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生請領導吃飯”調查:紀委書記忙協調媒體(人民網>>時政 2016年02月01日08:3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
據國內權威媒體《新華網》2016年1月29日報道,2015年11月12日12時左右,某銀行合肥分行向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宋廟小學30名貧困學生人均捐資1200元。
隨后,就發生了“貧困生請領導吃飯”的故事,所有參加捐贈儀式的86人在“農家小灶飯店”就餐,午餐消費2765元,由受捐助的學生按照“誰受益誰掏錢”的提議湊錢結賬。
筆者以為,“貧困生請領導吃飯”事件發生后,宿州市埇橋區教體局主要有三個方面的錯誤:一是一個捐贈儀式,午餐就去了86人,雖然人均只有33元,但規模超大,屬于中央命令禁止的吃吃喝喝的“四風”問題,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錯誤之二,錯在由貧困學生買單,貧困生本是困難群體,全社會都在同情他們,怎可忍心讓他們買單?錯誤之三:事件發生后,當地縣教體局本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糾正,反而試圖以有償新聞的方式阻止媒體曝光。
“貧困生請領導吃飯”事件引發的三個錯誤,更像是一個“連環劫”,“一步錯,步步錯”,越錯越離譜。前面兩個錯誤已經發生,局紀工委、區紀委如果高度重視、嚴肅執紀,事情就不會持續發酵。最大的錯就錯在區教體局處理的方式方法不當。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教體局沒有對事件進行依紀處理,而是協調《新安晚報》、《市場星報》兩報“不再報道”“11?12事件”;并謊報事件發生事件,將“11?12事件”的時間說成是“12月21日”,要求涉事人員統一口徑,事件至此演變成了對抗組織的行為。
俗話說“對癥下藥”,對于“四風”問題、損害困難學生利益的不正之風,應該依據黨紀規定,該處理的處理、該退錢的退錢,并如實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如此,“貧困生請領導吃飯”事件,方可“煙消云散”。
在生活中,人們得出兩條經驗:“紙包不住火”,“棉被捂不住火”。“貧困生請領導吃飯”事件被媒體從其他渠道得知并發布,如同著了火的棉被,這印證了一句話“權力擺得平一時,擺不平一世”,到頭來,處心積慮搞遮遮掩掩的相關領導和人員,都落得個被省紀委處理,教體局局長、局紀工委書記、小學校長“掉帽子”,區紀委書記被警告,其他人員也受處分的不光彩結局。
透過現象看本質,該事件的發生以及愈演愈烈,發生了質的變化,其中最主要的錯誤就是當地執紀不嚴、執紀不規范。筆者認為,今后要避免類似事件發生,一要加大對派駐部門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操作能力;二要提升紀檢監察干部執行力,按照黨章規定處理違紀違規案件,確保不走過場、不搞變通、不搞“協調”“ 勾兌”;三要加大打擊力度,對于那些對抗組織、對組織不忠誠的黨員干部要嚴肅處理,對紀檢監察系統干部尤其要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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