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由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檢察院起訴的武都區工信局原局長董社有受賄332萬元、891.16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法院一審對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全部非法所得。日前,董社有已被送監執刑。身陷囹圄的董社有悔恨地說:“應該把那些行賄的老板都判刑,都是些害人精。”不過行賄人卻說,這一切都是逼不得已。(2月25日新華網)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又如何正人?然而,作為一名先后任武都區政府辦副主任、督查室主任、政府辦主任的董社有,卻在臨危受命該區扶貧辦主任職務后,不僅未牢記踐行“正人先正己”的名言警句,反而還在“正人未先正己”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以至于其在身陷囹圄后還發出:“應該把那些行賄的老板都判刑,都是些害人精。”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悔恨論調。
毋庸置疑,不敢說“應該把那些行賄的老板都判刑”,但不論是行賄還是受賄,這都是違法行為,至于是否都應該判刑卻需要經過專業的認定和按照相關法律程序的進行。“行賄的老板都是些害人精”這也不假,不論是這樣“被迫”受賄并被查處落馬的黨員領導干部,還是堅持原則、是非分明的普通群眾,這些不擇手段地“圍獵”官員,都是令人憎恨和不恥的。
但換句話來說,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如果其自己都沒有做到堅持理想信念原則“高線”、嚴守黨的紀律“底線”,自己都沒有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身正不怕影子斜”,其又如何做到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又如何遏制“初次見面便‘借’車”這樣貪圖享樂的腐朽思想呢?又如何堅持做到堅決與反腐敗行為作斗爭呢?又怎么會被這送下鄉來的“誠意”所腐化呢?
因此,“應該把那些行賄的老板都判刑,都是些害人精。”話雖不錯,但對于這些落馬官員而言,這無疑是一個偽命題。個中含意更是路人皆知,其無非是想以此為借口,來減輕其“被動”受賄的罪行,試圖博得公眾的同情甚至是支持。顯然,這無疑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的幻想。因為,你若堅定,誰能“害”你;因為,“虎”“蠅”若不除,如何還良好的政治生態?
當然,這也給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以提醒,不論是面對行賄老板還下屬,都要做到堅決抵制、避而遠之。既要堅定理想信念“高線”、嚴守紀律“底線”,又要認真踐行“三嚴三實”,堅持做到“有權不任性,為官須作為”,更要時刻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法,行得正、坐得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唯有如此,才不會在“圍獵”中束手就擒,更不會在鐵窗中愧疚唏噓。
作者地址:四川省三臺縣北壩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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