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設立新的中小城市試點方案》經省政府同意,正式公布。山東將選取5個中等城市進行試點到2020年培育成為10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培育設立10個以上鎮區人口超過10萬人、地方財政收入超過10億元的新生小城市。試點地區將全面放開試點城市落戶限制。而且,我省將賦予新生小城市縣級管理權限和重點示范鎮相應縣級管理權限,擴大縣級發展自主權。
選取5個中等城市培育成人口超百萬大城市
試點方案提出,從城區人口50至100萬的12個中等城市中,選取5個城市進行試點,到2020年培育成為10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從城區人口20至50萬的39個Ⅰ型小城市中,選取10個縣(市)進行試點,到2020年培育成為50萬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從城區人口20萬以下的43個Ⅱ型小城市中,選取15個縣(市)進行試點,到2020年培育成為20萬人以上的Ⅰ型小城市;選擇部分非農就業達到75%的鎮,培育設立10個以上鎮區人口超過10萬人,地方財政收入超過10億元的新生小城市;培育30個以上鎮區人口超過5萬人,地方財政收入超過5億元的重點示范鎮,進行小城市試點。
全面放開試點城市落戶限制
在試點任務上,我省提出,要編制完善各類規劃、強化特色產業支撐、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健全公共服務設施、加快推進人口市民化、提升城鎮管理水平等6方面。
在具體方面,試點城市落實國家有關戶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放開試點城市落戶限制。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凡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的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以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擴大縣級發展自主權
在試點政策上,我省提出,要開辟“綠色通道”,精簡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率。按照“權責一致、依法下放”的原則,通過委托、交辦等方式,賦予新生小城市縣級管理權限和重點示范鎮相應縣級管理權限。擴大縣級發展自主權,整合資源配置,增強對資金、技術、人才等關鍵要素的支配權。城市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和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等有關政策適當向試點城市傾斜,推進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向新生中小城市和重點示范鎮延伸,提高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濟南日報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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