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該省唯一的少數民族自治州,位于酉水中游、武陵山脈中部。2013年11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該州花垣縣十八洞村考察,正式提出“精準扶貧”。近年來,國家投入大量扶貧專項資金用于推動湘西脫貧攻堅。然而,有一些人把這當成了牟取私利的“好機會”。(《檢察日報》6月14日)
可以說,扶貧是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我國當前對扶貧工作非常重視,國家投入了大量的扶貧專項資金來幫助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然而部分地區的脫貧攻堅行動卻演變成了“扶腐敗”。
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扶貧資金成為某些人的“搖錢樹”。扶貧資金的發放初衷是好的,卻被一些人打了歪主意,要杜絕這種現象的產生就要從制度上嚴格規范扶貧資金的發放流程,從資金領取到使用都要有嚴格的監督制度,保障扶貧資金“落地生根”,真正的幫助貧困地區發展。
加強制度、法規學習,強化思想意識,從思想上防腐,行動上拒腐。政策的實施都需要相關部門的相關人員來執行落實,加強制度、法規的學習可以讓政策落實的更扎實,也可以讓相關工作人員深刻認識到違規違紀的嚴重后果,教育和引導相關人員增強抵制職務犯罪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打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基礎。
扶貧專項資金既然有“惠人之名”,就應該真正的做到惠民,而不應當被個別人員打著惠民的幌子中飽私囊,讓扶貧變成“扶腐”,要謹記一名黨員領導干部的職責,腐敗之事怎能“瞞天過海”,既然是惠民之名就一定要有救患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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