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下基層調研發現,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墻壁上掛滿了各種各樣的制度,但當就其中一項制度的內容問村干部一個簡單的問題時,一個個啞口無言。由此可見,制度“上墻”了,但還遠遠沒有“上心”。
盲目追求制度上墻,牌匾上掛,從中心工作到非中心工作,從主要內容到次要內容,類似“中心”“基地”“聯合會”的牌子琳瑯滿目,各種各樣的制度應有盡有。表面上看,諸多制度都已上墻,牌子也掛上了,但由于客觀條件限制,一些規章制度在落實過程中變形走樣,打折扣、搞變通,“強化”變成了“墻化”。還有一些規章制度與當地實際脫節,缺乏指導意義,但為了應付檢查,不得已只能用形式主義的方法應付形式主義的做法。在一些具體工作中,如果不顧客觀條件一味追求熱鬧場面,缺乏實質內容,一味追求制度的數量,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僅勞民傷財,達不到目的,而且還會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制度作為一項工作的規范,要落到實處,靠的是人們的自覺遵守或實際執行。為了宣傳動員、警示提醒、展示工作、烘托氣氛,選擇必要的制度上墻是可取的,對我們的工作推動也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但是,制度上了墻并不表示制度得到了實實在在的遵守和執行,更無法體現工作落實得好與壞。
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形式是為內容服務的。形式可以表現內容,卻不能代替內容。制度上墻始終只能是落實工作的一種輔助手段和形式,絕對不是工作的落腳點和內容。
把制度上墻作為一項硬指標,搞一刀切,容易掉進形式主義的泥淖;以制度上墻作為工作考核的內容,從而省略了對制度執行情況的深入了解和調研,容易形成官僚主義的作風。制度是否上墻,選擇什么樣的制度上墻,應該由各地各部門的實際需要來決定。強制要求制度上墻,硬性規定上墻的內容,是違背馬克思主義原理的,與我黨轉變工作作風的要求背道而馳。
制度要落實,最關鍵的不是要“上墻”,而是要“上心”。只有干部上心,做到“墻上”與“墻下”協調一致,才能更好地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更好地把各項規章制度與本地區、本單位的具體實際緊密結合起來,用制度指導、規范工作。如果干部不上心,不僅制度難以嚴格執行,而且遇有問題也很難拿出有效的措施。
制度“上墻”莫“墻化”,“上心”才是硬道理,許多制度才能在工作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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