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2月17日專電(記者譚元斌)將村集體空閑地以家屬名義上報套取惠農補貼,挪用救災資金用于村干部通訊費、村級辦公生活費……記者17日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紀委獲悉,恩施州嚴查“群眾身邊的腐敗”,多名村干部被處理。
“農村富不富,關鍵看支部;支部強不強,全靠領頭羊。”一句話突出了村干在基層的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化的不斷深入,農村已經不在是貧困落落后的代名詞,現在的農村有很多涉及到集體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方面,有大量的資金開始注入農村,少數村干部從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貪污征地補償款和拆遷補償款;虛報冒領、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農資金,甚至出現“群腐群貪”的現象。村干貪腐,更多的是把原本屬于農民的財產占為己有或者挪用,使得農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受到的損害,也直接影響到黨和政府在農民心目中的形象。
村干部是貫徹落實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組織者、實踐者和推動者,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抓好村干的管理工作,是實現農村的全面小康的關鍵所在,對于村干部的管理刻不容緩。
加強政策法規教育,增強村干部的法制觀念,做到對村干部教育的經常化、制度化。要強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過開展組織觀看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庭審、制作播放警示教育錄等方式,使廣大村干部從身邊的案例中汲取教訓,自覺筑牢黨紀國法思想防線,約束規范自身行為。
做好權力管控,引導村民參與管理。選拔德才兼備、遵紀守法、為民務實的人到村干部崗位上來。對涉及“三重一大”的村級事務,以村民公開議事的方式進行表決,民決通過的予以實施。對到屆或調離的村干部經審計沒有經濟問題的,方可參與換屆選舉或調離他任;對有經濟問題的,跟蹤追究責任。
村干部作為帶路村民發展的關鍵,身上肩負著很重的責任。所以構建一只務實為民、勤政廉潔、有帶富能力的村干隊伍,才能讓村干在“四個全面”的要求下,不斷進不、不斷發展,成為基層最堅強的堡壘。
(作者地址:貴州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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