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改革出臺頂層設計,明晰土地產權與經營權,穩定農戶種糧信心,擴大糧食生產集約化優勢。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提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葉興慶表示,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都會進一步推進,與之相關的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法律修改有望加快。
中國現行憲法明確,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中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的成員集體所有。
《方案》指出,落實集體所有權,就是明確界定農民的集體成員權,明晰集體土地產權歸屬,實現集體產權主體清晰。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農村集體產權越清晰,農村的市場活力就越強大。目前中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對滯后,導致一方面農村各類要素潛能無法被激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農民合法權利的保護。
中國自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1984年提出承包期15年不變,到1993年又提出15年到期之后再延長30年不變。這意味著,現行土地承包關系普遍將于2030年或2033年到期。
一年多前,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農民張曉紅和周邊百余戶農家把承包的5000畝土地流轉給了一家現代農業加工企業,自己則進工廠通過努力成了生產車間班長。
結束了“一個女人苦撐十畝地,忙活一年求溫飽”的日子,過上了“掙工資、收租金、一年總賺超5萬”的生活,張曉紅曾擔心,自己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現今滿意的收入結構被打破。
中國農村改革頂層設計提出,抓緊修改有關法律,落實中央關于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的重大決策,適時就二輪承包期滿后耕地延包辦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
這樣的表述給張曉紅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方案》指出,穩定農戶承包權,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將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本集體組織的每個農戶。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曾表示,為了切實保障農民的權益,有必要對農民承包的土地進行全面的確權登記頒證,以提供更好的法律依據。
《方案》要求,在基本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原則,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中國是農業大國,糧食產量已實現“十一連增”,保有20多億畝耕地,擁有8億多農民。然而,中國并非農業強國,農業科技含量不高、種植效率不高,農業資源稟賦匱乏和人口超多的大環境沒有改變,糧食供求緊平衡的基本態勢也沒有改變。
農業專家認為,推動土地流轉能夠進一步促進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為農業規?;?、集約化高效經營提供廣闊空間,同時還可加快城鄉一體化,推進中國城鎮化進程。
《方案》指出,放活土地經營權,就是允許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依法自愿配置給有經營意愿和經營能力的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
《方案》要求,建立符合實際需求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保障農村產權依法自愿公開公正有序交易。
三年前,北京師范大學畢業生劉大衛辭去北京工作,回家鄉安徽省界首市做了“農場主”。他與300多農戶簽協議流轉了2000多畝土地,合同到2027年結束。
劉大衛看了新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說,農業投入大、風險高、融資難,在土地確權基礎上,流轉的土地能被賦予一定產權,那么大戶質押融資或保險就容易方便了。
《方案》要求,在農村耕地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基礎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農民以多種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以及通過土地經營權入股、托管等方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表示,三權分置后,農民可以放心地將承包土地轉讓經營,而不必擔心失去對土地的承包關系,為土地在更大范圍內優化流動配置和發揮作用拓展了巨大空間,也為形成多元化的農地經營模式創造了必要條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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