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市場化、人口流動化的當下,鄉土社會的精英群體逐漸外流,鄉賢文化的缺失,給鄉村社會治理帶來了諸多“后遺癥”。
“鄉賢治理”的作用,得到越來越多的文化認同。作為一個社會聯結的橋梁,作為社會運行的一種黏合劑和潤滑劑,鄉賢曾在推進鄉村社會治理上發揮過積極的正功能。在今天,大力弘揚“新鄉賢文化”,讓那些“不在場”的鄉賢回歸鄉村,需要在對傳統鄉賢文化的批判性繼承、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的基礎上,健全鄉村老百姓的利益表達機制,促進鄉土社會的有機團結,讓鄉村社會更具生機和活力。
在社會轉型時期,鄉村也在經歷著急劇的社會變遷。在利益主體多元化、價值觀念多樣化的今天,鄉賢猶如一個高壓鍋的“安全閥”,可以起到消弭社會分歧、為利益博弈提供緩沖地帶的作用。而在公路橋梁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民俗文化保護與傳承等涉及村民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務上,有智慧、有能力、有威望的鄉賢,可以凝聚鄉村的社會力量,從而避免村民在公共事務上的“搭便車困境”。
讓“新鄉賢主義”促進鄉村社會的有效治理和良性運行,既需要為鄉賢回歸鄉村創造條件、提供保障、給予便利,也需要明晰鄉賢的權責邊界,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只有讓“新鄉賢主義”與時俱進,既促進鄉村建設,又避免鄉賢給鄉村社會帶來負面影響,我們的鄉土世界,才會更有希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6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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