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省紀委對外通報了一起“為官不為”典型案例。
據通報,2011年至2015年,葉錦周在擔任江門臺山市國土局海宴國土資源所所長期間,在發現他人違法占用基本農田擴挖魚塘后,沒有進行核查并及時向上級國土部門匯報,也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導致55.64畝基本農田遭到破壞,至今無法耕種。葉錦周被“雙開”,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耕地是我們賴于生存的物質基礎。我們國家有十三億人口,對糧食的需求量大。如果糧食的供應出現了問題,勢必影響肉、蛋、奶及生物制藥等其它產品的價格。市場上就會產生農產品瘋搶的現象,國際投機商家大肆囤積農產品物質,坐等物價繼續走高,使社會通貨膨脹率不斷提高,貨幣飛速貶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進一步增多。所以糧食安全問題關乎國計民生。
鑒于這種情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明確制定了一系列保護耕地的措施以及破壞耕地的懲罰機制,并且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發出了“一定要守住全國基本農田不少于18億畝這條紅線”的最強音。而葉錦周身為海宴國土資源所所長,不僅不履行自己的責任保護耕地,反而破壞55.64畝基本農田,雖然相對18億畝很小,但是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試想如果每一個國土資源所所長都破壞55.64畝基本農田,18億畝就會變成紙上的數據。而且耕地是不可再生資源,破壞一畝少一畝。筆者認為,要源頭上杜絕類似情況發生,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加強監管部門的思想教育。可以采用犯罪人員現身說法、參觀監獄等方式,進行警示教育。還可以邀請資深的法律專家講課,強化相關的法律知識。
二是完善監管機制。可以重新對相關監管條例進行審核,填補漏洞,對過時的,要進行修改,做到與時俱進。完善相關辦事程序,消除權力尋租的空間。
三是強化用人機制。在選用監管干部時,一定要選用政治思想過硬、道德品行極佳、法律知識熟練的熱血青年。要建立健全人員的準入和準出機制,對于那些工作懶散、道德品行不佳、法律知識淡薄的,要及時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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