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國許多地方存在著形式多樣的鄉規民約,或記于當地史志中,或刻在村頭碑石上,或在鄉間口口相傳。隨著歲月流逝,很多鄉規民約非但沒有被人遺忘,反而沉淀為厚重的文化傳統,為當地人世代尊崇。
農田、江河、森林是農民世代賴以生存的根基,對于自然資源的重視體現在很多地方的鄉規民約中。在浙江寧波市澥浦鎮的十七房村,為了保護河道清潔,在環村的河岸邊豎有一塊“禁碑”,碑上刻著禁止在河邊放牧、堆雜物、投污物等。如有人違反,就會罰他給每家每戶送一個饅頭。因為“饅頭令”的存在,在十七房村,條條河流水潔如鏡,經久不涸。
除了保護自然資源,鄉規民約還用來指導農業生產。在南方大部分地區,“霜降之日摘油茶”是幾百年來村民共同遵守的農業生產約定,因為當日采摘的油茶出油率最高。每年霜降前,有些村民會選派出監督小組守在山的入口,對提前入山或者抄小道進山的個別農戶采取沒收油茶籽充公的處罰。
時代在變遷,承載著歷史傳統與地域特色的鄉規民約,也在順應潮流,擁抱當代文明。一些鄉村為了更好地維護生產生活秩序,助力鄉村氣正風清,還制定了具有現代氣息的鄉規民約。在浙江海鹽全縣105個村(社區)都自主修訂了村規,提倡新的生活習慣,經過一段時間,鄉村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在陜西大荔縣許莊鎮中漢村為改變關中農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的習俗,提倡簡辦紅白及各種喜慶事宜,不比排場、不放煙花、不請商業演出。
鄉規民約傳承著中華優秀文化的DNA,它根植于我們的文化,緊貼我們的生活,是有著深厚群眾基礎的傳統“規矩”。無論是引導社會風氣,還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傳統鄉規民約中的現代價值都值得我們好好發掘。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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