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區有一批綠化工程招投標,負責這項工作的陳局長對此前曾承攬類似工程的一家承包商印象很好,口頭推薦了一下,這家承包商最終中標。事后,其司機打著局長的旗號收了承包商一筆10萬元的賄款。案發后,陳局長表示對此全不知情、感到非常震驚。但依據黨紀處分條例,他已經違紀了。陳局長對此表示不理解,為什么司機背著他收受賄賂,他也要接受黨紀處分呢?(1月11日深圳特區報)
領導干部身邊的工作人員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本身并不完全擁有權力,由于直接為領導同志服務,其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的好壞,不但影響著機關隊伍建設和職能的發揮,而且直接影響著領導同志和領導機關的聲譽和形象。報道出來很多案件就可以看出,一些領導干部最終走向犯罪的深淵除了自身的主觀僥幸心理之外,其身邊的作人員也有著直接的關系,有的甚至還直接充當了代言人。因而,作為領導干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切實構筑起廉潔從政的防線。
司機是領導干部身邊工作最密切,接觸最多的工作人員,但是,有的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確利用這種特殊的關系來謀取利益,實在不應該。有些不乏想接近領導的人,想盡各種辦法接近領導的第一步,或許就是這些司機,畢竟他們和領導的接觸和交流時間比其他人要多,在領導面前多說句好話也許就會幫一些人在領導面前贏得好印象。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逐漸深入,“老虎”、“蒼蠅”一起打,但是,從報道出來案例來看,不能忽略這些為領導服務的工作人員。
領導干部要管好“身邊人”,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要做到標準高于一般干部、行動先于一般干部、要求嚴于一般干部。領導干部管好“身邊人”,警惕被自己的家人、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打倒”。要給“身邊人”常敲警鐘,教育他們為社會多作貢獻,敢于在親屬問題上向私心私情開刀,真正做到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切實盡到領導干部應有的責任。在加強教育的同時,管理好親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根本上還是要依靠制度。而官員財產申報的制度還不夠,要逐步實行財產公開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備的、便于群眾監督的辦法,才是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最有效的途徑。
(作者單位: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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