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的工資每年都說要保障,可欠薪的事兒仍舊不時發生。媒體報道一下,政府推動一下,或許能得到解決。但這種“樣板間”式的治療法覆蓋面畢竟窄了點。既然“頭疼治頭腳疼治腳”收效不大,就該踏踏實實找準病灶,對癥下藥。
日前國辦專門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出臺治理意見,就是沖著病根兒去的。與其事后扯皮耗費大量成本,不如事先就把農民工的血汗錢裝進“保險箱”,具體說有三保險。
這第一道保險,保資金到賬。建設方支付款項,不能跟先前一樣工程款、工資款不分,而是要將工資單獨打進總承包商開設的銀行專戶上,誰也別想挪用,可謂釜底抽“薪”。
這第二道保險,保責任到位。錢進了賬戶,發錢的事兒得有人管。過去怎么支付工資基本上是包工頭說了算。國辦意見明確,總承包商必須負總責,嚴格監管分包商的用工和支付行為,派專人實時掌握工資支付情況,甚至可以直接代發工資。
這第三道保險,保支付到人。在具體的支付方式上,可以嘗試引入第三方,比如推行銀行代發工資。農民工實行實名制管理,按人頭辦理銀行工資專戶,定期由總承包商委托銀行將工資直接打到銀行卡里,避免層層過手,增加欠薪風險。
有了這三道保險,農民工工資就有了較充分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勞動監察等部門要認真履責,嚴格監督,確保每一項制度都能在企業落實到位,真正給農民工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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