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有些地方熱衷于對行政村、鄉鎮或街道的行政區劃進行頻繁調整,弄的村民和小區居民遇事不知道找哪個居委會、鎮政府是好,給廣大居民的就醫就學、通信通郵等日常生活帶來了很多不便。
行政村、社區居委會、鄉鎮或街道的行政區劃調整,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要有一定的長期性和相對穩定性,不能隨意調整、盲目調整,以有利于鄉鎮、街道能居委會工作的穩定和順利開展,有利于廣大群眾日常生活的安定有序。
鎮村和社區的行政區劃調整,從程序上看,都是依照國家《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以及《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會組織法》的相關要求,經過合理合法的程序申報批準的,但透過一些地方頻繁的鎮村和社區行政區劃調整,我們可以看到其背后少數干部錯位的“政績觀”“權力觀”。
希望有關部門對鄉鎮和社區街道區劃調整頻繁的地方進行“回頭看”,不能“一批了之”,要深入調查,認真研究,看究竟有無區劃調整的必要,區劃調整前后的干部職數、人數等行政事業編制是否嚴重超編。同時,對新申報的鎮村和社區行政區劃調整方案,應提高門檻,嚴格把關,科學論證,慎重對待,能不調整的盡量不調整,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區劃調整工作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維護好行政區劃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方便群眾生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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