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科學制定規劃,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依靠改革創新壯大鄉村發展新動能。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該從何處發力?代表委員們紛紛建言獻策。(3月13日 人民日報)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千秋基業,人才為先,推動各項事業發展的根本是人才。毫無疑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其關鍵在于匯聚一批優秀人才,包括教育、科技、醫療、文化等各類人才,到基層一線干事創業、獻才獻智。說到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人才支撐。
但在現實工作中,大批鄉村青年人才越來越多的背井離鄉去往發展機會較大的城市,尤其是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的鄉村青年人才大多外出務工,留在本地發展農業產業的多是一些老弱婦幼,導致實現鄉村振興缺少人才,嚴重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制約了鄉村振興的發展步伐。所以,筆者認為,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需要激勵和保障。
一方面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需要構建促進人才向鄉村流動的激勵機制。盡管在上級部門強有力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推動下,鄉村發展活力不斷展現,發展機會日益增多,但從總體上看,鄉村的待遇仍然普遍偏低,創業風險依然較大,環境條件難以與城鎮相比。因此,促進人才智力向鄉村流動,單靠市場行為是行不通的,而應該將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這種激勵既要通過激活農村市場來體現,也要通過更有力的行政引導,如強化服務三農人才的晉升激勵、待遇激勵與責任等方式來體現。
另一方面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需要構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保障體系。目前農村還不具備像城市那樣的創新創業的軟硬環境。實踐證明,很多優秀人才都不愿意在農村創業,其主要原因是缺乏諸如資金、風險保障、技術服務等配套的支撐。因此,如何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是未來推進鄉村振興人才開發的應注重的問題。而諸如戶籍制度等仍然還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鄉人才的雙向流動,進一步深化改革,形成像城市吸引農村人才那樣的對等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加快人才智力向鄉村流動。
(作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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