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咸陽市紀委通報曝光了12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禮泉縣西張堡鎮西劉村、旬邑縣太村鎮楊坪村等違規將不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列入扶貧對象等被曝光。(來源于:網易新聞網)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重在提高脫貧攻堅成效。而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關鍵就是要明確扶持誰、誰來扶的問題。就在今年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四川代表團審議時還提出,要改進脫貧攻堅動員和幫扶方式,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如何退,全過程都要精準,有的需要下一番"繡花"功夫。不知如此將在職人員列入扶貧對象,其扶貧的精準在何處?"繡花"功夫又下在哪里?可以講是利用扶貧亂作為,與腐敗無異。
精準扶貧,前提是精準"識真貧",關鍵是守住扶貧標準這根"底線"。長期以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脫貧工作,而開展精準脫貧的目的就是要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最終實現一個都不落下的全面小康。因此,精準扶貧必須堅決杜絕"扶富不扶貧"、"扶官不扶民"、"扶強不扶弱"的問題發生。事實上將在職人員列入扶貧對象,與之前曝光的富人吃低保、死人吃低保等現象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此的扶假貧不僅沒能讓那些真正貧困的人員擺脫貧困,反而造成巨大浪費,給黨的扶貧工作帶來負面效應。
空談誤國、實干興邦。面對脫貧攻堅這塊難啃的"硬骨頭",只有做到了真扶貧才能實現真脫貧,這就要求相關扶貧部門,特別是基層扶貧干部,要針對當地貧困實際,拿出對每個貧困人口都切實有效的辦法。可制定有效舉措的前提就是精準了解貧困人群,摸準貧困原因,拿出脫貧方案。試想像這樣將在職人員列入扶貧對象,又如何去發現扶貧工作中的真問題?又如何做到真扶貧?又怎樣能打贏這場脫貧攻堅戰?
將在職人員列入扶貧對象,事實上就是掌握扶貧資源的個別干部對貧困戶群眾利益的強取豪奪。究其根源看,主要是個別扶貧干部,初心意識缺位,"四個意識"缺失,把貧困標準的界定和貧困資格的審核認定等制度當成了花架子,把扶貧財物資源當作手中美差,任其操縱,導致扶貧對象認定的隨意性。說到底還是有的干部把精準扶貧變成了"關系扶貧""權力扶貧"?這樣的問題是出在制度的健全完善上還是脫貧工作的監督管理上,確實值得相關部門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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