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7月以來,江西省全省共查處扶貧領域違紀問題723件1127人,其中,處分297人,通報曝光389起785人;追究扶貧領域“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128起,處理251人,處分63人。(人民網 2017年9月4日)
隨著脫貧攻堅進入最后的決戰時刻,扶貧領域的一些違紀問題凸顯,成為阻礙扶貧工作不斷向縱深推進的“硬骨頭”。如本次中紀委的通報,違紀案件數量驚人,可見亟需解決和預防扶貧領域的違紀。筆者認為須堅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以強有力的查處肅清現有的違紀問題;健全好有效的預防機制,防止違紀問題的復發。
以強有力的查處,肅清現有的違紀問題。在案件梳理過程中,做到只要發現一起,就要立案一起,做到堅決不搞形式,堅決不走過場,堅決不聽招呼;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做到只要有違規,就要重點督查,做到堅決不泄密、不漏風、不中斷;在案件懲戒過程中,做到既查處當事人,又對負有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的領導干部進行追責,做到堅決不留情面,堅決不法外開恩。辦案結束及時通報,注重發揮案件的警示作用。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形成強烈的威懾力,使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一觸就亡。
以好的預防機制,杜絕違紀問題的復發。習近平總書記講到,我們在制定制度的過程中,一定要考慮制度是否行得通,是否有針對性,是否可以長期有效。對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要繼續抓好落實,對一些不適應的要盡快完善修訂,形成按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的權力運行機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健全的制度機制是預防違紀的有效保障。
惟有既抓當下,預防未來,才能避免扶貧領域的違紀問題再次發生。
(作者地址:綿陽市三臺縣前鋒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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