歸屬感。二是鄉村文化的重建有助于農民個體精神世界的拓寬。當下的鄉村社會,個體農民雖然從傳統的鄉村倫理抽身出來,但計劃時期的集體主義時代痕跡不可否認地依然存在。裹挾現代性的市場經濟不斷滲入,鄉村社會的個體理性肆意蔓延,鄉村文化陷入衰敗之跡象,由此農村集體行動困境頻頻發生。重建現行鄉村社會文化,強化村民個體的主體性意志世界,使得鄉村文化以村民主體性建設為主。增強鄉村社會文化價值的自身主體性和自覺性,有助于提升鄉村社會個體對現代性嵌入的滿意度。誠如賀雪峰所認為,“受惠于中國城鄉二元的固有結構及其所附帶的制度,這些制度安排并非是現代化的負擔與累贅,而是制度紅利”。正是基于這些被社會所詬病的制度安排為中國鄉村社會發展提供了現代化的穩定器,同時亦為鄉村社會中利益調整提供了可控的彈性空間,為鄉村社會政策制定提供了優選可能。三是重建出強有力的鄉村基層組織體系,以增強國家權威的鄉村社會認同感。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市場經濟的不斷推進,其所裹挾的經濟理性日益蔓延。社會個體的經濟理性所帶來的惡果必然使得集體行動陷入困境,鄉村社會的權威受到挑戰,權威認同與社會整合能力日益衰弱,而這不局限于宗族權威、經濟強人抑或能人的認同,政府權威也受此詬病。鄉村社會內生性的公共參與日漸式微,公共事務的整體性治理遭遇解構的危機。正如上文所討論的,鄉村社會的衰敗厄運,昭示了其趨向于解構之跡象,而此時鄉村社會正處于社會共同感缺失的社會場域中。由此,建立強有力的基層組織體系,以增強鄉村集體組織對資源配置過程中的制度性權威,從而平衡鄉村社會民主認同與社會秩序之間的張力,最終在后代現代化過程中,實現社會秩序與鄉村社會個體權利、民主的社會整合。更為重要的是,要將鄉村社會個體從傳統式的共同體及鄉村社會的規范中剝離出來,通過基層組織體系及行政手段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從而強化社會個體重新嵌入國家場域中的主體性作用,以市場來提供基本社會福利。由此,傳統鄉村社會的宗族與地方性的權威逐漸被解構,替換為行政性質的國家權威,國家庇護取代了地方性庇護制度,建構出整合與互嵌之機制。因此需要因地制宜地重建鄉村社會共同體,使得原先場域內的個體依然可享用到社會福利。
在鄉村社會建設的現代化進程中,傳統固有的鄉村社會結構及其社會秩序正逐漸被解構,但新的村社結構尚未建立,鄉村社會個體仍未從“脫嵌”態勢得以解救,這是當下中國鄉村社會建設過程中諸多問題產生的根源。正如狄更斯所言,“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為此,超越“傳統與現代”“歸屬與自由”的二元對立性思維,在轉型過渡階段中找尋鄉村社會建設的共生變量與制度保障,已然成為當下鄉村社會建設中不可或缺之議題。
(二)鄉村建設與社會質量的基本取向
中國近代以來的鄉村社會建設歷程,凸顯與映射的是國家權力(政府)與社會力量(精英)之間的互動博弈,以及各種內嵌于社會價值的此消彼長。“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作為當下特定歷史階段的鄉村建設方略,與以往的傳統鄉建活動有著本質區別,但也不能簡單地剝離這兩者之間的互動關系,或者說,從傳統的鄉村社會建設演變到當下美麗鄉村建設,這無外乎是國家和社會等多元力量交互作用的結果,最終體現出“社會性”的合理化。那么,在鄉村社會建設過程的背后意蘊了何種價值命題,就成為理解和詮釋當下鄉村社會建設的關鍵所在。
一是社會發展與經濟建設的二元態勢從自然經濟時代的平衡狀態向當下的失衡狀態轉換。百年來的我國鄉村社會建設的演變歷程,其恒久的命題是國家與社會關系,在工業化革命之后,鄉村社會發展的主題又必然地存在市場的要素,以及國家、社會、市場的三要素在鄉村社會建設的各階段中的互動。二十世紀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以經濟發展為第一目標的要素關系轉變為中心議題,鄉村建設有所凋敝,社會政策及社會建設轉變為經濟建設的“副手”。此階段中的鄉村發展局面無疑與社會治理的缺位有所關聯,斷裂了鄉村社會建設的實踐走向。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鄉村社會建設所面臨的諸多問題逐漸顯露,鄉村建設的實質轉變為如何認識和處理經濟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而這也為當下的鄉村社會建設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實踐空間。從這個意義來看,鄉村社會建設議題本質上要重構鄉村社會的“社會性”意蘊,其與社會質量理論的內核是一致的。因此,如何重建高質量的鄉村社會,需要將“社會質量”理論內嵌于鄉村社會建設中。
二是鄉村建設的關注導向是從生活質量向社會質量轉變。改革開放以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發展模式,鄉村社會生活發生了日新月異之變化,鄉村物質生產與供給體系趨于全面,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生活質量呈現出“增量”式變化。但早期的“唯GDP”增長的地方政府發展觀嚴重制約了鄉村社會建設,并滋生出諸多現實困境,如貧富差距、強勢與弱勢群體的差異、土地征收、鄰里沖突、社會結構分化、勞動力外流等。當下中國鄉村建設與發展過程中出現了頗為矛盾的現實圖景:一方面,鄉村社會公眾的生活質量和社會福祉得到了持續性的改善;而另一方面,鄉村社會公眾的負向“怨恨”情緒日漸蔓延,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群體,其對社會滿意度與幸福感表征出“減量”趨勢。物質需求的實現并非是社會幸福感的全部,基本物質需求得到滿足之后,鄉村社會民眾不僅局限于一般層面上的生活質量,而是體現出對精神層面的社會價值追求,以鄉村社會福祉的提升為中心。
社會質量理論為詮釋鄉村社會建設提供了新的理論分析基礎。究其緣由,社會質量和社會建設在內涵和本質上是相互嵌入,且契合的;同時在價值取向上亦可相連通,映射以人為本的共通點。社會質量理論試圖在個體與社會、制度與生活之間找尋張力的平衡,換言之,社會如何為個體提供制度性保障,以增強人的自主性發展。與此同時,社會質量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發展范式,其本質上是抵觸“唯經濟建設”核心的社會發展觀,通過建立以民主、平等、和諧等為內核的可持續性的福利社會,以達到增強社會場域內全體成員的共同福祉。從實質意義來看,社會質量理論所倡導的是既要提升社會福祉,又要以人為本,激發個體潛能,將社會的整體發展與人的個體發展的統一作為衡量的終極目標。
此外,學術界所詮釋的社會建設,基本的指向是多元化行動主體在既定時空場域下協同發揮各主體力量,從而對鄉村社會生活、鄉村公共事務以及鄉村社會組織等進行合作治理,重構穩定的社會秩序,進而提升社會質量。社會建設本質上摒棄了傳統社會發展的“以物為本”“唯經濟增量為主”的觀念,強調社會主體的行為人與社會全面發展的本質觀念,以便于社會主體能夠享受到制度改革所惠及的成果,這與社會質量的取向有異曲同工之效。社會質量與社會建設從實質來看,都強調“社會性”的本體要求,最終都是要實現個體與社會的全面發展,提升社會福祉。此外,社會建設與社會質量亦昭示了個體與社會必然要以社會交往為實踐載體,充分促進個體與社會的廣泛參與。縱觀社會質量理論的溯源,其延續了孔德、迪爾凱姆等人社會本體導向的傳統社會學思想,強調社會人在集體行動與社會的相互關聯,本質上要求社會性的立論邏輯,堅持個體與社會和諧依存的一致原則。因此可以說,社會質量理論映射出“社會性”的回歸,其與以人為本的內涵并非矛盾,同時將衡量社會發展的標準拓展至宏觀視野下社會性回歸之議題。
綜合觀之,社會質量與社會建設在本質上屬于社會本體,以社會性為邏輯起點,兩者之間呈現高度一致性。盡管凸顯社會性的特質,讓渡于具有自治性質的社會本位,但并非要求政府退出社會建設主體,只是政府要做出權利讓渡,轉變為服務者的角色,促成社會的自主性與自治性,最終建構出政府、社會、市場等多元主體共存的社會建設。在鄉村建設過程中,不斷增強社會體系的融合度,提升社會包容、凝聚,進而實現行動主體與社會的全面發展。這些行動價值導向與社會質量理論上能夠相互兼容,集中表征出兩者的同質性。但任何一個社會機體在發展過程會逐漸顯露出其變質性問題,因而,社會機體的重建就顯得尤為必要,從而減控社會質量的變異風險。
三、社會質量與鄉村建設的關系
鄉村建設的內涵凸顯了“社會性”之議題,即作為社會存在而相互作用的人們的型構(Configurations)。正是因為相互作用的社會主體和鄉村建設主體之間的非均衡關系,使得鄉村社會與共同體之間的轉換關系日趨復雜化。社會質量的取向首先是多元主義的反映,是以交往的基本模式為基礎,由此反襯出民主的規范和價值。與此同時,社會質量概念的進一步引入有助于厘清鄉村建設過程中的多重認同,以社會公平正義為認同感的外部顯現。因此,有必要厘清社會質量的概念及內在框架理路。
人在本質上是社會人。換言之,個體是人的社會屬性的表達,人不是原子化的經濟主體,亦不是保持秘密的個體,而是集合各種人際關系的社會存在。人的社會屬性假設表明了社會發展目標是對共同體的參與,最終會因個體參與而實現個體的社會化。因此,有必要對社會質量的“社會性”進行考察。“社會性”不僅僅是規范性的假設,還被間接地定義為一種外在屬性,而這種屬性不是個體決策過程中的一部分,因而也不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實際上,這些都是基于一個錯誤的假設,即個體與社會之間是不相矛盾的。人作為社會存在是相互影響的,這些相互作用構成了集體認同的多樣性,而集體認同提供了自我實現的環境,并且呈現出“社會性”。換言之,各種集體認同的相互作用使得個人的自我實現成為可能。但是個體行動與集體行動往往在現實圖景中表現出聯系起來的特征。因此西方學者Beck等人將“社會性”設想成“構成性相互依賴”的三個階段開放過程之結果,“構成性相互依賴”的三個階段使得兩種基本社會張力關系間的相互作用成為現實,這導致了日常生活中“社會性”的具體化,即人際關系的具體方式,等同于結構、實踐和慣習在非物質層面上的表現。通過兩種基本張力關系的互動,從而建構出“構成性相互依賴”的三階段條件。圖1詳細描繪了社會質量與社會建設之間的關系。
圖1中的橫軸代表了系統、制度、組織與社區、家庭、群體之間的張力關系,縱軸表征個體發展與社會發展之間的內在張力關系。通過兩種張力關系的互動,從而創建了“構成性相互依賴”及其三個階段條件。誠如所討論的,社會性的具體化過程對“構成性相互依賴”的認識扮演著決定性的作用。依據社會質量理論,橫軸的張力關系涉及不平等的行動者之間的互動,這些不平等的行動者間互動產生了極端。兩極端之間同時存在互惠性(Reciprocity)和互動性(Mutuality),兩者相互依賴,相互獨立。換言之,橫軸的張力關系強調了個人與系統、社區間的互動交往。而縱軸的張力關系與橫軸對社會發展與個體發展間的動態關系解釋一致。因此,縱軸的張力關系設計基于非現實(偶然事件)的領域,其關注的是(微觀的)個體與(宏觀的)社會層面的符號、含義、結構、價值、規范、傳統以及對它們的認識。橫縱軸的張力關系不相同也不互補,它們僅僅相互干預或者相互影響。這兩組張力關系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異化。實際上,這些變化很有可能是隱藏起來的,并且只有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以及經過不斷的積累后才能顯現出來。“構成性相互依賴”持續互動的結果以及基礎性的兩種張力關系的相互影響創造出新的政策選擇權。政策選擇權明確或含蓄地以建構性因素和條件性因素相連的結果分析為基礎,由此在以后的階段中,將會開啟一個關于持續互動的新局面。
誠如歐洲學者所認為的社會質量理論基于4個條件性因素:社會經濟保障,指人們所掌握的必要物質資源和其他資源;社會凝聚,指基于共享的價值和規范的集體認同;社會包容,指人們獲得來自制度和社會關系的支持的可能性;社會賦權,指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社會結構能在何種程度上提高個人的行動能力。這4個條件性因素能夠使合格的行動者付諸實踐,并逆向影響能夠影響社會行動者的機會和資源。我們可以通過認識和測度條件性因素所帶來的影響,比如日常的環境、地方或者國家政策影響以及全球化所帶來的影響。由此看出,社會質量理論實現了社會建設研究范式的一次轉換。此外從社會質量的視角來看,社會建設也被理解為人的發展,抑或是個體的自我實現過程。社會日常生活世界的實現,在于作為社會存在的個體自我實現與集體形成兩者之間的互動。社會質量的政策意蘊非常明顯,其追求社會政策的制定應該朝向全體成員共享人類社會發展成果的這一目標。
社會發展的常態性需要增加社會質量的考察,這不僅是政府的責任,同時也是所有人(包括不同階層的)的社會責任。因而對于解決當前公民社會需求具有內在張力的背景下,政府需要尋求社會質量的有效提升。就農村而言,雖然外部公共資源不斷輸入,但是這些輸入在一定程度上偏向于農村社會的強勢集團與宗族勢力,諸如弱勢群體、留守群體以及孤寡老人等的社會質量還值得進一步思考。從實踐效果的反饋來看,僅僅依靠政府投入的外部力量也不可能發展和改善當前農村的民生問題,社會自身的諸多因素不僅影響外部資源在農村的落地,也影響了社會建設的質量。為此,基于社會質量的理論體系,結合鄉村社會建設經驗層面的實踐考察,筆者嘗試建構鄉村社會建設與社會質量的耦合性指標體系(見表1),以期厘清鄉村社會建設的實踐和未來進一步研究的主題。
四、結論性思考
社會質量理論對于鄉村建設而言,其目標是促成鄉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有效融合,進而有助于建立起可持續性發展的社會,內在的價值導向是解構傳統GDP績效為核心的鄉村建設模式。這要求我們反思并厘清當下鄉村建設體系中的政府角色,并將社會質量有效內嵌于鄉村建設的方向。
鄉村建設中政府的角色需求。社會建設要求在社會發展領域不斷地配置和完善社會資源,重構社會結構以及運轉機制,以便能調動鄉村組織和社會力量,正確處理好鄉村社會關系。鄉村建設是以提升鄉村社會的福祉為本質要求,以建設“共建共享”和諧社會為目標,此內涵要求與社會質量理論相互契合。基于此考慮,政府在鄉村建設過程中應扮演“有限主導”的角色。一方面,國家政權在鄉村建設中應作為有限主導力量,而非唯一主導力量,其他主體(村小組、宗族、合作社組織、農協)仍是主體角色。此外,摒棄“全能包干”原則,并動員相關的利益主體,在制度性保障的合作體系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維護社會秩序、社會正義的權能也應表示出有限主導。政府為鄉村社會供給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是基層政府應盡的職責,同時擔負協助建構鄉村社會秩序的內生機制之責。其次,鄉村建設與發展的先導性角色,其主體責任在于洞察村情發展的基本規律,培育鄉村社會的自主性發展。再次,政府應作為非均衡社會發展的調節者而存在。基于鄉村社會在經濟發展、生活質量、民主選舉、政治參與等呈現出區域異質性,這種非均衡發展局面,需要各層級政府以轉移制度等手段來均衡配置資源。最后,整合國家權威的碎片化,規范基層政府的鄉村建設行為。鄉村社會從傳統的“宗族治村”演變成“強人治村、富人治村、混混治村”等現象,國家權威在鄉村社會中進一步地被消解,權威基礎呈現出碎片化特征,需要整合國家力量和規范基層政府的行為,通過制度、政策等實現國家對鄉村社會的重建責任,遏制國家權威的碎片化。
社會質量在鄉村建設中的嵌入方向。首先,構建鄉村社會的經濟保障網絡體系,旨在逐步推行公共福利的城鄉同構體系,拓寬發展型社會福利的普惠面。在現有“新農合”“新農保”的基礎上,重點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層次和水平,健全多梯度的鄉村社會保障網絡。在這個過程中,更要預防國家對農村弱勢群體的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變成基層政府的“唐僧肉”。應當在民生基本保障的第一層次將其以政府問責的法律方式確定下來。其次,增強社會凝聚為主要導向的“文化下鄉”項目建設。一方面是堅持“以人為本”的關懷價值觀,基層政府的公共服務逐步向村級組織轉移,社會治理的組織力量下沉到村,實現鄉村社區事務的常態化解決。同時,強化不同的文化項目載體,積極營造鄉村文化的和諧。另一方面要尊重鄉鄰親屬的鄉村互助式合作,在肯定和尊重雙方差異性的同時并存同質性,實現社會和諧共處的積極村莊價值,以便于在村莊內部形成社會共識。再次,促成包容性的發展政策促進城鄉一體化的社會融合。改變當前鄉村社會的邊緣化處境,需要改革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農村戶口與非農戶口的福利界限需要取消,這一方面可增強農村公民的權益感,一方面也促成相當程度的城市居民向鄉村的遷移。具體說來,一是滿足低收入群體基本公共服務的需要,確保社會公正價值的現實體現。二是強調和凸顯政府對邊緣化鄉村群體本應享有的均等化待遇與公共服務的社會保護。三是應當將鄉村弱勢群體納入到政策受益的共同體,防止社會排斥現象的多領域發生,以使政策的效果趨向合理和公平。最后,創新社會公眾的參與方式,發揮村民在村莊政治參與的主觀能動性,以促社會賦權的實現。要重塑村民的志愿參與理念,再造個體發展與鄉村社會發展的互動結構,從而實現自覺性與主觀能動性的有效統一。與此同時,提高基層政府對鄉村教育與職業教育的財政資金投入,提升農民參政與議政的能力。在鄉村社會發展政策的制定、實施及評估過程中,積極響應和回應政策受益對象的客觀需求以及參與意愿,以激發農民的主體參與積極性和熱情。鄉村建設政策的推行核心在于促進社會質量的提升,充分實現社會發展的全面性,其行動者取向是實現最廣泛的社會參與。
參考文獻和注釋:略
作者簡介:張新文,南京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卡羅來納大學政治科學系訪問學者;詹國輝,南京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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