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SER分析框架的實證檢驗
摘要:從農戶微觀視角出發,基于認知心理學和認知行為理論構建PSER分析框架,揭示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差異及其影響因素,并采用統計分析和計量模型分析方法,利用沈陽市蘇家屯區238戶農戶的調查數據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結果表明:從總體來看,大城市郊區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感知、認知程度較高,保護意愿也較為強烈,而在耕地質量保護方式判斷方面還存在一定的誤區,且不同區域差異較為明顯。通過構建理論計量經濟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土地調整次數、農產品價格、農戶參與技術培訓的次數和家庭中農業收入的比例等4個變量是導致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差異的主要原因。基于以上研究結果,本研究認為應該通過確保城市郊區耕地產權的穩定性,制定更為合理的農產品和農資產品的價格機制,增強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的力度、效果,以及鼓勵耕地向以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家庭流轉等方面,改善大城市郊區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認知行為。
關鍵詞:大城市郊區;耕地質量保護;農戶認知行為;PSER分析框架
耕地不僅是農業生產的基本要素,也是廣大農民生存的根本保障。耕地質量對于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的中國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以高投入、高產出和高資源環境為代價的傳統農業增長模式導致中國耕地質量退化問題日益突出。特別是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耕地數量在今后一段時間內還將繼續減少。這意味著,在人口數量不斷增加和耕地資源持續減少的背景下,如果不能解決耕地質量退化問題,勢必將威脅到國家糧食安全。因此,在當前我國資源環境硬約束的背景下,如何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遏制耕地質量下降勢頭,已成為中國保障口糧有效供給,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迫在眉睫的課題,也是政府部門和學者們共同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
近年來,學者們已經在耕地質量內涵的界定、耕地質量評價類型和評價單元的確定、耕地質量評價指標和方法的選取、耕地質量動態跟蹤監測和耕地質量保護等方面展開研究,并取得了較為豐富的研究成果,為本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研究基礎和經驗借鑒,但其研究更多地從自然科學和工程學角度展開。而農戶是最基本的農村微觀經濟單元,在耕地質量保護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農戶耕地利用行為、耕地質量保護意愿及認知水平研究逐漸成為學界討論的熱點,然而,農戶對耕地質量的認知及具體的行為差異如何,影響因素有哪些,現有的相關研究還相對缺乏,需要進行深入研究。同時,以往研究往往將農戶視為一個整體,較少考慮農戶的異質性。事實上,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特別是大城市郊區農戶在空間上的分化趨勢日益明顯,不同區域農戶之間的資源稟賦差異逐漸拉大,勢必會對農戶的耕地質量保護行為帶來沖擊,導致耕地質量在空間上產生不同程度的變化,因此,研究不同區域之間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差異,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因此,本文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礎,立足于耕地質量保護的內涵,從農戶行為角度出發,在理論上構建了基于農戶認知行為的“壓力(Press)—狀態(State)—效應(Effect)—響應(Response)”的PSER分析框架,闡釋農戶對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差異的影響因素、農戶耕地利用狀態和政府響應三者之間的內在聯系。在此基礎上,選擇大城市郊區——遼寧省沈陽市蘇家屯區近郊臨湖街道、遠郊區永樂鄉和研究區域中部王綱堡鄉為研究對象,通過農戶調查,得到238戶農戶的調研數據。采用統計分析的方法分析農戶對耕地質量的認知程度差異,構建計量經濟學模型,驗證理論分析框架,揭示農戶耕地質量認知程度及其影響機制。并基于得到的研究結果,提出政府部門對激勵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行為應該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理論分析框架的構建
(一)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
關于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內涵的界定,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借鑒已有研究成果,結合數據可獲得性,本研究認為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應該包括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現狀的感知,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政策的認知,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判斷和農戶參與耕地質量保護的意愿等四個方面。其中,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現狀的感知可以從農戶對是否關注自家耕地質量的變化,變化程度如何,以及耕地質量保護的重要程度三個觀察項進行衡量;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政策的認知可以從農戶對所承包耕地的所有權歸誰和耕地質量保護最主要的責任人兩個觀察項進行衡量;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判斷可以從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相關宣傳教育活動狀況,耕地質量保護前景的預期,耕地質量好壞標準,化肥在改善耕地質量方面的作用和改善耕地質量的措施等五個觀察項考察;農戶參與耕地質量保護的意愿可以從農戶是否愿意保護耕地質量以及其具體原因等兩個觀察項進行衡量。
(二)理論框架的構建
根據認知心理學和認知行為理論,認知過程是個體認知活動的信息加工過程,是人由表及里,由現象到本質地反映客觀事物特征與內在聯系的心理活動。個人決策過程即為信息處理過程,決策主體依據認知思維,在認知心理的支配和影響下,對自身因素和外在環境進行分析和綜合。然而,個體因認知能力及思維的不同,分析結果呈現差異性。個體因自身經驗、知識及對外在環境的感受不同,對“耕地質量”的認知程度也不同,從而產生在認知行為上的差異。個體的決策過程正是在這樣的過程中進行,形成相應的認知與行為反應。基于此,本研究構建了基于“壓力(Press)—狀態(State)—效應(Effect)—響應(Response)”框架(PSER)的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差異及其影響因素理論分析框架,揭示農戶對耕地質量的認知行為,農戶耕地利用行為,耕地質量變化,政府政策調整之間的作用關系。
需要說明的是,正是由于農戶在進行決策的過程中,會受到自身因素(經驗、知識、能力、情感等個體特征和家庭生產收入結構、資源稟賦等農戶家庭特征)及外部環境(社會、經濟、市場、政策等)的影響。因此,在外部壓力和農戶對耕地質量變化感知程度不同的情況下,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不同區域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現狀的感知,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政策的認知,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判斷和農戶參與耕地質量保護的意愿等方面的偏差,而這種認知上的差異會決定農戶選擇不同的耕地利用方式、程度和投入強度,進而通過對耕地的利用管理導致耕地質量產生不同程度的空間分異變化。在此基礎上,政府可以通過農戶耕地利用行為和耕地質量的變化調整在政策制度、經濟等方面的措施,從而達到提高農戶參與耕地質量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目標。基于此框架,本研究的核心內容在于弄清楚農戶對耕地質量的認知及具體的行為差異如何?影響因素有哪些?其作用機理是怎樣的?應該如何調控農戶對耕地質量的認知行為?限于篇幅的原因,農戶耕地利用行為和耕地質量變化兩個過程在此研究中不做詳細闡述。
二、研究過程與方法
(一)調查區域選擇與數據獲取
基于以上的理論分析框架,本研究以遼寧省沈陽市蘇家屯區為研究對象,并根據距離城市中心的距離不同,分別選擇近郊區臨湖街道、遠郊區永樂鄉和研究區中部王綱堡鄉為調研區域。具體的理由為:第一,研究區域地處下遼河平原和沈陽經濟區的核心區,既是農業發展的主要區域,也是經濟發展的重點區域。因此,農戶受外部社會經濟政策調整的影響較大,必然會導致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差異明顯;第二,研究區域作為沈陽市新鮮蔬菜和瓜果等農產品的主要供應地,耕地質量的變化不但關系到糧食安全問題,更關系到食品安全問題,因此,對于該地區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研究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第三,本文研究者在該區域已經展開了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研究基礎,為研究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條件。
在調查區域確定的基礎上,本研究于2015年7—8月間進行農戶調查,按照平均分布、典型性、代表性和變異性的原則,采用整群、分層和隨機抽樣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首先,在調查對象選擇上,根據每個區域農業種植的特點,耕種面積情況選擇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一般農戶、種田能手等,同時還包括對當地農業技術人員和涉農部門負責人的訪談;其次,在調查問卷內容設計上,主要包括農戶的基本特征、農戶對耕地質量的認知情況和行為決策響應情況等三個部分,并充分考慮農戶的可接受程度,在預調研的基礎上,對調查問卷內容進行了修改,保證數據的準確性,能夠滿足本研究的需要;第三,在調查方法選擇上,為了保證數據的質量,采用住在農戶家中的調查方式,并結合快速鄉村調查方法(Rapid Rural Appraisal, RRA)和參與式農村評估法(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通過進村住在農戶家中的方式,盡可能拉近與被調查農戶之間關系,取得農戶對調查者的信任,使得調研的數據能夠更為真實地反映被調查者的真實意愿和想法;第四,在樣本數量確定上,根據社會統計學中樣本數量確定的方法,要求在95%的概率保證程度下,抽樣誤差范圍在±5%之內,結合本研究實際情況,確定調查樣本的數量為240份,剔除無效問卷,最終獲取研究區域有效問卷238份,其中臨湖街道79份,永樂鄉81份,王綱堡鄉78份。
(二)模型設計與變量選擇
本研究將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作為因變量,為了更為精確和合理的測度,在借鑒已有研究成果基礎上,通過對衡量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觀察項進行賦值,然后加總求和計算出在感知、認知、判斷和意愿四個方面的得分。需要說明的是由于四個方面都設置了不同的觀察項進行量化,每個觀察項賦值的分數在0~1之間,賦值的分數越高,表明農戶對該觀察項的認知程度越高,或者越有利于耕地質量保護行為的實施(見表1),同時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程度是一個相對概念,本研究的重點在于通過分析認知程度的差異,找出影響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主要因素、影響程度和作用方向。
根據上面的理論分析框架,本研究應用下面4組結構模型描述影響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的因素。具體表示如下:
LRB=f(EF,IF)(1)
模型(1)描述的是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主要受到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的影響,其中LRB表示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EF表示農戶所處的外部社會、經濟、市場、政策環境,可以具體分為城市規模的擴張、經濟結構調整、農產品和生產資料價格改變、政策制度安排變化等4個方面。IF表示被調查農戶自身掌握的知識、經驗、能力和情感等,可具體分為農戶擁有的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等4個方面的數量與水平。
EF=f(LRN,NF,AP,MP,LN,AT,TN)(2)
模型(2)表示影響對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外部因素,根據調查數據的可得性,可以具體化為7個可以量化的自變量。其中LRN表示土地調整次數,城市規模的擴張往往需要通過征收城市周邊的土地實現,這樣就會造成城市周邊耕地調整次數的增加;NF表示非農就業人數,是決定經濟結構調整的主要因素;AP表示農產品價格,MP表示農資價格,是決定價格變化的主要因素;LN表示擁有耕地的地塊數量,AT表示農業補貼總額,TN表示接受技術培訓次數,是決定政策制度安排變化的主要因素。
IF=f(AGE,EDU,YEAR,AN,HT,LR)(3)
模型(3)表示影響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內部因素,根據調查數據的可得性,可以具體化為6個可以量化的自變量。AGE表示戶主年齡,EDU表示戶主受教育程度,YEAR表示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年期,AN表示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力的數量,HT表示家庭總收入,LR表示家庭耕種土地資源數量等。
LRB=f(PERC,CONG,JUDG,WILL)(4)
模型(4)表示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可以具體化為4個可以量化的因變量。PERC表示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現狀的感知,共設計了3個觀察項;CONG表示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認知,共設計了2個觀察項;JUDG表示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判斷,共設計了5個觀察項;WILL表示農戶參與耕地質量保護的意愿,共設計了2個觀察項。
將(4)(3)和(2)帶入(1),并結合前面的理論分析,可得到如下的理論模型:
綜合已有的關于農戶模型的研究成果,通過比較和測試,本研究采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最終實證模型的具體函數形式為:
三、研究結果與分析
(一)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差異
1.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現狀的感知
首先,從農戶對耕地質量變化的關注度來看(見表2),有87.4%的農戶“關注”自己耕種的耕地質量變化,有9.24%的農戶持“無所謂”的態度,而只有3.36%的農戶根本就“不關注”,說明研究區域農戶對耕地質量變化關注程度比較高,而且從不同區域的比較可以看出,永樂鄉的比例最高,達到了80.12%。其次,有47.06%農戶認為自己耕種的耕地質量沒有明顯變化,認為耕地質量提高的農戶為31.51%,認為耕地質量出現下降的農戶為15.55%,而只有5.88%農戶“說不清楚”耕地質量的變化,說明農戶對自家耕種的耕地質量變化有明確的判斷。總體認為耕地質量不變及下降的比例達到了72.61%,在認為耕地質量提高的農戶中,永樂鄉的比例最高,達到了45.68%。再次,在提及耕地質量保護重要性的時候,絕大多數的農戶認為耕地質量保護是“很重要的”,達到了85.55%,說明研究區域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態度是積極的。特別是家庭收入以農業收入為主的永樂鄉,農戶對耕地質量變化的認知、關注程度和保護的態度更加積極。
2.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政策的認知
從統計的結果可以看出(見表3),認為自己耕種的土地為國家和政府所有的農戶為28.57%,認為歸農民集體所有的農戶為44.96%,仍有26.47%的農戶認為自己耕種的土地歸自己所有。說明雖然農民對于自己承包的耕地所有權歸誰所有仍有一定的差異,但是農戶對耕地所有權的認知已越來越清楚。而在不同區域的比較中,認為耕種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的農戶比例最高的是永樂鄉,為48.15%,最低為臨湖街道,為40.51%。在問及“耕地質量保護的主要責任人是誰”時,認為是農戶的得票率高達44.54%,認為是村集體的得票率為21.01%,認為地方政府的為15.55%,認為是中央政府的為18.91%。被調研的農戶一致認為農戶自身和村集體在耕地保護中的責任更加重大。而且從不同區域的比較來看,認為耕地質量保護是村集體和農戶責任的比例,臨湖街道最低,為56.96%,永樂鄉最高,為76.55%。從調研的結果可以看出,隨著農戶對耕種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認知程度的不斷深入,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農戶認識到耕地保護是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這對于落實耕地質量保護政策具有積極意義。
3.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的判斷
耕地質量保護作為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要的宣傳活動將有助于農戶了解耕地質量保護的知識,增強農戶耕地質量保護的意識。從分析結果可以看出(見表4),有62.18%的農戶表示自己所在的村沒有開展過耕地質量保護相關的宣傳教育活動,有32.77%的農戶表示“有”。從區域的比較可以看出,王綱堡鄉有46.15%的農戶表示所在的村開展過耕地質量保護宣傳工作,在三個地區中最高,其主要原因是該地區是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相關耕地保護項目主要實施地區,相關的宣傳活動較多。說明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相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還是比較關注的,并不像通常相關部門人員認為的農戶對相關的培訓活動并不關心,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同時,多數被調查的農戶對耕地質量好壞都可以作出正確判斷,但是對未來耕地質量保護的預期較為悲觀,說明耕地質量保護工作正面臨著巨大的困難。
農戶肥料的施用對耕地質量有直接影響,從統計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出,在肥料施用方面,農戶在化肥對于耕地質量改善方面的作用的認識還是比較理性的,48.32%的農戶認為適量化肥可改善耕地質量狀況,27.73%的農戶認為過量施用化肥是一種浪費。多數人認為適量的施用化肥對于耕地質量的提高具有一定的正效應。多施用化肥并無好處,而且還會造成肥料的浪費。但仍有23.95%的農戶認為全靠化肥提高產量和改善耕地質量,說明大部分農戶施肥觀念已經開始逐漸向理性轉變。從不同區域的比較可以看出,近郊區臨湖街道有31.65%的農戶認為靠化肥提高產量和改善耕地質量,在三個地區中最高。在調研中也有很多農戶表示自己的無奈,知道施用的化肥用量肯定是多,又不知道到底應該施用多少化肥合適,但是怕施用少了會影響產量,只能按照往年的經驗,按照相同的方式提高施用量,這必然會導致過量施用肥料,增加農業生產成本。另外,對于改善耕地質量的方式,絕大多數的農戶認為施用農家肥可以很好改善耕地質量,說明農戶對于施用農家肥在耕地質量建設中起到的作用有著清楚的認識。可是由于施用農家肥費時費力,并且現在很多農戶家中已經很少養殖家禽。因此,雖然有這樣的認知,但實際操作起來困難。
4. 農戶參與耕地質量保護的意愿
從調研結果可以看出(見表5),有98.32%的農戶愿意保護耕地質量,僅有4戶農戶不愿意保護。說明農戶保護耕地質量的意愿是非常強烈的。在對相關原因的調查可以看出,有45.38%的農戶的家庭收入主要以農業收入為主,其收入結構相對單一。如果耕地質量得不到很好的保護,自家收入也難以保證,因此,保護耕地質量意愿也非常強烈。而有19.33%和15.97%的農戶認為保護耕地質量的主要原因是農業收入相對穩定和增加家庭收入。這部分農戶往往是以兼業為主,雖然農業收入已經不是他們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是非農就業仍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在城里打工失敗,仍有農業收入可以作為補充。這種類型的農戶雖然有意愿保護耕地,可是在農業比較效益低下情況下,會減少對于耕地質量保護的投入。而有19.33%的農戶保護耕地是為了生計安全,這部分農戶以老年人居多,由于受自身年齡和體力的限制,耕種土地更多是為了滿足自己家庭的口糧需求,他們雖然有較強烈的保護意愿,卻很難投入較多的精力。
(二)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差異影響因素
經過異方差和多重共線性的檢驗后,利用前文所構建的多元線性回歸模型檢驗各個變量對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產生的影響,結果如表6所示。從回歸的結果可以看出,模型整體擬合情況較好。外部因素(包括城市擴張、經濟結構調整、價格變化、政策制度安排)和內部因素(包括個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對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包括對耕地質量變化的感知、保護政策的認知、耕地質量好壞判斷和保護意愿等都有重要的影響。
首先,從總體來看,土地調整次數(LRN)、農產品價格(AP)、農戶參與技術培訓的次數(TN)和家庭中農業收入的比例(HT)等4個變量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感知、認知、判斷和意愿等4個方面都具有顯著的影響,說明這4個變量是影響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主要因素。其中土地調整次數有顯著的負向影響,主要是由于城市擴張需要征收城市周邊的大量土地,這樣就造成了土地產權的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農戶會對耕地質量的保護產生一種悲觀預期,進而會影響到農戶對于耕地質量保護的積極性。農產品價格對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會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說明通過調整農產品價格機制,可以改變農戶耕地質量的認知行為,特別是積極的農產品價格政策,會提高農戶對于耕地質量保護的積極性。農戶參與技術培訓的次數會對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產生顯著的正向影響,說明各種類型的農業技術培訓對于提高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還是非常重要的,各個地方政府的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的人員應該增加在農業技術培訓方面的人力和物力。家庭中農業收入的比重對于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具有顯著正向影響,表明家庭收入中農業收入所占比重越大的農戶,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程度會越高,這與實際調研的情況也非常吻合。在實際調研中,遠郊區永樂鄉農戶更多地是以種植棚菜和陸地蔬菜為主,農戶家庭收入主要以農業收入為主,因此,這類農戶對于耕地質量的認知程度會更高,其主要原因在于耕地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農產品的產量和品質,進而會影響到家庭收入。而對于臨湖街道的農戶,由于離市區較近,是城市擴張的主要區域,因此很多農戶的家庭收入已經以非農收入為主,這類農戶對于耕地質量變化的關注程度并不高,在土地利用中大多采用省時省力的土地利用方式,造成耕地質量退化情況比較嚴重。
其次,分別從影響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4個方面來看,不同因素對于每個方面的影響程度、顯著水平和作用方向也存在顯著差異(見表6)。在影響農戶耕地質量感知行為的因素中,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年期和農戶接受農業技術培訓次數的權重最大,Beta值分別是0.507和0.305,說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年期越長,農戶對于耕地質量變化的感知程度會越高,這也符合客觀事實,在研究區域往往耕種時間越長的農戶,對于自家耕地質量的變化情況了解更多。而農業技術培訓很顯然能大大提高農戶對于耕地質量的感知,特別是研究區域正在實施的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的培訓,讓農戶大大提高對于耕種土地的感知、認知和判斷能力。表現在模型結果中農業技術培訓次數變量在影響農戶耕地質量認知和判斷行為中的Beta值分別是0.078和0.443,都是影響這兩種行為的主要因素。同時土地調整次數變量也是影響農戶耕地質量認知、判斷和意愿行為的重要因素,其Beta值分別是-0.058、-0.468和-0.447,說明確保土地產權的穩定性,讓農戶在耕地質量保護前景方面有一個較為樂觀的預期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影響農戶耕地質量保護意愿的因素中農資產品的價格變量的Beta值為-0.305,也是影響農戶耕地質量保護意愿的主要因素。說明隨著農資產品價格的快速上升,農業生產成本在大幅提高,農產品價格并沒有實現同步的提高,在這種情況下,農戶種地并不能獲得合理的收益,其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受到很大的影響,這也造成很多農戶轉向從事比較收益更高的非農產業,不愿意在耕地質量保護中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研究在基于“壓力—狀態—效應—響應”框架的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差異及其影響因素理論分析框架基礎上,通過對遼寧省沈陽市蘇家屯區臨湖街道、王綱堡鄉和永樂鄉三個區域農村微觀調查數據的實證研究,驗證了理論分析框架。實證分析了農戶對耕地質量的認知及具體的行為差異,揭示了具體的影響因素及其影響機制,得出以下主要結論:第一,從大城市郊區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的統計分析中可以看出,農戶對耕地質量變化和保護重要性的關注較高,對于耕地所有權主體和質量保護責任主體的認知較為準確,農戶對耕地質量保護前景的判斷并不樂觀,在改善耕地質量方式上的判斷還存在一定的誤區,但農戶耕地質量保護意愿是較為強烈的。從不同區域的比較可以得出,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永樂鄉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要好于臨湖街道和王綱堡鄉;第二,從影響農戶耕地質量認知行為差異的因素分析中可以看出,土地調整次數、農產品價格、農戶參與技術培訓的次數和家庭中農業收入的比例等4個變量是導致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差異的主要方面。其中土地調整次數主要影響農戶耕地質量的認知、判斷和意愿,農戶參與技術培訓次數主要影響農戶耕地質量感知、認知和判斷,同時從事農業生產的年期是影響農戶耕地質量感知的主要因素,農資價格是影響農戶耕地質量保護意愿的主要因素。
針對上述結論,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議:第一,在制度措施方面,應確保城市郊區耕地產權的穩定性。從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出,由于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城市周邊的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發展和工業建設用地,這就造成了城市周邊耕地產權的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農戶認為,保護耕地質量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家里耕種的土地在未來幾年內可能會被征收,現在保護耕地質量是浪費人力和物力。因此,應該通過規范政府的征地行為、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等方式,確保城市周邊耕地產權的穩定性,這樣農戶才敢于往土地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第二,在經濟措施方面,應該制定更為合理的農產品和農資產品的價格機制。從研究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農產品價格的上升可以提高農戶保護耕地質量的積極性,但是農產品價格的過快上漲又會增加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因此,國家對于農產品價格的上漲進行了宏觀調控。但現實的情況是農資產品價格處于一個過快上漲的趨勢,農產品價格還處于較低水平,兩者存在較大的差異。農戶的收入會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這必然會影響到其對于耕地質量保護的積極性。因此,如何制定更為合理的農產品和農資產品的價格機制就顯得非常重要。第三,在技術措施方面,農業技術培訓仍是提高農戶耕地質量保護的突破口。從計量模型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出,農業技術培訓在農戶耕地質量保護認知行為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研究區域目前正在推廣的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通過對農戶的培訓,使農戶對自己耕種的耕地質量狀況和耕地質量保護方式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但是,現有的農業技術推廣還存在農戶的積極性不高,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缺少人力和物力,很難有效地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活動等問題。因此,如何才能有效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活動,仍是現在農業部門急需要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第四,鼓勵耕地向以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家庭流轉。從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出,以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會更加關心耕地質量的變化情況,因為其直接關系到了農產品產量和農業收入。因此,應該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促進耕地向以農業收入為主的農戶家庭流轉,促進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農業生產大戶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這樣,既有利于現代農業的發展,又有利于耕地質量的保護,還可以提高農戶的收入水平,從而實現多贏。
作者簡介:劉洪彬,男,沈陽農業大學土地與環境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博士。呂杰,男,沈陽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博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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