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人反映陜西清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奮勤,在工作時間到親戚家藥店坐診看病。對此,劉奮勤回應說,他只是幫親戚忙。患者家屬高某某除了認為劉奮勤診斷病情有誤,導致妻子身體出現更嚴重的癥狀,也認為他涉嫌非法行醫。(新華網>2016年05月08日來源: 華商報)
陜西清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奮勤,在工作時間到其侄子劉某藥店坐診看病,將該縣群眾高某某的妻子胃病當氣管炎治療,加重病情,引發患者家屬投訴,也算官員庸醫的“奇葩一朵”。就此事來看,劉副局長作為一名部門副職領導,卻“反串醫生角色”,違紀又違法,純屬“病得不輕”:
其一,星期三是公務員的上班時間,作為一名國家公務員,工作地點在機關或者是工作地點,劉副局長不按照《公務員法》規定,而被人多次發現在個體醫生的小店,應屬曠工的違紀違法行為;
其二,公務員的工作就是“干公務”,作為一名縣食藥監局的副局長,劉奮勤應該按照部門副職領導分工履職,劉副局長上班時間到其侄子的小店坐診,“角色嚴重錯位”,顯然屬于不務正業;
其三,退一萬步說,即使劉副局長當時有行醫資格證,他要給人治病,也得經過醫療儀器檢查、查病歷,以及現場的“望聞問切”等流程,拿得準病情后才能夠下藥,而劉副局長僅憑患者幾聲咳嗽,就草率認定是氣管炎,貿然處方下藥,實為草菅人命的膽大妄為行為。
其四,高某某與劉奮勤的醫療糾紛,其本人于2015年被該縣紀委處分,縣衛生局收回了他的行醫資格證。但劉奮勤在沒有行醫資格的情況下,仍被當地群眾發現“2016年3月4日,劉奮勤當時還在藥店給一個人看病,那天是周五。”“3月2日到3月8日,連續一周時間觀察,他都一直在藥店坐診。除了周六周日是全天在,其他時間都是在上班時間”,如屬實,則應追究其非法行醫的違法行為。
劉奮勤副局長以幫助侄兒為名,多次曠工在上班時間到民營小藥店坐診,大行庸醫之道,不管他領沒有領其侄兒發的額外薪水,都違犯了《公務員法》,但該嚴肅處理卻沒有得到嚴肅處理和糾正,可見該縣紀委、組織部門以及清澗縣食藥工質局在干部管理上存在重大瑕疵和不作為。
在從嚴治黨的新常態下,對于劉奮勤這樣屢教不改、心中無紀律、心中無戒的領導干部,當地紀委、組織部門不能止于一個警告處分就不理不問了,應該了卻他的心愿,免去其職務,恢復其醫生身份,讓他干他喜歡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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