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工作曾被比喻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鄉鎮干部是穿針引線、承上啟下貫徹政策的重要載體。所以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必須發揮鄉鎮干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激勵鄉鎮干部的熱情,避免出現亂作為和不作為。
鄉鎮干部出現亂作為和不作為的重要前提是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存在。鄉鎮干部行政裁量是在其職權范圍內各種可能性中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自由選擇權。對于基層工作而言,法律和規則對具體化、個別化事件的規劃與約束能力更加弱化,法律條文對每個具體公民的不同情況都有法律解釋,鄉鎮干部因時因地的落實政策是實踐的要求,因此行政裁量的空間更大。而行政自由裁量可以是公正的、適當的,也可能是專橫的、含糊不清的。當鄉鎮干部作為黨員的特質決定行動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以人為本等理念就會成為行為的動機,行政裁量就會表現為公正、適當;當鄉鎮干部作為“經濟人”特質的影響增大時,就會表現出追求個人利益,包括薪水、職務、津貼、公共聲譽、權力、任免權等,行政裁量就可能出現專橫。因此,對鄉鎮干部的亂作為與不作為進行監督和激勵勢在必行。
一是改善工作條件,給鄉鎮干部一個正向激勵的環境。從硬件環境來看,很多鄉鎮干部的工作環境遠離城市,條件較差。因此鄉鎮工作環境建設要加強,切實改善食堂、會議室等辦公條件、住宿條件,建立圖書館等休閑環境。從軟件環境來看,鄉鎮干部工作環境面臨巨大壓力。鄉鎮干部面臨政績考核指揮棒帶來的壓力、組織改革和市場競爭所產生的壓力,并且這種壓力因具有放大性,越到下一層壓力越大。因此鄉鎮政府的考評體系和考評指標要重心轉移,加大當前農民關心的社會建設、生態建設等指標的權重。同時加大對鄉鎮干部的素質培訓,使他們有能力有辦法來應對和處理面對的壓力。
二是建立健全晉升機制,給鄉鎮干部一個上升的空間。鄉鎮干部是公務員隊伍中數量龐大的群體,鄉鎮干部的職務等級低,而工作量卻很大,晉升空間有限。當向上晉升的空間非常有限時,職位的低下就會帶來工作士氣的衰弱,出現不作為或亂作為的情況。因此有效激勵鄉鎮干部的熱情就需要打破他們頭頂上的“天花板”,深入貫徹執行職級并行制度,讓鄉鎮干部能夠看到希望。加大鄉鎮工作的政治資本,使鄉鎮工作經歷可以在制度上成為政治發展的有利籌碼。
三是完善監督體系,給鄉鎮干部一個負向激勵的約束。一方面,細化權力運行內容,即將鄉鎮干部手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權進行細化。遵循合理、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執法基準。另一方面,完善權力運行程序,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過程中相對人權利保障的說明理由制度,對裁量中可能出現的技術偏差有強力矯正作用的備案審查制度,執法人員應當對其行政行為的法律后果負責的執法責任制度等。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縣域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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