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在部分農村,“村霸”、宗族惡勢力猖獗,“土皇帝”橫行一方,違反黨紀國法,操縱選舉、開設賭場、暴力抗法、霸占資源……民眾深惡痛絕。(2月12日新華社)
近年來,“村霸”成為一些地方村干部的代名詞,廣大群眾對此深惡痛絕。2月8日,《人民日報》還曾報道過河南舞陽縣澧河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張健國以“萬歲”自居,橫行鄉里,河北定州大辛莊鎮泉邱二村原村委會主任孟玲芬給結婚的村民送花圈,被稱為“最牛村主任”等典型案例。村官成為村霸,給農村干部隊伍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巨大損害,并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如何防止村官成“村霸”,是當前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對惡霸村官,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其實,村官與村民原不該關系緊張,同在鄉土最底層,兩者有著較大比例的利益重合點,即便存在齟齬也可通過和解實現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其實,村官既然能稱霸,總有“過人”之處,比如依托于龐雜的家族勢力,再比如性情乖張、經歷復雜。面對這樣的惡霸,個體村民顯然無法也不敢抗衡。即便村民有心聯合行事,也不敢明著來。在村主任選舉中,村霸往往能夠通過恩威并施的手段操縱選舉。特別是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的推進,不少鄉村日漸凋敝,變得空心化。凡是稍有能力者大都移居城鎮,這就給村霸壟斷鄉村事務以極大的便利,即便在外打工的村民逢年過節回到鄉村,也無法對村霸實現有效制衡。長此以往,農村基層的法律信仰被削弱,村霸更加有恃無恐。
鄉村治理是個難題,沒有什么捷徑可走。打擊村霸、宗族惡勢力最有利的武器,就是法治。面對日益猖獗的“村霸”,亟須高揚法治利器,讓法治精神滲透到農村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徹底鏟除“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產生的土壤。比如,要推進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有效實施,盡可能地確保“惡霸”選不上村干部,或者即便選上,表現不佳時也可通過和平手段將其罷免掉;比如,要強化基層政治治理中的治安努力,公安部門要對日常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行為作出依法及時處置;要切實加強對基層自治組織及其干部的管控,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出重拳、下猛藥集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行為,絕不能讓基層自治組織成為監管的“真空”地帶。唯有構建更加完善的監管體系,并讓其有效發揮作用,才是遏制“村霸”現象,推進基層自治健全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青島日報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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