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記者日前在中西部某縣農村采訪時聽到這樣一則順口溜:“偏遠農村多窮漢,討個媳婦真困難,如今彩禮十幾萬,其他花費還不算,傾家蕩產全抖完,拉下饑荒誰來還?”深入采訪又發現:一些農民將女兒看成集市上“競價”的商品,而為應付高額的結婚彩禮,不少農民家庭債臺高筑。
看了報道,心情不由得倍感沉重,眼前又浮現出今年春節期間發生在河南安陽農村的一幕悲劇:67歲的陳老漢和老伴以一套在縣城購置的婚房和11萬元彩禮,為他們27歲的小兒子娶了親,老兩口不僅為此用盡積蓄,還欠下20多萬元債務。誰能料到,就在新婚之夜,小倆口為11萬元禮金發生激烈爭執,新郎在盛怒之下將新娘砸死,給兩個家庭和社會都留下了巨大的傷痛……
本來,男方在婚前給女方彩禮,是我國流傳數千年的傳統習俗,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和文化背景。對男方而言,適當的彩禮不僅是誠意的體現,也是對女方的尊重。然而,不知從何時起,彩禮的金額日漸飆升,除去金銀首飾外,還要有“萬紫千紅,一動不動”:“萬紫”指的是一萬張5元鈔票,“千紅”指的是一千張100元鈔票;“一動”指的是汽車,“不動”是指的是新房。而且不管家庭經濟能否承受,都要大操大辦……結果,在那些“天價彩禮”盛行的農村地區,因婚致貧、因婚返貧、因婚負債的現象日益增多,很多新婚家庭,因家庭負擔太重發生矛盾而閃婚閃離……
不可否認,導致農村“天價彩禮”的出現,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比如女方家庭盲目攀比、適婚男女性別比例失調、經濟基礎薄弱導致女性人口外流等,無疑都為“天價彩禮”的不斷攀升提供了空間。但是從根本上看,還是在我國的一些農村地區貧窮落后,沒有形成健康向上的婚俗新風,一些女方家庭便把索要彩禮當成了有利可圖的買賣,讓女兒變成了“競價”的商品。對此,我們各級黨委政府都不能視而不見,而應該引領群眾脫貧致富上下功夫,在創新移風易俗的工作方式上多下工夫,在培育健康、理性、向上的婚俗新風上下功夫,引導人們樹立婚姻新風尚,從而消除“天價彩禮”的滋生土壤,使“天價彩禮”不再阻斷一樁樁美好姻緣。
首先,要結合精準扶貧工作的開展,在增加農民收入上下功夫。應該看到,在一些農村,有些農民“窮怕了”,為了讓女兒嫁過去之后生活幸福,也為了自己將來“養老”,便在婚前向男方索要“天價彩禮”。對此,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實施符合當地實際的脫貧措施,做到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從而不斷增加農民收入,讓女方家長不用擔心孩子婚后過苦日子。同時,要研究制定符合農民心愿的養老政策,讓廣大農民像城里人一樣實現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從而不必為自己的“養老”問題而在女兒出嫁時索要“天價彩禮”。
其次,要結合法制宣傳教育的開展,在引導青年男女樹立正確戀愛觀上下功夫。在廣大農村,各地應采取農民群眾宜于接受的教育方式,加大對《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倡導良好的婚俗文化,使青年男女樹立正確的戀愛觀,擺脫過去那種“三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狹隘的、小生產者的思維方式,正確處理前途、事業與婚姻的關系,并讓廣大農民正確看待婚姻中的彩禮問題。對那些敢于向“天價彩禮”說“不”的先進青年,則要予以鼓勵、弘揚,并引導廣大群眾向他們學習,從而形成千軍萬馬挑戰舊傳統的氣勢。
第三,要結合城鎮化建設的開展與推進,在完善相關制約機制上下功夫。城鎮化建設的實施,無疑會提高廣大農民的綜合素質。因此,各地要看到“天價彩禮”對城鎮化建設的負面影響和給社會帶來的不穩定因素,本著以人為本、親民愛民的原則,適時出臺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通俗易懂的文明公約,并充分發揮村級組織和民間紅白理事會在婚喪嫁娶中的協調、宣傳、監督、引導作用,廣泛開展“講文明、除陋習、樹新風”活動,倡導婚事新辦簡辦,從而剎住嫁娶大操大辦、互相攀比、鋪張浪費等不良風氣,進而減少和遏制高價彩禮蔓延。
(作者單位:鄭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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