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紀委昨日通報,2月份北京市處分干部力度進一步加大,共有44名縣處級干部、50名鄉科級干部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此外還查處“小官貪腐”58人。(《京華時報》 2016年3月10日)
按理說,官位不大,權利不大,“小官”們應該沒有那么大的“力量”大肆貪污受賄。撈取巨額錢財這種事情應該只與那些位高權重的“大官”才掛得上鉤。但是,從北京市2月份的通報數據來看,“小官貪腐”涉及人數高達58人,這些人都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現行犯”。
“小官貪腐”現象如此常見,究其根本還是監督力度的薄弱。這些人大多職位不高,但手中的權力并不少,參與決策和執行的機會也不少,若是監管才出現漏洞,無疑是給了這些“小官”們更好的貪腐機會。如同貴州六盤水醫藥腐敗窩案一樣,涉案的干部高達84人,其中75人不過是一般的國家工作人員。這些職位低但權力大的官員成了反腐道路上一座難以跨越的大山。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曾說過“腐敗總是和監督缺位有關”。在一些地方,民主監督乏力,監督機構缺位,都給了“小官貪腐”的最好的理由,也是對基層監管提出了最大的挑戰。
按理說,基層關系單純,監管起來更加容易,但縱觀近年來曝光的案例不難發現,基層特別是農村反而成了“小官貪腐”的重災區。細細分析下來,這還是和部分干部對腐敗的危害認識不夠,導致監督形同虛設,讓本來應該環環相扣、毫無漏洞的監管之網在久而久之的放任中形成了千瘡百孔的“黑洞”,直接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以及國家資產。
一言以蔽之,反腐任重而道遠,雖不能一蹴而就,仍需要持之以恒。讓當前花樣繁多、沆瀣一氣的“小官貪腐”現象無處遁行。當然,要實現這個目標,靠的還是干部素質的集體提升、法紀觀念的高度統一。同時,完善的制度、完備的監督體系都缺一不可。還是那句老話,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從源頭上遏制“小官”貪腐現象,多管齊下、標本兼治,才能讓政治生態一片清明。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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