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已成為當前國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基點和重大戰略部署。筆者將基于新型城鎮化給農業轉移人口家庭帶來的變遷性影響探討相關社會政策的改革與創新問題。
新型城鎮化推動家庭系統轉型
從社會學的視角看,城鎮化是一場劇烈的社會變遷和深刻的社會轉型運動。新型城鎮化將戰略重心由“物”轉向“人”,把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這一戰略轉向帶來的將是農業轉移人口自身發展的劇烈變遷和全面轉型。但農業轉移人口并不是單純的個體,他們生活于家庭之中,且其家庭在城鎮化進程中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第一,農業轉移人口的城鎮化是整個家庭系統層面的城鎮化,不僅涉及農業轉移人口(如農民工)自身,還關涉家庭內的老人、兒童等。第二,新型城鎮化是將農業轉移人口的整個家庭系統由傳統農業社會帶向現代工業社會,是農業轉移人口家庭整體生計模式的變遷。第三,市民化過程中農業轉移人口可能會被高昂的市民化成本(如住房、教育、消費等)拖入經濟困難的窘境,這將削弱農業轉移人口家庭落戶城鎮之后的基本生存能力和長遠發展能力。第四,新型城鎮化將導致農業轉移人口家庭面臨的社會風險趨向多樣化和擴散化。新型城鎮化表面上帶來的是農業轉移人口生活地域的轉移、就業方式的轉變、身份地位的轉換以及角色行為的變遷,總體上改善了農業轉移人口家庭的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但這些變遷在更深層次上可能意味著農業轉移人口失業的發生,以土地為基礎的兜底性養老保障的喪失,以及工傷、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增多等。社會風險的多樣化和擴散化極易將農業轉移人口家庭拖入貧困境地,不利于農業轉移人口家庭在城鎮的生存和發展。
社會政策具備家庭視野
新型城鎮化是農業轉移人口家庭系統層面的城鎮化,因此它在改善農業轉移人口家庭生存環境和質量的同時,也給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之后整個家庭的基本生存和長遠發展帶來風險和挑戰。作為以應對社會風險、滿足民眾生存需求為根本宗旨的社會政策需對此做出有效回應,由此,我們將焦點轉向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相關社會政策的改革和創新。
傳統社會政策多聚焦于就業個體的需求和保障,較少關注個體所生活的家庭,即深入到家庭內部觀照個體在家庭中所扮演角色的需求以及整個家庭層面的需求狀況。這種個體化的、就業取向的政策視野很難應對新型城鎮化給農業轉移人口家庭帶來的風險和挑戰。基于此,本文認為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社會政策應當具有家庭視野,其基本意涵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家庭視野的第一重意涵是社會政策應當具備家庭系統觀念,應將社會成員還原至家庭系統內部,從社會成員在家庭內部承擔的角色入手考察其在家庭內部的角色需求。當社會政策深入家庭系統內部考察社會成員的家庭角色需求時,社會政策便具有了基本的家庭意識。此時,社會政策就需要綜合考慮農業轉移人口家庭系統內的勞動關系、兩性關系以及代際關系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這是形成科學的、合宜的社會政策的基礎。
家庭視野的第二重意涵是城鎮化進程中的社會政策一方面要密切關注城鎮化進程中農業轉移人口家庭社會保護功能的變遷,另一方面要積極維護家庭自身的傳統社會保護功能。西方社會福利發展史表明,社會政策不能一味地承接家庭轉移出來的社會保護功能,而應當通過家庭友好政策支持和強化家庭自身的社會保護責任,恢復和鞏固家庭自身為其成員提供社會保護的能力。這一意涵潛在的政策指向是:在當前農業轉移人口家庭福利供給功能遭到破壞和逐漸式微的情況下,社會政策應當注重培養、恢復、鞏固和提升家庭自身的福利供給能力并以家庭能力建設為本。
家庭視野的第三重意涵是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社會政策的終極目標為提升和增強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之后家庭的整體生存和發展能力,并以此實現新型城鎮化的深入和良性推進。農業轉移人口有序落戶城鎮僅是新型城鎮化的開端,在當前經濟新常態下,如何托底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之后的基本生存安全問題是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相關社會政策改革創新的基本著眼點。同時,更為重要的是社會政策的改革創新還要積極地持續關注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之后家庭的長遠發展問題。只有農業轉移人口家庭具備了自我發展能力,他們才能夠長久而穩定地在城鎮生活,才能為城鎮建設提供持久的動力。
發展型家庭政策促新型城鎮化
致力于發展型家庭政策模式的建構已成為西方后福利國家時代社會政策改革的重要趨勢。這一政策模式在基本層面上強調傳統社會政策不僅應當具有家庭視角,還應當積極考量家庭整體的福利需求以及承擔家庭角色的個體的福利需求。在這一意涵之上,發展型家庭政策模式將社會政策的屬性定位于“發展”。具體而言,在微觀上,發展型家庭政策強調社會政策對家庭自身潛能的發掘,即“賦能”理念;在宏觀上,它則強調社會政策的生產性,即國家所實施的社會政策并非單純的資源消耗,而是筑牢“社會韌性”、增強“經濟韌性”的有力工具。發展型家庭政策模式與“家庭視野”意涵的要求是一致的,二者都強調對“家庭系統”的關注且均注重家庭自我發展能力的復原和增強。
在具體政策實施理念上,發展型家庭政策強調對家庭及其成員的社會投資。一是對家庭的主要勞動力進行就業層面的技能培訓投資。這是增強農業轉移人口家庭生計能力的基礎,也是提升他們落戶城鎮之后家庭發展能力的基本保障。二是對婦女(家庭角色)的關注。恢復和增強家庭自身的社會保護功能,需要家庭政策積極幫助婦女緩解工作與家務之間的矛盾以達至二者之間的平衡。在當前城鎮化進程中,社會政策應當積極關注婦女就業與家庭之間的矛盾問題。在保障婦女工作權利的基礎之上適當滿足婦女對家中老人、兒童的照顧及其他家務的料理需求,具體政策措施包括實施或延長各類休假制度、擴大彈性就業渠道,以給工作女性提供更多的時間照料家庭,如通過發放家庭補助金的形式減輕其在家庭照料方面的負擔。三是對兒童發展的投資,包括兒童基本生活的保障、兒童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等。如西方一些國家會根據家庭供養兒童負擔狀況實施不同等級的現金援助,通過發放兒童津貼來避免兒童陷入貧困;同時加大兒童教育方面的投資,給兒童的健康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新型城鎮化同樣需要加大對兒童發展的投資,以補先前農村(留守)兒童投資的空缺和不足。兒童人力資本的累積是兒童未來生存和發展能力提升的基礎,是保障農業轉移人口世代安居城鎮的資本,也是國家強大的希望。四是對老年事業的投資,積極樹立“積極老齡化”的觀念和戰略。在保障老年人能夠得到充分照料的同時,國家更要增強老年人自我養老和自我實現的能力。在當前家庭壓力與家庭能力嚴重失衡的情勢下,這些措施都是對家庭自我履行社會保護責任和復原家庭傳統自我保護能力的鼓勵和支持。
從國家長遠發展的角度講,在當前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背景之下,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社會政策選擇發展型家庭政策模式具有戰略上的重大意義。第一,發展型家庭政策托底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之后的基本生存安全,是響應當前國家倡導的“社會政策要托底”總體戰略布局的具體體現;第二,發展型家庭政策倡導投資家庭,增強和提升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之后家庭的自我發展能力,集中體現了對中央以“人”的發展為核心理念的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戰略響應;第三,強化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社會政策對家庭的投資,從根本上說就是對當前和未來我國勞動力整體素質的投資,其最終政策效果是我國綜合國力及國際競爭力的顯著增強。
(本文系北京鄭杭生社會發展基金會·完美特設博士生項目(14ZHFD12)成果)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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