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發布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抽查的59個貧困縣中,12個縣財政資金統籌盤活不到位、項目推進緩慢,導致6226.11萬元資金結存1年以上,其中5585.07萬元結存2年以上。(人民日報 9月10日)
扶貧資金,指國家為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而設立的財政專項資金。是一項惠及全國廣大貧困群眾的民生工程,更是貧困群眾的“生命線”“救命錢”。每一筆扶貧資金,都能切實解決貧困群眾各式各樣的難題:保證危房改造順利開展,保障子女按時入學,確保產業發展先期投入……然而,在脫貧攻堅進入沖刺階段的今天,仍有少數地方存在扶貧資金“睡大覺”情況,既是資源的極大浪費,也讓扶貧政策打了折扣,影響貧困群眾脫貧信心。
扶貧資金閑置,既有制度原因,也有人為因素。筆者認為,喚醒扶貧資金,重在對癥下藥,既要健全完善上層制度,也需解決人的問題。
強化責任擔當,“敢花”扶貧資金。近年來,扶貧資金成為黨中央整治“微腐敗”重點,加上貧困群眾普遍年齡偏大、能力弱,導致扶貧資金生效慢、效益低、易出錯。少數干部怕擔責、懼風險,扶貧資金一時成為“燙手山芋”,無人愿意接手,致使大量扶貧資金長期閑置。精準扶貧中,地方政府應逐級壓實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嚴懲不作為、慢作為,形成長效警示機制,督促干部“敢花”扶貧資金,才能發揮好扶貧資金“兜底”作用。
科學統籌規劃,“消化”扶貧資金。少數地方把扶貧資金當作“奶酪”“蛋糕”“唐僧肉”,不切實際、不計后果地爭項目、搶資金,意圖用錢砸出一個“脫貧奔康”。奈何扶貧資金條條框框眾多,加之自身配套能力不足,導致“消化不良”。扶貧資金的使用旨在“精準”,需切合實際。地方政府應多些接地氣的調研,多些科學的論證與統籌,精準發力,避免“面子工程”的“多”,把握住困難群眾關心的“實”,才能把扶貧資金“消化”,才能為貧困群眾精準輸送“營養”。
強化制度保障,“花好”扶貧資金。扶貧資金“不好花”是基層扶貧工作的“老大難”,既要滿足上級“條框式”的嚴苛要求,又要保證扶貧資金落地開花,形成實效,還得讓貧困群眾滿意,經常使得地方政府“上下難看”“里外不是人”。“花好”扶貧資金,就是要把資金花在關鍵處、實效處。需加大制度改革力度,破除資金使用障礙,給基層更多自主權;整合資金,出臺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讓基層有目標,明方向;推進政務公開,實行全民監督,保證扶貧資金使用到位;用好執紀問責,形成利劍高懸之勢,保障扶貧資金不少一厘。
“脫貧奔康”路上,扶貧資金撥付猶如雪中之炭,需及時按量發放到群眾手中,莫等群眾過完“寒冬”,再“錦上添花”。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縣鳳鳴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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