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陜西省合陽縣南岳莊村推進扶貧項目中,村黨支部書記王紀岳違規收取48戶貧困戶產業扶持資金3.84萬元,用于償還村級文化廣場項目建設債務。換言之,每戶貧困戶應得扶貧款,被截留挪用800元。(2月14日 人民日報)
近年來,隨著扶貧工作的深入推進,類似王紀岳這樣的“蠅貪”利用手中的權利截留克扣、虛報冒領、貪污侵吞扶貧款項的情況時有發生,導致國家惠農扶貧政策不能真正落實到群眾身上。這些“蠅貪”看似貪腐數額不大,但是其影響卻極其惡劣。他們直接與廣大群眾接觸,是聯系群眾與黨和政府的橋梁,他們的言行都代表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跋壺潯钡呢澑袨椴坏苯訐p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而且還嚴重破壞了黨群關系以及黨和政府的形象。
扶貧款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是困難的群眾的“希望錢,救命錢”,容不得“蠅貪”染指,等待他們的將是黨紀國法的嚴懲。要確保扶貧款切實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首先,要加強對從事扶貧工作的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其黨性修養和廉潔意識,讓黨員干部堅持把黨紀國法視為“高壓線”,把廉潔自律規定視為“警戒線”;其次,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監督機關要加強對扶貧款項使用過程的監督,筑牢扶貧款管理使用的“高壓線”,嚴查扶貧領域的腐敗行為,一旦發現違紀行為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從而形成“拍蠅”的高壓態勢,讓“蠅貪”們無所遁形;第三,要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地方政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扶貧款項使用情況,接受媒體和群眾的監督,從而讓扶貧款項在陽光下運行。
作者單位:三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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