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畏難情緒和怕擔責
有專家指出,實際調研中,很多縣并不敢去整合,有畏難情緒,怕擔責。另外,相關的扶貧資金審批、檢查、審查機制也不配套、不甚完善。綜合因素導致扶貧資金沒用下去。
日前,審計署發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以下簡稱《審計結果》)顯示,10個省的部分市縣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有2.3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
多位專家表示,近年來,隨著中央對于扶貧資金、項目落實結果監察力度的不斷加大,過去曾一度出現的扶貧資金被冒領、侵占等問題有所減少。但與此同時,一些地區地方政府怕擔責任、畏難而不去妥善將扶貧資金落實到位,導致目前一方面資金短缺、一方面扶貧資金閑置的狀況。
從侵占、冒領到閑置
“十三五”時期,不僅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關鍵期,早在2015年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到2020年,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近年來,中央在扶貧領域不斷加大投入力度。2016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首次突破1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扶貧資金667億元,同比增長43.4%;省級財政超過400億元,同比增長50%以上。各類金融機構加大扶貧支持力度,其中累計發放扶貧小額貸款2772億元。
與此同時,扶貧也取得了相應的成果,貧困人口大大減少。數據顯示,2016年農村貧困人口4335萬人,比上年減少1240萬人。
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孫遠太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近年來,隨著黨和政府高壓反腐,扶貧資金的使用規范程度提高,挪用、擠占、截留扶貧資金的現象大為減少。但是由此也導致另一個問題出現,即扶貧資金閑置現象。
除了第四季度的扶貧資金審計結果顯示有2.3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外,記者梳理發現,2016年的相關審計數據分別顯示:當年第二季度9706.82萬元扶貧資金閑置,未及時發揮效益;第三季度的扶貧資金有1.4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1年以上。
另外,從審計署對40個縣、區,從2013年至2015年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查顯示:1.38億元被騙取套取或違規使用,8.43億元扶貧資金長時間閑置,2.6億元閑置超過兩年,最長的閑置超過15年。
對于扶貧資金閑置的問題,業內專家是怎樣的看法呢?
據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反貧困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貴教授介紹,目前,審批權下放到縣一級,縣級政府多了資金使用權。在地方看來,肩上的責任更大了,花出去的每一筆錢都要擲地有聲。
記者了解到,日前,財政部印發了《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以前相比,這次更加明確提出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強化地方對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管理責任。而且進一步指明了各級財政、扶貧、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在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職責。
汪三貴指出,但實際調研中,很多縣并不敢去整合,有畏難情緒,怕擔責。另外,相關的扶貧資金審批、檢查、審查機制也不配套、不甚完善。綜合因素導致扶貧資金沒用下去。
一位業內專家坦言,十八大以來,隨著對于貪腐整治力度的加大,地方的吃請送禮之風也大大收斂。但一些地區的相關負責人就是因為沒有了利益,申請扶貧資金中間沒有了回扣,而不愿意去“跑手續”。
另外,和以前申請資金難不同,目前財政部批下來的扶貧資金,直接撥到省,再由省撥到市,再到縣。各級主管部門都不愿意讓錢在本級“逗留”,因為資金一旦停下來,就會面臨各種上級部門的各種審計、督促、檢查。對于縣級政府而言,監督壓力之下,扶貧資金怎么用,怎么能用好,責任重大,這也是扶貧資金閑置的原因所在。
與扶貧項目難選有關
“對于扶貧資金閑置的問題,原因比較復雜,涉及到體制、意識等問題,牽一發而動全身,要想扭轉過來,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長期扶貧工作的經歷,讓中國扶貧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安宏超頗有感觸。他認為,目前產業扶貧是較為行之有效的扶貧方式,審計數據顯示的大量扶貧資金閑置,主要和地方扶貧項目難選有關。
從至貧因素來看,我國貧困人口多數生活在偏遠落后地區,在這些貧困人口中,有42%因病致貧、9%因學致貧、6%因殘致貧。由此可見,疾病、殘疾以及教育是至貧的主要因素。這些貧困人口,往往一輩窮,輩輩窮,他們的子女往往因為疾病、債務等因素無法繼續接受教育,從而無法擺脫貧困。
從實際的扶貧項目和扶貧企業來看,受到地方歡迎的往往是一些能夠給當地稅收帶來巨大貢獻的大型企業。但這部分稅收很可能跟貧困戶脫貧沒有什么關系,也無法有效帶動當地貧困人口的就業。由于大企業對于人員的教育背景、身體素質等方面要求也相對較高,而貧困人口很可能進不了這種企業。
當然,資源掠奪式的開發更不可取,即便是能夠反哺貧困戶,但實際上還是輸血式的救助。安宏超說:“這些都不是持續有效的脫貧,真正能帶動貧困戶脫貧的項目很難找。”
首先與市場有關系。一些貧困地區鼓勵貧困戶種植蘋果、核桃或中藥,有時由于市場的原因,花了功夫,但收益甚少。
其次與地區的脫貧思路有關。當地政府不能按照過去招商引資的思路對待參與產業脫貧的企業,企業和貧困地區需要實現雙贏。貧困地區基礎較差,當地政府應該努力將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好,為參與扶貧的企業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實現貧困地區與企業的共贏,而不是單向的救濟。
“對于扶貧項目和扶貧資金落實情況的評估需要通過抽樣核查。”汪三貴介紹,目前除了政府相關部門外,還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單位。例如,對于貧困人口脫貧的評估,目前是由中科院負責。但對于扶貧資金、扶貧項目落實的獎罰考核機制,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不妨以結果論英雄”
“鑒于扶貧工作的復雜性,想要更好地讓扶貧資金、扶貧項目落實下去,不能一刀切,我贊同以結果為導向的考核。”
汪三貴認為:“現在審批權下放到縣一級,只要是你用在了扶貧方面,你是用來看病、上學還是培訓都沒有問題,應該放開手腳去做,將項目、資金落實下去,最后不妨以結果論英雄。”
今年財政部公布的《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中也明確了,不再對相關資金支出范圍作具體要求,而是采取負面清單方式,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扶貧資金的使用提供了更為多元化的途徑。
孫遠太也抱有相同觀點。他認為,目前扶貧資金的配置依據,源自于貧困指標,指標的確定來源于貧困標準。而目前我國貧困標準確定方式比較單一,僅依據的是家庭平均收入。但致貧因素是多維的,單純的收入標準難以反映貧困全部內涵。因此應該超越收入標準,采用多維貧困指標。
而且,需要激發貧困人群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否則扶貧成效難以鞏固和提升。
孫遠太指出,首先要轉變扶貧理念,堅持共享發展理念,實現從政府本位到貧困群體本位、從扶貧供給主導到需求選擇、從注重短期效應到關注脫貧效果可持續性的轉變。
其次,在強化政府責任的同時,引領市場、社會協同發力,同時讓貧困群體回歸主體,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是扶貧工具創新。綜合運用市場化工具和社會化手段,當務之急是運用競爭機制改進扶貧資源配置和推廣政府購買扶貧服務。
四是扶貧能力提升。提高扶貧工作人員專業化水平,增強扶貧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貧困需求識別能力和精準施策能力。
作者:法治周末記者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法治周末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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