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發展3萬戶糧食家庭農場的目標。為深入了解糧食家庭農場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我們選擇湘北鼎城、湘中漣源、湘南隆回、湘東醴陵4個典型縣(市、區)的農業主管部門,以及31個鄉(鎮)108個村的120個水稻家庭農場進行了走訪座談與問卷調查。
發展現狀
近年來,通過加強管理服務,加大政策扶持,我省水稻家庭農場得到較快發展。樣本中經當地農業主管部門認定或完成工商注冊的家庭農場2013年以前僅占4.46%,2014-2016年占比高達95.54%,主要在以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穩定播種面積。2016年水稻播種面積共6.85萬畝,占4縣市區水稻播種面積的1.30%,場均487.34畝,比鄉村戶均4.33畝多111.68倍,起到了“以一當百”的作用,稻作復種指數達153.47%。
(2)促進就業轉移。截止2016年底,共流入水田3.75萬畝,場均250.20畝,比自有水田多64.25倍。農場勞動力共422人,場均2.81人。由此推算,一個家庭農場可為當地180.54個勞動力就業轉移創造條件。
(3)提高生產效率。農場主大都年富力強(平均47.74歲)、文化程度較高(高中以上占63.33%)且具有多年稻作經驗,通過引進優良品種、采用先進技術、全程機械化,稻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均值分別達477.06公斤/畝、83.04公斤/每勞動日,比全省普通農戶抽樣調查均值高11.69%、16.19%。
(4)增加規模收益。2016年場均租金、種子、請工、機械、農藥、肥料及其他稻作成本費用44.06萬元,稻谷總產22.79萬公斤,均價2.62元/公斤,產值59.31萬元,補貼金額6.13萬元,稻作純收入21.37萬元(占農場全部純收入的71.98%,比上年提高3.50個百分點),成本收益率達156.84%。農場人均純收入5.11萬元,比4縣市區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高2.95倍。
存在問題
(1)銷售價格低。2016年早稻、中稻、晚稻平均銷售價格分別為2.48元/公斤、2.87元/公斤、2.63元/公斤,除中稻比當年國家最低收購價高3.99%外,早稻、晚稻分別低6.77%、4.71%。早稻、中稻、晚稻銷售價低于當年國家最低收購價的農場數分別占79.21%、50.00%、74.26%。
(2)政府補貼少。2016年早稻、中稻、晚稻當季畝補貼金額分別僅為158.66元、73.76元、125.80元。早稻、中稻、晚稻當季畝補貼金額少于100元的農場數分別占36.63%、55.36%、59.41%。
(3)資金短缺。水稻生產資金主要來源為自有資金、信用社借貸、其他途徑的農場占比分別為55.98%、22.01%、22.01%。認為信用社借貸很難或較難的農場比例達72.04%,主要因為擔保手續復雜(29.83%)、額度太小(21.55%)、利率太高(21.00%)、期限太短(16.02%)、沒有人際關系(11.60%)。
(4)水田規模小。截止2016年底,通過村委會(39.32%)和其他(60.68%)途徑,簽訂合同(96.67%)方式,共流入水田3.75萬畝(流轉期限3-11年,平均6.4年),其中200畝以下的農場占65.83%。認為流轉容易的農場僅占12.61%。
此外,還存在經營管理水平低(8.40%的農場主55歲以上且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接受農業技術培訓較多的僅占49.12%,雇工容易的農場僅為8.40%)、社會服務少(17.59%的農場無社會化服務)等問題。
對策建議
家庭農場發展是“市場”與“政府”兩種力量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市場起基礎性作用,政府起引導性作用。在家庭農場發展初期,政府的扶持培育尤為重要。
(1)加強政策扶持。一是地位扶持。把培育水稻家庭農場作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確保糧食安全的重要戰略來抓。放開對農場主的資格限制,形成職業農民的自由準入機制。加大認定和工商注冊力度,明確家庭農場的法律主體屬性為家庭合伙。二是補貼扶持。實施新一輪省“百千萬工程”對水稻家庭農場的財政補助。加快推進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落實水稻生產支持保護補貼。三是價格扶持。中儲糧購銷公司等國有企業優先按不低于國家最低收購價的標準收購家庭農場生產的稻谷,同時鼓勵稻米加工企業進行“優質優價”訂單收購。
(2)加強基本建設。一是農田建設。整合涉糧項目和資金,按照“統籌規劃、集中連片、整體推進”的原則,優先開展家庭農場集聚區的農田水利、機耕道路、土地整理等基礎建設。二是設施建設。加大對家庭農場聯盟購置、維護、更新田間作業、烘干倉儲等機械設施的補貼和信貸力度。三是平臺建設。在完成土地確權的基礎上,建立鄉、村農田流轉服務站,規范流轉程序,統一合同格式,及時協調和幫助解決“流轉期不長、水田碎片化、租金成本高、履約不嚴格”等問題。
(3)加強技術培訓。一是生產培訓。扎實推進省萬名農業科技人員服務現代農業工程,充分發揮各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廣機構的人才、成果優勢,對農場主進行“心連心”、“面對面”、“手把手”的水稻生產技術指導。二是管理培訓。重點培養“五種意識”(規劃意識、質量意識、品牌意識、經濟意識、法律意識),不斷提高水稻規模經營管理水平。三是營銷培訓。重點組織對青年農場主的“互聯網+”營銷技術培訓,借助淘寶、QQ、微信、微博等平臺,與購銷公司、加工企業、流通經紀人等建立長期穩固的“訂單收購”關系,確保稻谷“產得出,收得好,銷得暢”。
(4)加強示范引領。一是分級引領。在認真執行《湖南省省級示范家庭農場創建辦法》的同時,各市(州)、縣(市、區)也應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出臺本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創建辦法,形成分層級、多類型引領的良好局面。二是激勵引領。各級農業、財政部門要通過財政獎補、項目安排、貸款擔保和貼息、政策性農業保險等方式優先支持示范家庭農場發展。三是動態引領。縣級相關部門負責對各級示范家庭農場進行常態化監測和定期考核,未達標的視情節分別給予限期整改、取消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省、市(州)相關部門應加強督查。
作者單位:湖南省農科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研究與決策》2018年第3期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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