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農業經濟發展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重要時期,大力促進農業融資并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已經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現實情況是,多年來農業經濟融資過度依賴銀行信貸資金,但從部分縣域來看,農業經濟在信貸融資發展中主要面臨兩大難題——資金供給總量不足和資金使用效率不高,亟須相關部門進行深入研究并加以解決。
縣域農業融資面臨兩大難題
(一)資金供給總量不足問題。從我國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看,近些年縣域農業經濟進入快速發展期,形成巨量的資金需求并高度依賴銀行貸款。推動農業經濟資金需求快速膨脹有三大主因:一是原有農漁業經濟組織不斷發展壯大,經營規模持續擴張中表現出對資金的大量需求。二是近幾年訂單農業的高效發展帶動了經濟作物種植業和特種動物養殖業的蓬勃興起,生產中形成了持續的資金需求。三是農業經濟的繁榮活躍吸引更多投資者發展特色養殖業,相應增加了配套資金的需求。
從信貸資金供給狀況來看,各銀行對農業經濟的貸款投放增長不快,投放涉農貸款的增速遠低于農業資金需求的增長。一方面是信貸供給機構比較單一。目前多數縣域的農業銀行和郵儲銀行涉農信貸增長緩慢,農村信用社成為相對單一的支農主力軍,但局限于其發放小額貸款的窄幅彈性,難以滿足農業發展對信貸資金的批量式需求。另一方面是農業經濟超抵押額的資金需求。大部分農業經濟主體所形成的資金需求,已遠遠超出其資產抵押額度,再申請追加貸款時面臨嚴重的抵押不足和擔保缺失問題,獲得貸款的能力明顯不足。
(二)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問題。從銀行貸款運用情況來看,銀行對涉農貸款的預期收益較低。一是農業經濟的行業利潤率較低。農業經濟的整體利潤率顯著低于房地產業、制造業、加工業和新興科技產業。二是涉農貸款的審批通過率較低。與制造業、加工業和新興科技產業等項目貸款比較,農業項目的單筆貸款申請金額較小,各銀行向上級行審批通過的難度較大。三是涉農貸款的投放回報率較低。與其他商業性貸款相比,涉農貸款的投入和管理成本較高,并且形成不良貸款的風險相對較大,給銀行帶來的直接利潤不高。因此銀行認為,把信貸資金投放到農業經濟中,從資金運營角度考慮,資金使用的效率較低。
從涉農貸款發放后的使用情況來看,也存在一個資金使用效率過低問題,主要原因是涉農貸款期限大多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吻合。農業經濟發展中對資金的需求有其獨有特征——分散性、急迫性、季節性,并且農業經濟主體發展過程中因規模、產品和經營模式的不同,對信貸資金需求的金額和期限也存在較大差異;但銀行在確定信貸投放對象時,對農業、工業和商業一視同仁,貸款審批往往以一年期為主,且以審批時間為起始點,期限往往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吻合,貸款到期不論生產周期是否結束一律硬性收回,影響了信貸資金的合理使用。
破解農業融資難題的對策建議
通過分析部分縣域金融創新支農實踐,可以初步總結出破解農業融資難題的兩大路徑:一是解決農業融資中的資金總量問題,不能依賴單一的或較少的資金供給者,而要通過制度再安排來增擴供給機構、發揮“鯰魚效應”直接推動目前的涉農金融變成“一池活水”。二是解決農業融資中的資金效率問題,需要各方聯手創新為農業經濟主體增信,有效提升銀行的信貸投放收益預期,并以需求市場細分引導信貸投放的互補配合來追求高效率。
(一)解決資金總量問題:金融體系再安排與政府積極介入。1、積極增設新的涉農金融機構。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需加快引導民間資本增設新的涉農金融機構,并從制度上規定此類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投向農業經濟的比例,確保其“為農而生、促農發展”,發揮新生力量的“鯰魚效應”,有效補充支農資金總量,引導其他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2、運用政策資金引導涉農信貸投量。人民銀行在研究使用貨幣政策工具過程中,考慮適量增加央行再貸款和再貼現資金規模,采取差別對待、重點傾斜的方式,靈活運用此類政策資金重點扶持資金實力不足的涉農金融機構,引導其有效增加農業信貸投入,充分發揮出央行支農資金的信貸撬動作用。3、依靠制度激勵部分銀行信貸行為。有效發揮政策激勵作用,進一步從制度上明確農業發展銀行所承擔的支農政策性業務,如農業科技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農業園區和家庭農場建設貸款等帶有明顯社會效益的貸款,以前期投入為其他銀行的后續貸款來鋪路搭橋;有效利用郵政儲蓄銀行多年因政策性因素所形成的巨額存差,通過完善激勵制度來明確引導其涉農信貸投向和投量,適量擔當支農責任。4、籌資成立農業貸款擔保機構。抵押不足和擔保缺失是農業融資的顯著特征,這種境況下政府出資組建扶持性的農業融資擔保機構非常必要。有條件的縣市政府安排財政出資、或聯合相關龍頭企業籌資組建農業融資擔保機構,籌資規模以不超過財政收入的1~2%來出資將不會引致政府償債風險,但對促進農業有效融資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二)解決資金效率問題:互惠式增信與需求市場細分引導。1、籌資設立農業專項發展基金。地方各級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研究確立優先鼓勵發展的農業產業,通過財政出資和合作社成員籌資等多種方式,設立農業專項發展基金,獎勵引導農業企業和合作社進行技術改良、品種引進和規模擴張等,同時作為農業信貸投入的風險補償,以資金直補的方式來為農業融資增信,實現與農業信貸合作上的新突破。2、培植倉儲公司提供質押服務。對于多數涉農產品加工企業而言,擁有的主要資產就是大量購進的生產原料,如果將其通過倉儲公司進行托管、并與銀行協議進行質押貸款,將倉儲公司的信用引入涉農加工業融資,具有現實操作性。加快培植發展涉農產品倉儲公司,并積極與銀行協作提供質押業務,以倉儲公司的資信來為涉農企業融資進行增信,成為解決涉農加工業融資難題的有效方式。3、引進保險機構參與合作增信。農業產業發展風險是固有的,引進保險機制參與風險分擔、進而為農業發展項目增信具有積極意義。尤其對是那些有房產但無法確權辦證的涉農企業,引導銀行和保險聯合創新信貸產品,以辦理財產險為合作基礎、以風險賠償金優先歸還貸款為合作保障,能夠有效降低銀行對農業產業項目的風險預期。同時在農業融資中探索推行貸款保證保險,能夠直接降低涉農貸款的風險預期。4、運用市場細分引導信貸投放。不同農業經營模式中的經濟主體在資金需求的數量、期限和形式上都存在較大差別,政府及金融監管部門要結合農業融資主體的市場細分,引導不同的銀行選擇不同的子市場進行信貸支持,國有銀行重點支持農業龍頭企業批量式的資金需求,郵儲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重點扶持農戶和中小微企業發展,充分發揮銀行間信貸互補優勢,有效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率。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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