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2月6日晨報道:河南省滎陽市2歲4個月的男孩吳梓玉,2月3日下午跟隨父母、奶奶等在廣武鎮閆村旁的路邊賣甘蔗,玩耍中不慎跌入一口深32米、而井口只有25厘米的干枯機井。滎陽市公安消防大隊即刻派出4臺消防車和20多名官兵趕赴現場救援,廣武鎮政府也調配了8臺大型挖掘機、4臺鏟車、16臺運土車,現場開挖救援通道進行施救。截至2月4日早8時35分,被困井下18多小時的小男孩終于被成功救出。
又是孩童墜井!又是一起“井吃人”的悲劇!近年來,孩童墜井事件源源不絕,如果全國有一個傷亡統計數字,那一定令人震驚。隨便在百度上輸入“孩童墜井”搜索,居然可搜索到1190000余條相關信息,而每條信息背后,大多是一個天真爛漫的少年兒童,大多是父母掌上的一顆明珠甚至是一家幾代生存的寄托和希望。如此雷同的悲劇一次次冷酷無情的相繼發生,就像這一次,有誰敢肯定說這是最后一次?
“井吃人”悲劇在各地接連上演,而每次悲劇后相關部門都是“高度重視”,也都采取了“得力措施”,但隱患依然很多,沒能從根本上消除。在城市,無蓋窨井張著“血盆大口”,長時間找不到責任單位;在鄉村,廢棄的水井也隨時會吞噬人們的生命……而對這些潛在的危險,平時很少有人問津,“井吃人”之后很少有人出來主動負責。由此可以說,“井吃人”的悲劇上演看似偶然,實則必然。今天不上演,誰能保證明天不上演?今天是2歲孩童不幸墜入獲救,誰能保障明天會不會有另外的孩童墜入?更有誰能保證出現新的墜井孩童后還能不能及時獲救?
如果說媒體曾經曝光的“紙片井蓋”、“竹簽井蓋”是“妖孽”的話,那些城市無蓋的窨井和鄉村廢棄的水井則可謂是“惡魔”,它隨時可以吞噬人們的生命。我們可以肯定,剛剛“吃人”的這口井勢必很快會被相關部門填死或設置警示牌,但各地政府的相關部門更應該由此反思,除對孩子們不間斷地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外,更有責任和義務為孩子們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從根本上避免“井吃人”悲劇的再度發生。
對城市來說,窨井的分屬部門較多,供電的、通信的、熱力的、居民供水的、城市排污的,等等。但無論分屬哪個部門,都應該強化管理責任,經常進行巡查,發現破損的、遺失的要及時更換補加,要知道窨井管理的好壞直接關聯著城市居民的生命安全,直接體現著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智慧與擔當;對鄉鎮和農村來說,鄉鎮政府要把農村深水井納入政府行政管理,明確各行政村水井管理的主體及責任,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廢棄井進行強制性填埋,對在用水井要提高井口高度,并在附近設置醒目的安全標記,以減少“井吃人”悲劇的發生。同時,對農村根據生產生活需要新開鑿的水井,要擴大井口,同樣在附近設置安全標記,并在井沿設置攀爬扶手,便于意外發生時救援人員上下。
總之,要避免“井吃人”悲劇的再度發生,各級政府特別是有關職能部門都應該主動作為,敢于擔當,加強對城市窨井和鄉村水井的管理,全面排查并消除“吃人井”的存在,把各種隱性的危險抑止在萌芽階段,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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