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支持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政策,一個重大突破是拆掉了資金項目的“隔欄”,將資金匯集在一起,由縣里根據實際需要統籌安排使用。社會普遍關注:這樣一個重大改革,對推進精準扶貧將起到什么作用?“打醬油的錢”用來買“醋”,會不會有“挪用”之嫌?資金使用權下放到縣里,上級部門該如何監管?(7月13日 新華網)
每年上級撥付到縣里的專項資金總量大、種類多,但條塊分割零星分散,難以形成合力。由于撥付的資金種類多,比較分散,不利于項目的開展,往往是制定好了項目,但是專項資金卻達不到項目的要求,從而導致項目擱淺。將專項資金統籌使用,有利于項目順利開展,同時在資金使用上要制定相應的監督措施。
基層干部擔心資金整合使用,打破了原來專款專用的界限,可能會被認為是在挪用資金、濫用資金,要打消基層干部顧慮:一是制定監管措施,資金監管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嚴格規定縣級統籌的資金只能用于精準扶貧,不得用于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得用于縣城規劃區內的基礎設施和樓堂館所建設,不得用于發放津貼、補充公用經費不足等。同時嚴肅查處借統籌整合之名,搞樓堂館所、“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等問題。二是要加強審計,對扶貧資金審計的重點,要看是不是按照中央有關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的要求使用資金,是不是按照規范程序調整資金用途,是不是把資金真正用到扶貧開發上。三是提高基層干部的認識,不要前怕狼后怕虎不敢花錢,要合理使用扶貧資金用于扶貧項目。
作者地址:平武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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