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春立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級干部周轉房的情況下,長期占用長春市樂福大酒店1間客房,房費共計34.38萬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3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私人會所安排的宴請。(9月6日 人民網)
曾經有位老縣委書記痛心疾首地說:“奢侈浪費是最大的犯罪。它不僅揮霍國家集體的錢財、老百姓的血汗,更痛心的是把黨和政府的威信揮霍沒了,把當官的良心揮霍沒了,把老百姓的信心揮霍沒了!”
“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這是歷史鏡子。在已分得周轉房的情況下,還長期占用酒店客房,奢侈之風令人咋舌。我們的國家正在大力扶貧,但是仍有很多人住房困難,而這些官員手握人民賦予的權力,卻大肆揮霍著權力所帶來的種種好處,利用公款大肆消費。他們可曾想過,一個簡單而又不失瀟灑的簽字,含著多少納稅人的血與淚?
長期利用公款消費住酒店的官員,谷春立不是第一個,在吉林省也不止他一人,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米鳳君,長住長春市中心吉隆坡大酒店,淫亂揮霍,叱咤青樓。在全國其他地方,不乏“同道者”。山西省臨汾市紀委書記沈慶華,三年在星級賓館睡了國家財政上百萬元。而交流干部入住高檔賓館酒店,更成各地“潛規則”。東窗事發的“酒店”官員,屢見報端。而悠然無事的“酒店”官員,更有幾何?
記得2011年夏季大連達沃斯論壇,央視主持人芮成鋼問駱家輝:大使先生,聽說您是坐經濟艙來的,這是否在提醒大家,美國欠中國錢?駱家輝回答:不,芮先生,我之所以坐經濟艙,是因為美國政府官員不能隨便花納稅人的錢。“不能隨便花納稅人的錢”,這在一些國家是鐵律。德國總理默克爾訪華時,在南京撿食面包,迄今記憶猶新。默克爾的簡樸當然不僅體現在薄薄的面包片上,她拒絕總統套房,只住一般套房;拒絕VIP包間,像普通住店客人一樣,去餐廳吃自助早餐。這樣的食宿標準,肯定比不上一些“酒店”官員們。
中央“八項規定”以來,不乏像谷春立這種頂風作案的官員。這些人特權意識強烈,理想信念缺鈣。有人說:“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滋長奢靡之風。健全民主法治,迫使政府官員對納稅人產生敬畏之感,才能讓公共財政回歸本位。”這是他山之石。最重要的是,真正做到“權為民所賦”,方能兌現“利為民所謀”。
近期,中央印發了《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不過,在防止“帶病提拔”的同時,相關組織、紀檢部門更需從制度與責任層面織密權力籠子,對于這些“任性”官員不僅要將打虎棒高高舉起,更要將司法大刀狠狠落下,如此才能讓這些頂風作案、膽大妄為的人沒有藏身之地,讓好干部筑牢清廉底線。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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