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農民買房,落戶城市,承包的耕地怎么辦,收回嗎?
一億農民進城計劃,在2016年就要一步一步的實施,都在擦拳磨掌準備著,政府在準備政策落地,開發商在準備營銷方案,農民的蠢蠢欲動想賣房,因為補貼可能隨時停止。
農民進城買房真是好事,但是好事歸好事,也有麻煩事,比如進城后落戶了,承包的土地怎么辦?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一旦離開土地,心里還真不是滋味,會不會把土地要回去了呢?
第一:購房落戶政策,是好還是不好呢?
你說在城里買房了,戶口是簽還是不簽呢?
新的城市居住條例規定,有六項基本權利,包括醫療,教育,就業等等與城鎮居民享受同權利。
但是把戶口遷到城鎮,那就享受全部城市居民權利,包括住房基本權利等等。
這也就是說,2016年城里買房,遷戶口與不遷戶口,從理論上來講是一樣的,但是執行層面會怎么樣,就不知道了,拭目以待。
第二:如果全家戶口遷入城市,承包的土地還歸咋們嗎?
這得一分為二的來解釋,為什么會這樣呢?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一是: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該按照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這里講的很明白了,遷入小城鎮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保留,可以流轉,也就是說可以轉包給他人經營。
二是: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英東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第三:什么是小城鎮,什么是設區的市呢?
縣級市以及縣城以下城鎮歸為小城鎮;地級以上城市,市區分為幾個區的城市,就屬于大城市了哦。
也就是說,農民遷入縣級市以下的城鎮土地承包權可以保留。
為什么遷入設區以上的市,就不允許保留土地承包權呢?
主要是考慮到權力分配問題,設區的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相對健全,即使失去了穩定收入和收入來源,一般至少也可以享受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在保留集體土地承包權,又享受城市社會保障,不利于社會公平分配權。
大城市相對就業機會也多,可多渠道獲得生活保障,所以就要取消遷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樂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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