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龍巖探索
202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一號文件給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新的發展階段,供銷合作社在持續深化綜合改革中,要充分發揮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重大牽引作用,帶動綜合改革重點突破、縱深推進,不斷推進供銷合作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龍巖市下屬7個縣市區。截止2020年末,龍巖市供銷合作社下屬的基層供銷合作社共有168個,基層供銷合作社所屬的經營服務網點共有3332個,其中村級綜合服務站1831個,占經營網點總數的54.95%。此外,龍巖還有供銷合作社社辦的莊稼醫院 88個。2015年來,龍巖市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為契機,對標對表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11號文件精神,積極探索構建適合龍巖實際的以基層供銷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為主導力量,各涉農主體參與,以生產、供銷、金融服務為重點,以一體化為關鍵,為農業生產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全程一體化社會化服務的“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本報告擬結合龍巖市供銷合作系統的改革實踐探索,就龍巖“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的具體做法、經驗啟示、理論和實踐意義以及未來發展愿景做一個初步的分析和探討。
一、供銷合作社推行綜合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和現實基礎
進入新的發展階段,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新形勢凸顯了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也具有獨特的資源和資產基礎。
(一)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供銷合作社是黨領導下的為農服務的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有著悠久的歷史、光榮的傳統,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提出的供銷合作社的改革思路是一貫的,具有鮮明的連續性。中央頒布的幾個文件都強調了供銷合作社要樹立為農服務的根本宗旨。1982年中央一號文件就提出:“農村供銷合作社是城鄉經濟交流的一條主要渠道,同時也是促進農村經濟聯合的紐帶。要恢復和加強供銷社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使它在組織農村經濟生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供銷合作社要逐步進行體制改革。”中發〔1995〕5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指出:“供銷合作社的問題實質上是農業、農村、農民的問題。”“實踐證明,農業和農村是供銷合作社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供銷合作社是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力量。” 20年之后,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提出的第一條基本原則是:“堅持為農服務根本宗旨。始終把服務“三農”作為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為農服務成效作為衡量工作的首要標準,做到為農、務農、姓農。”
長期以來,供銷合作社的實踐活動與其根本宗旨的落實還有一定的距離,加快改革步伐迫在眉睫。1995年中央5號文件提出:“由于種種原因,目前供銷合作社體制不順,缺乏經營活力,為農服務觀念淡薄,服務工作削弱,基層社經營嚴重困難,沒有起到它應有的作用。”并指出;“這種狀況與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群眾的要求很不適應,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很不適應。如果不盡快改變,供銷合作社就會脫離廣大農民群眾,性質就會改變,功能就會萎縮,組織就會消亡。”文件提出,“必須把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作為當前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的緊迫任務”。2015年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指出:“目前供銷合作社與農民合作關系不夠緊密,綜合服務實力不強,層級聯系比較松散,體制沒有完全理順,必須通過深化綜合改革,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在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致富、繁榮城鄉經濟中更好發揮獨特優勢,擔當起更大責任。”
當前,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一方面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另一方面,我國還處于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化階段,農業的經營體系還是傳統農業經營主體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并存的格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希望得到產前、產中、產后全產業鏈的社會化服務,幫助他們以成本較低、更順暢的方式進入市場。傳統小農戶則希望不要被農業現代化進程甩在外面,能與現代農業的發展有機銜接。新形勢下,供銷合作社要落實為農服務根本宗旨,目前自身的狀況還不能滿足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和廣大農民群眾的需求。一方面是自身體制機制方面的改革成效還不明顯,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為農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欠缺,發展質量效益不高,新發展階段為農服務的領域和功能有待進一步拓展。面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只有深化綜合改革。全國供銷合作社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工作報告指出:要“牢記為農服務根本宗旨,緊緊圍繞完善體制、優化職能、轉變作風,持續深化綜合改革,加快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更好為‘三農’服務,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作出新貢獻”。新頒布的《鄉村振興促進法》也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鼓勵供銷合作社加強與農民利益聯結,完善市場運作機制,強化為農服務功能,發揮其為農服務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
在新的發展階段,供銷合作社要以為“三農”服務為根本宗旨,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深化綜合改革,打通堵點,探索有效路徑,主動融入農村合作經濟發展的大潮,能動地參與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的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真正成為連接農民和市場的紐帶和橋梁,這樣供銷社才能具有“造血”功能,才能煥發活力、健康、可持續地發展。
(二)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的現實基礎
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要在供銷合作社現有的資源和資產基礎上進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指出:供銷合作社“完全有條件成為黨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為農服務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這支力量。”供銷合作社具備什么樣的資源和資產基礎? 供銷合作社作為一個存續了幾十年的經濟組織,它在深化改革方面有哪些優勢呢?
供銷合作社的優勢并不是壟斷、尋租和專營。供銷合作社的優勢之一是它獨有的政治和政策優勢。供銷合作社作為黨領導下的為農服務的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作為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在地方政府和農民群眾心目中享有一定的聲譽,這是供銷合作社所擁有的無形資產,這種資產與黨和政府為使它能更好地履行職能而賦予它的一系列相應政策是其他組織機構所無法取代的。
供銷合作社的優勢之二是擁有自己多年來形成的組織網絡體系。截止2020年末,全國基層供銷合作社所屬的經營服務網點共有100.5萬個,其中村級綜合服務站42.5萬個,占經營網點總數的42.3%,占全國行政村總數的61.5%。村級服務站可以為農民提供生產與生活多方面的服務。在很多地區,供銷合作系統的經營服務網絡和服務范圍覆蓋各縣市區的鄉鎮和大部分行政村。
供銷合作社的優勢之三是相當一部分供銷合作社具有一定的人才基礎和物質基礎。在改制后,供銷合作社保留了一些掌握信息和擁有技術及管理經驗的專業人才, 2015年后,又有一批優秀管理人員進入供銷合作社,這就使供銷合作系統具有一定的人才儲備。許多供銷合作社還擁有現成的場地和設施等物質資產。專業人員以及保存的房屋土地是深化綜合改革的基礎,是供銷合作社未來發展的根基,這種資源組合未來的發展方向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供銷合作社未來的發展方向。
農業生產合作、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的“三位一體”是在農業現代化的一體化進程中以合作社為主導力量、金融全方位支持的一體化,這種模式能更好地滿足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幫助農民群眾更好地與市場對接,是走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的一種值得提倡的發展模式。這種“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需要有主導力量作為推動力來創新與完善體制機制、整合農業農村資源、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打造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的一體化發展平臺。供銷合作社擁有的組織網絡、人力資本和物質資產都是基層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經紀人、傳統小農戶所不具備的,在深化綜合改革的進程中,供銷合作社完全有條件成為聯結農民和市場的紐帶和橋梁,成為促進農村一二三產融合、促進“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主導力量。
二、龍巖市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的改革探索
龍巖市在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打造“三位一體”的綜合合作發展模式方面,進行了大膽的探索。龍巖供銷合作系統充分利用了自身具備的條件和優勢,主動和農村基層涌現出來的、有生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有效對接,主動融入到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進程中,將“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落實到了實踐活動中。他們秉持開放、包容、共享的理念,以市場經濟的手段,主動與各類社會資本有效對接。在探索的進程中,他們為農服務的服務領域和功能得到拓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各類資源要素的良性互動也促進了供銷合作社自身體制機制的改革,使得供銷合作社煥發了活力。他們取得的經驗和成績值得認真分析和總結。
2021年3月10日至1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的調研團隊對龍巖的改革探索進行了專題調研。團隊成員先后對連城縣、上杭縣、武平縣、長汀縣、新羅區和漳平市進行了實地調研,與市縣基層三級供銷合作社的干部員工、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理事長及社員、農戶、農業企業負責人等進行了座談和訪談,在實地調研和占有第二手資料的基礎上,調研團隊對龍巖改革探索的實踐進行分析,以求取得可資借鑒的經驗和啟示。
(一)龍巖供銷合作系統將自身具有的人力、組織和物質資源與新涌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有效對接,實現了以合作社為主導的農業農村一二三產業的有機融合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是在農業現代化進程中以合作社為主導力量、金融全方位支持的農業農村一二三產業有機融合的一體化。龍巖供銷合作系統充分利用傳統組織資源的網絡體系、基礎設施、專業技術人才和地方政府賦予的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職能,以正在興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作為基層社有機融入農村合作經濟大潮的平臺與抓手。做到兩種資源的有效對接,整合農村已有的和正在發育的社會資本、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為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生產與供銷全產業鏈的社會化服務,探索了“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的具體實現形式。
有效對接的一種途徑是供銷合作社的能人帶領農民群眾創辦合作社和合作社聯合社,在這過程中發展壯大了基層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社。
武平縣中山鎮百家姓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黨總支書記劉星光;1982年起在基層供銷合作社工作。2006年基層社買斷工齡后,100來人只留下3人,劉星光是3人之一。面對困難的局面,2006年底劉星光帶領當地農民群眾創辦了漁業和仙草兩個協會;2007年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之后,他又帶領群眾創辦了仙草、漁業、蔬菜、竹業四個專業合作社,都是以服務為主。2010年他牽頭成立全省第一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當時有16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現在增加到19家。19 個成員社,最少的有50個社員,最多有500多個,有些社員出資產,有些出錢,有些人出地。中山鎮供銷合作社作為大股東,在19家專業合作社里都參股,以資金和固定資產折價入股,占比不低于40%。聯合社注冊資金150萬元,扣除10%為15萬元,余下135萬元,中山鎮供銷合作社占股40%,54萬元;余下的19個基層專業合作社占股60%,81萬元。聯合社的業務是為基層社(包括成員社與非成員社以)提供服務,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代理中心,開展六個代理服務(會計、稅務、品牌、項目、注冊、培訓),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財務管理和實施品牌戰略,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品質量和品牌形象。聯合社還與成員社開展聯合經營,如仙草種植與銷售,贏利60%按股分,40%按照股份增資擴股。聯合社有13個管理人員,包括幾個返聘的老同志,大部分是成員社的理事長、監事長或支部書記。聯合社現有總資產5000多萬元,凈資產3000多萬元,中山鎮供銷合作社占股40%。10年間,政府的補助1000多萬元,貸款270萬元。
聯合社在農資供應服務方面,充分利用供銷合作社的農資連鎖店、村級綜合服務社、莊稼醫院、農家店等農資供應服務網絡,為社員提供優質、高效、安全、價廉的農資商品和便捷、周到、規范、專業的系列化服務,確保了當地農產品生產安全,鞏固了農資供應主渠道地位。
有效對接的另一種途徑是基層社吸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領頭人以及農民群眾中的能人入社,成為基層社的領導,增強了基層社為農服務的能力,促進了自身體制機制的改革。
如龍巖市供銷社積極支持指導長汀縣社開展“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全國專項試點工作,推進“能人辦社”工作,堅持開放辦社,開放選人用人渠道,拓寬基層社負責人選任渠道,根據“政治過硬、作風務實、創新思變、敢于擔當”選任條件,鼓勵村“兩委”負責人、大學生村官、創業青年、社會經濟能人、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負責人入社參選,通過本人自薦、鄉鎮審查、縣社考察等程序吸收到供銷社擔任負責人,通過能人引領基層供銷社發展,不斷提升基層供銷社為農服務的能力和助農增收的實力,進一步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僅長汀縣開展“能人辦社”的基層社18個,引進48名村“兩委”主干或社會經濟能人擔任基層社負責人。通過“能人辦社”,長汀縣18個鄉鎮全部恢復重建供銷社。2016年以來龍巖市完成基層社恢復新建38個,提升改造72個,完成農村綜合服務中心130個。
長汀縣河田供銷社始建于1952年8月。2000年至2003年實行改制,僅保留“牌子”和“印子”(公章),只聘用2名職工留守。2017年6月以來,以“強化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全國專項試點為契機,河田社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并廣泛選聘政治可靠、素質過硬、有能力的村“兩委”負責人、農民合作社理事長、社會能人入社,并由他們牽頭帶動供銷社恢復重建工作。截至目前,該社分別吸收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社員、家庭農場主等290戶社員入社,共吸納社員股金193.6萬元。2017年11月17日,該社召開了重建后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了首屆理事會、監事會。吸納的社員來自農村各個行業,新當選的9名理事會成員,有3位是村黨支部書記,1位是村主任,4位是農民合作社理事長或家庭農場負責人,1位是社會能人;新當選的5名監事會成員,有2位是村主任或村委會委員,3位是農民合作社理事長或家庭農場負責人。如長汀縣遠豐優質稻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傅木清,初中畢業,外出打工20多年,2006年,他回到家鄉河田鎮,與幾位鄉親一道連片承包耕地種植水稻,并于2007年在全市率先注冊成立長汀縣遠豐優質稻專業合作社。他當過村支書,是致富帶頭人,2015年初,傅木清還將多個鄉鎮的10余個糧食、農機專業合作社聯合在一起,成立長汀縣融萬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聯合社下屬全程機械化農事服務中心。2015年,傅木清成為供銷合作社河田鎮基層社的副主任,他和其他一些進入基層社領導班子的農民中的能人一起,使基層社煥發了活力。
現在,長汀縣河田供銷社已建立了12個農村電子商務平臺和1個合作金融服務平臺,興辦了鄉鎮中心超市、綜合服務社、農資超市、莊稼醫院、農村社區綜合維修服務等。依托領辦創辦的128家農民合作社及4家聯合社,積極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如開展土地托管和流轉,推廣良種和測土配方施肥、農機服務及專業化統防統治等。
(二)龍巖供銷合作系統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為合作伙伴,大力開展農地經營權流轉和土地托管服務,為進城務工農民和小農戶提供了生產全過程的社會化服務,促進了農業的規模經營和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有機銜接
針對農村中出現的“誰來種地?地怎么種?”的新問題,為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措施,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龍巖供銷系統以“農民進城務工,供銷社為農民打工”的模式,推行合作式、訂單式、托管式等服務,逐步解決“誰來種地”問題。
如:武平縣中山供銷社從2013年始,采取鎮政府政策資金扶持、村流轉土地、種植大戶及貧困戶種植、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提供技術服務和經銷的模式進行運作,租賃、流轉及托管農民土地2000多畝。土地經營權流轉后,不但給農民致富路子又添新助力,還讓農田資源變成資本,讓農民變成股東,使更多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上,這些農民除獲取租金外,又可在租賃土地上班取得工資,實現“雙進賬”,避免了以前土地分散經營或流轉給外地人之后,在經營不善、撤資走人后留下很多問題的情況出現。一些老弱勞動力不愿意放棄自己承包地的經營權,往往在生產各環節接受托管服務。長汀縣河田鎮供銷社通過引入種植大戶傅木清任鄉鎮供銷社副主任,通過運作,合作社聯合社流轉土地1.2萬畝、托管土地1.3萬畝,實現各類服務收入1220萬元,糧食產值達1500多萬元,帶動農戶1200余戶(其中貧困戶42戶)。
(三)龍巖供銷合作系統利用自身的無形資產和組織資源,探索專業合作社內部的信用合作,并與正規金融機構有效對接,在金融業務方面開展合作,將普惠金融落在實處,破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傳統小農戶的“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
龍巖市、縣和基層社三級聯動,創新與金融機構合作機制,打造農村金融服務平臺,創建供銷助農增信金融服務新模式,較早實行供銷社和銀行共擔風險的增信貸款的合作金融業務,建立市、縣、鄉、村四級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破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規模經營和傳統小農戶經營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的資金互助合作。中發11號文件提出:“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要按照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專業合作社內部的資金互助可以滿足小農戶的需求,如長汀縣金太陽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內部成立信用合作部,自有資金310萬元,給聯合社成員發放5萬元以內的小額貸款,如是購買農資就直接打到廠家,盡量減少現金往來。
二是供銷合作系統與正規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合作。針對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難、貸款貴”的情況,龍巖市供銷合作社成立農業服務公司,各個縣供銷合作社也成立服務公司,市里出資49%,縣社出資51%,作為風險補償資金,資金存到銀行,銀行按照1:10 放大,以比較低的利率貸款給農戶,最低3厘多,高的六厘,收1.5厘的費用,把銀行給農戶貸款利率壓下來。通過為農戶提供增信業務,解決農戶沒有抵押物,無法貸款問題,落實了農村基層的普惠金融。龍巖市供銷合作系統在具體操作中,特別注意防控金融風險,第一,實行貸款推薦制。利用基層社服務網點多,職工最了解農戶信用的優勢,針對當地從事種植、養殖、加工、商業、服務、旅游和其它農村相關產業的農民個人、家庭農場主、個體工商戶、小企業主以及電商、快遞、物流經營戶等的貸款申請,供銷社農業服務公司經過調查,向合作銀行推薦優質的客戶;第二, 設定貸款限額,單次貸款縣一級不超過20萬,市一級不超過50萬。龍巖市供銷合作社的同志們認為:金融最能檢驗人性。貸款的錢多了,貸款戶不會將錢用在主業,設定貸款限額,雖然人工成本高一點,但更安全。第三,建立社銀風險共擔補償機制。為促進農村金融良性循環,當出現不良貸款時,按約定從風險補償金中補償,供銷合作社承擔風險損失比例一般為20%至40%、與供銷合作社合作的銀行為60%至80%。如,與農業銀行合作,約定的風險損失承擔比例為:供銷合作社40%、農業銀行60%。銀行實行貸款終身制;風控能力比供銷合作社強多了,通過這種方式供銷合作社與銀行系統建立利益聯結機制,風險共擔。第四,供銷合作社還為農戶銷售農產品提供服務,農產品賣得出去,自然不會毀約。由此能降低風險。
(四)龍巖供銷合作系統以縣域為單位,整合全縣物流公司資源,有效破解農產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城市工業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問題,滿足了農民群眾多樣化的生產與生活需求
龍巖市創建“供快合作”的“供銷合作社+快遞業”模式,供銷合作社牽頭整合“三通一達”民營快遞物流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建設縣鄉村三級快遞物流服務網絡規模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物流配送體系,實現全市的全覆蓋。快遞遍布各個城鄉社區,有效破解農產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城市工業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問題,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產品流通銷售,滿足了農民群眾多樣化的生產與生活需求。
如長汀供銷通世達物流公司是由供銷合作社采取股權合作的方式進入快遞業務,推動農村物流的發展。具體運作由福建供銷農業服務有限公司、長汀縣供銷合作社按照“資源整合、股權投資”方式,采取“五整合”(即分揀場地、運輸車輛、設施設備、快遞人員、服務網點的整合)方式,整合長汀縣中通、申通、百世、韻達等四家快遞公司的有效資源,共同出資組建全市第一家長汀供銷通世達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注冊成立。公司注冊資本630萬元,股份占比福建供銷農業服務有限公司占股份的24%(其中長汀縣供銷社10%),中通、申通、百世、韻達各占股份19%。現有員工150余人,城區快遞服務站33個、鄉鎮14個、村級服務點23個,實現了城鄉服務網點全覆蓋。采取“五統一”(即統一運輸、統一分揀、統一攬投、統一服務規范、統一管理)的經營模式,發揮供銷社在農村的點多面廣優勢,促進農村快遞業發展,打通服務農村工業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和農產品上行的“最初一公里”服務工作。加強與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涉農企業、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對接,主動上門服務,2020年農村農產品出港件量成倍增長,一直保持上揚態勢,2020年1-8月,進出港件占長汀市場的70%。
在省供銷社和縣供銷社及商務局的支持下,得到了上級財政項目資金補助近80萬元。建起了公司分揀場地自動半自動分揀流水線,鄉鎮服務站及村級服務網點;購置了大噸位車輛及城區小型配送車等,為企業今后的發展夯實了基礎和注入了活力。
(五)龍巖市將“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進一步延伸到村,基層供銷合作社與農村社區開展村社共建,促進農村基層的綜合發展
村社共建是推進“三位一體”的重要抓手。龍巖市全面推進基層供銷合作社與農村社區開展政治、經濟、組織、生態、人才隊伍、項目、服務、文化等八個領域的村社共建,促進農村基層的綜合發展。村社共建可以為基層治理賦能,是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體現,能夠有效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發展模式將成為鞏固黨在農村執政根基的重要經濟抓手。
武平縣中山鎮百家姓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黨總支書記劉星光介紹,當初他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首先是為農民群眾提供各類服務,不是想著賺錢。此后,在服務過程中,開展經營活動,逐漸與農民群眾結成利益共同體。現在則通過村社共建,解決農民群眾在鄉村建設方面遇到的困難與問題,與農民群眾結成命運共同體,增強了供銷合作社自身的活力。
(六)龍巖市供銷合作系統將“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從為三農服務擴展到以城鄉居民需求為導向,為城鄉居民提供多樣化、全方位服務
龍巖市供銷合作系統與大型知名連鎖便利店企業合作,開展供銷城鄉綜合服務,成功打造“紅古田”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打造供銷城鄉服務“便利店”模式。供銷社將各種供銷綜合服務搭載到便利店,既為便利店提供了增值服務,又為便利店本身引客流增收入,構建了一種新型供銷城鄉綜合服務體系,破解了城鄉綜合服務長期以來沒有盈利支撐、發展無法持續的“存續難”問題。為城鄉居民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綜合服務,提升了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公益屬性的社會形象。
三、龍巖探索的可資借鑒的經驗與啟示
龍巖的探索不僅促進了龍巖當地農業與農村的現代化進程,也為全國其他地區的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與啟示。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是"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最合適的抓手和平臺,是聯結農戶、基層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基層供銷合作社及其他服務主體的橋梁紐帶,是基層供銷合作社最理想的合作伙伴,應該重點培育。
基層社要發揮主導作用,打造“三位一體”的綜合合作發展模式,就要尋找合作伙伴,通過相應的組織載體,與農民群眾打交道。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多次指出,供銷社要發展,必須立足于為“三農”服務、為農業產業化經營服務。以供銷社為母體,促進、培育和領辦農民的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從而創立供銷社的新機制。
從中國的實際情況看,運轉較好的基層農民專業合作社,領頭人往往都是能人,他們牽頭成立的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合作社領頭人在一個層次,更加同質化,聯合社有可能成為農民合作社企業家合作的平臺,可望在同一層級上實現強強聯合。從各地的發展情況看,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能促成合作社之間形成合力,提升農民自身的市場話語權;實現基層合作社資源優勢互補,改善農產品的營銷渠道;有利于實現規模經濟,完善社會化服務,促進垂直一體化經營,以及避免沖突,防止同類合作社間的無序競爭。聯合社有可能成為與政府、市場(農業相關企業)協商對話、溝通信息、構建多種合作關系的平等伙伴。有條件的基層供銷合作社選擇與實力較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對接,將有可能減少操作成本,較快地實現合作雙贏。
我們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改造原有的基層供銷合作社的組織資源,并通過基層社與新成立的農民合作組織兩種組織資源的對接,形成一個農業科技能順利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農產品能最終實現價值的一二三產融合的全產業鏈體系,使農民能以較低成本、較快捷的方式有組織地進入市場,最終使農民實現增收。對接的前提條件是要促使傳統的組織資源進行市場化取向的改革,明晰產權關系,用新的組織來改造它,而不是它把新的組織拖垮。專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參股供銷合作社,這是使農民專業合作社保有生命力并具備改造供銷合作社的能力的有效途徑。通過這種演進,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供銷合作社干部職工或是成為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領導人,或是成為被聯合社雇用的專業人員,供銷合作社的合作經濟屬性才能真正得到加強。供銷系統的能人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和聯合社,強化基層社與農民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在組織、經濟和服務上的聯結,補齊涉農經營服務主體的短板。基層社通過資產開發、資源共享、合作建設等形式廣泛吸納社會能人共同推進基層社改造提升、共享改革紅利,使基層社重新煥發活力。龍巖的經驗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二)"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能否成功,人才是關鍵
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人才是關鍵,需要一大批有事業心、勇于探索、敢于創新的接地氣的人才。2015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指出:“造就一支對農民群眾有感情、對合作事業有熱情、對干事創業有激情的高素質干部職工隊伍。”這是綜合改革成敗的關鍵。供銷合作社在縣及縣以上聯合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基層合作社則實行企業管理,性質為集體所有制企業。縣及縣以上與基層社是不同的體制和利益分配機制,體制機制難以上下貫通,這是已經存在的既成事實。組織體系不能上下貫通,但人員可以上下一心。路線決定之后,干部就起到決定性作用。除了供銷合作社要在各個層級涌現出一批有事業心、有能力、敢于擔當、勇于改革的干部外,還要在當地的農業生產經營中發現人才。高質量的新發展階段對農業生產經營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真正能夠成為成功農業企業家的是少數。但這些人是農業先進生產力的代表,發展現代農業的領頭人。把這些人中既具備企業家精神又具備合作精神的能人吸收進供銷合作社,將使供銷合作社這個老店煥發青春。
(三)供銷合作系統完全可以成為連接農戶與金融機構、貫通金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紐帶與橋梁,在農村金融改革中發揮重要作用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的特點是強調了整個農業一體化進程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提出:“促進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銀監會在報告中也曾指出:“政策性金融缺位、商業性金融錯位、合作性金融發展無序的問題相對突出”。但實際上發展無序的并不是真正的合作性金融。農村金融體系中現在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農民所有、農民控制、為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的正規、系統的農民合作金融組織。廣大農民群眾和經營主體對金融的多樣化的需求遠未得到滿足,盡管多年來的中央一號文件多次提出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但農村金融改革尚未真正破題。
在總體處于金融抑制狀態的農業發展領域金融資本尤為稀缺,農民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滿足。農民和小微企業長期以來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仍然得不到解決。農村金融改革真正的目標應是使農戶、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企業能以更便捷、快速和成本較低的方式獲取金融服務。
在農村金融改革中,只有離農民最近的金融機構,才能切實解決農民的金融問題。現在面臨的問題是,第一,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的網點往往離農民很遠,甚至因為在農村經營的交易成本太高,已設農村網點也撤消了。第二,各類銀行都實行貸款終身制,從業人員都把防范金融風險這根弦繃得很緊,農村由于交通不便,貸款戶金額小,且居住分散,防止風險更為困難,也就影響了銀行的貸款積極性。第三,出于防范金融風險的考慮,沒有任何一個金融監管部門愿意承擔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的監管責任。
如何消除金融供給方給農民發放貸款的障礙,把金融供給和農村的金融需求進行更有效的對接?如何使金融供給在農村更好地落地并發揮效益?正規金融機構直接草根化是不可能的。另一種途徑是間接草根化。合作社既可以扮演直接的融資服務提供者(直接開展成員內部資金互助);也可以扮演融資服務的中介,作為銀行或農戶的代理人。承接外包業務。這也許是一條可行的途徑。基層農民專業合作社體量小,信譽不足,往往難以成為融資服務的中介。而基層供銷合作社在銀行和農民群眾眼里,亦官亦民。有一定的信譽。它還有遍布農村的銷售服務網點。在龍巖的探索中,基層供銷社不僅扮演了中介角色,基層供銷社的功能更體現在培養和增進農民信用,向銀行提供農戶的信用記錄,降低信息不對稱性。它們將作為銀行的代理,在銀行和農戶之間建立橋梁,協助銀行制定貸款農戶的征信評估制度,為銀行提供優質客戶的信息。它們進而還通過股份合作的方式,成立貸款擔保公司,與銀行風險共擔,從根本上消除銀行出現金融風險的擔憂。這樣,金融機構的農村金融業務就可以通過縣級和基層供銷社這些中介來進行。
農村金融體系由多種金融組織所構成,在許多國家,合作金融組織已發展成全國性的完善的體系,成為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并通過農村合作金融與合作保險的贏利來支持其他合作組織的經濟活動,成為農村其他各類合作組織的堅實的依托。農村合作金融為農民的農業和非農業活動、為農民的生產與消費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稀缺要素—資本,從而促進農業和農村社區的發展。
龍巖在專業合作社內部開展成員之間的資金互助方面進行了一些成功的探索試點,但持比較慎重和穩妥推進的態度,他們考慮的因素主要有:一是當前農業產業化程度大幅提高,包括金融在內的農業社會分工更為細化和專業化,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自身的金融素質和專業能力嚴重不足;二是專業合作社成員自有資金不足,即使合起來也資金有限,而非農資金(包括銀行的)相對比較充裕;三是內部資金互助合作的規范性不足、監管較難、風險較大。他們認為,為解決專業合作社成員“融資難”問題,除穩妥推進內部信用合作外,也可以通過創新(如成立供銷助農增信貸款風險基金)以供銷社為橋梁,與正規金融機構開展外部合作來實現,以彌補內部資金互助之不足。實踐證明龍巖的做法是合適的,龍巖探索既是一種實踐創新,也是一種理論上的創新,可以為中國農村發展合作金融服務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
(四)龍巖供銷合作社系統以市場經濟的運作為方式,以經濟利益為紐帶,與各類社會資本構建合作共贏機制,打造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經濟組織,為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供銷社的獨特優勢和作用
當前,以農業相關企業(公司)為主導的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農業現代化模式仍是主流形式。適應新發展階段、新發展格局的要求,以滿足農民群眾的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需求為出發點,研判農村新業態的發展特點,龍巖供銷合作社系統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的落實中力爭起到主導作用的同時,清醒認識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農業農村現代化是個較長歷史進程,供銷合作社要主動與各類社會資本以及農業多種現代經營主體對接,在形成利益共同體的進程中發揮引領作用。
就農村市場而言,一方面,農民對各種工業消費品有著日益增長的強烈需求,另一方面,農民又迫切希望自己生產的農副產品能方便快捷地進入市場,盡早到達各地消費者手中。電商、網購、帶貨直播等新形式,最終還要產品的實物形態通過物流遞送來實現交易。對于快遞企業而言,快遞路由線路的科學合理規劃對于快遞企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也是快遞服務企業市場競爭力的體現。但農村農戶居住分散,基礎設施落后,單個快遞公司在當地農村進出港件量較少,直接影響了快遞路由線路的合理規劃。
農民對工業消費品的需求要破解城市工業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問題,農民運送農副產品的需求要破解農產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問題。這就是龍巖同志們所說的"末端服務"。他們認為,,從一定程度上說,掌握了末端就掌握了市場。供銷系統的經營服務網絡和服務范圍覆蓋各縣市區下屬各鄉鎮和大部分行政村。這既是供銷社的優勢,也是為農服務的宗旨所在。
龍巖市供銷合作社充分認識農業新業態在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中起到的作用,能動地利用,并適應新的形勢。利用自身的地位和信譽再加上在基層網點多的組織優勢,牽頭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整合各家快遞公司的資源,在各縣區成立供銷通世達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以來長汀供銷通世達物流有限公司陸續把中通、申通、百世的中轉中心統一整合到三明沙縣,不僅通過縮短路程提高了班車時效,同時根據業務量合理安排拼車,又降低了實際運作成本,確保快件路由順暢。
龍巖供銷合作社的做法從制度創新與組織創新的角度看,也許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具有制度性、政策性的創新。但這種舉措能有效破解和帶動農戶按照市場需求生產適銷對路的優質農產品,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產品流通銷售,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物流資源的整合能使國內的消費品市場能以更快捷、成本更低的方式來滿足農民日益多樣化的需求,使農民的潛在購買力轉化為現實購買力,促進國內大市場的形成,進而為擴大內需戰略的落實做出貢獻,有力支撐構建以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為主的新發展格局。
(五)龍巖“三位一體”綜合合作不僅能為農業現代化、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做出應有的貢獻,這種模式的擴展與延伸還能進而為構建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提供可資借鑒的寶貴經驗
龍巖探索通過村社共建,為基層治理賦能,為農村基層治理提供了解決方案,促進了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升了農村基層的治理水平和能力。供銷合作社通過村社共建,與農民群眾結成命運共同體,加強了供銷合作社與農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是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一個系統工程,鄉村振興絕不僅是農村內部的事情,也不僅是農民自己的事,它將農村和城市共同置于城鄉融合發展的框架之中,最終形成城鄉良性互動、共同繁榮的格局。在鄉村全面振興的大戰略、大格局中,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如何定位?供銷合作社如何能有所作為?龍巖市供銷合作社通過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將“三位一體”的綜合合作發展模式擴展到城市,龍巖的"便利店"模式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供銷新型城鄉綜合服務社以服務綜合體的形式成為供銷社的一個新品牌,成為供銷社跟其他商貿企業、服務企業進行合作的抓手和平臺,促進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進程。“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成為供銷合作社踐行為農服務根本宗旨、深化綜合改革、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
四、龍巖探索的理論意義、實踐價值與未來愿景展望
龍巖的實踐探索為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理論探索提供了源泉,也為將來這種模式的推廣明確了必要的條件。
(一)龍巖探索的理論意義—“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是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一種值得倡導的發展模式,應該成為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一種重要產業組織形式
我們說的農業生產、供銷和信用的一體即是指農業生產資料的供給、農產品流通、加工、銷售與農業生產進程的緊密結合以至一體化以及金融為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提供全過程的服務,這與中外農業現代化進程中所提出的農業縱向一體化、農業產業化經營或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在內涵上是相通甚至相近的。而農業生產合作、供銷合作和信用合作的“三位一體”則是在農業現代化的一體化進程中以合作社為主導力量、金融全方位支持的一體化,是走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的一種值得提倡的發展模式。在農業農村的新發展階段,供銷合作、生產合作和信用合作已經擴展為產前農業投入和滿足農民需求的各類服務的供給、生產進程中的各類社會化服務以及產后的流通、銷售、加工等活動,在這全過程中又不斷涌現新的業態、新的產業環節,而這全過程、全產業鏈的經濟活動是以合作社為主導力量,以金融支持為特點的多產業、多業態的一體化進程。一體化進程的外延有所擴展,內涵則保持不變。我們所說的合作社“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實質上是新發展階段合作社主導、金融全方位支持的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農業縱向一體化進程(農業現代化進程)的簡潔、形象化的表述,它的特點是強調了整個農業一體化進程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是農業產業理論、合作社理論在中國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具體表現形式,是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的一種創新性探索。
中國在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將以農業相關企業為主導的農業一體化模式的特點概括為“公司+農戶”;這種模式實質上反映的是國內外的工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進入農業,將其擁有的資金、技術、管理、銷售渠道等資源,與農村廉價的土地和勞動力相結合,產生和占有農業剩余的過程。在所有環節上,公司都是處于主導地位,農戶只是原料的提供者,并沒有被視為利潤的創造者和獲取者。合作社主導,農民(指農業生產經營者)成立合作社,合作社通過社員的投資入股建立產前和產后關聯企業,實現以農民為所有者主體的農業一體化經營模式,這就是農業縱向一體化的另一種形式,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發展模式。這種模式不僅讓農民獲得初級農產品生產的收益,還能使普通農戶社員分享到農資提供、農產品加工和流通環節的利潤,對農資提供和農產品加工業寡頭壟斷的市場格局也是一種沖擊,有助于改善市場競爭結構。
我們在報告第二部分闡述的龍巖幾個方面的改革探索,如果換成農業公司尤其是龍頭企業,似乎也能做同樣的事情。但合作社是具有一定社會功能的經濟組織,它是以市場經濟的手段,實現社會目標的社會企業,這點與以利潤為導向的公司(龍頭企業)有所不同。在市場由私人或公共企業所控制的情況下,合作社是市場中企業組織的一種替代形式,它的存在有助于完善市場秩序和規則,是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有機組成部分。如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供銷合作社在農資和農產品應急儲備調運、保供穩價、緩解滯銷方面的保障作用凸顯。合作社為主導力量參與農業一體化進程,可以在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的轉化中,發揮合作社的公益性、社會性功能,幫助各類農業經營性主體,包括農村的弱勢群體,以成本低、快捷的方式進入市場。“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應該成為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一種重要產業組織形式。
(二)龍巖探索凸顯的實踐價值-合作社主導、金融全方位支持的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在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尚未成為主流模式,龍巖探索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這個難題
我們講“三位一體”是以合作社為主導力量,但是什么樣的合作社能主導呢?農民自發組成的專業合作社往往是從無到有,白手起家,除了資金融通問題外,它們在技術引進、設備改造、農產品質量檢測與標準化、企業管理、市場品牌開拓、信息搜集以及經營網點分布等方面,都與專業化的大公司有較大的差距,以鄉村為單位組建的專業合作社規模過小,既沒有較強的加工增值能力,也沒有形成規模經濟優勢,市場競爭力極為脆弱。這也就加大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難度。能夠起到主導作用的合作社往往是公司參與或公司在合作社中占據支配地位的合作社。實質上是公司加農戶的翻版。在農業現代化的進程中,由于長期的政策導向和政策扶持,公司在農業發展上占據了制高點,獲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優惠,形成了農業現代化的路徑依賴和既得利益格局。加之幾十年市場風雨的洗禮,優勝劣汰,一大批有強大實力的農業龍頭企業已成氣候。中國草根式的農民合作社要想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逐漸進入二三產業,成為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的一體化進程的主導力量,直到能與公司抗衡,難度很大。
合作社主導的“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發展模式重要的是一體化,這意味著供銷、生產、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資源的整合,而在一個地區的范圍內,這幾項功能分別隸屬于不同的主管部門,資源的整合必然涉及到部門既得利益的藩籬,難度很大。
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體系中,合作金融組織應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中國農村現實經濟生活中,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金融至今尚未破題,成為阻礙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重要限制因素。沒有一個健全的、強有力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為依托,中國農村合作組織的發展和壯大是不可能的,合作社為主導的農業一二三產融合的“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在實踐中也必然是困難重重。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方向,但就全國農村來講,在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尚未成為主流模式。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龍巖探索在不調整部門的職能與利益格局,不增加財政資金,不增加人員與支出的前提下,將各類合作落到實處。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以上難題,在改革實踐上取得了寶貴的經驗,這也就彰顯了龍巖探索的實踐價值。
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強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而到了202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不再是泛泛提發展農民合作社的“三位一體”,而是有針對性地提出要供銷合作社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顯然,中央認為供銷合作社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方面能作為重要的抓手和載體,具備條件大膽探索,積累經驗,有所作為。這為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但供銷合作社要想完成這一任務,也要應對嚴峻的挑戰。
(三)龍巖探索未來發展的愿景展望
龍巖探索能否可持續,可復制?我們的回答是需要一些必備的條件,也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
1、龍巖探索的成功說明供銷合作社在實踐中必須堅持自身公益性和社會性的特點
龍巖“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模式是以供銷合作社為主導和推動力量,供銷合作社是一種特殊類型的合作經濟組織,組織成分多元,資產構成多樣,地位性質特殊。如果用合作社的基本屬性來衡量,就難免會產生困惑。供銷合作社的合作性質更多地體現在它所具有的社會性上,它是具有一定社會功能的經濟組織,能在經濟活動中把效益與公平較好地結合。供銷合作社作為社會企業的一種,只有在實踐中不忘自身公益性和社會性的特點,為農服務的根本宗旨才能真正落實,供銷合作社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中才能起到主導作用。
2、龍巖探索成功的關鍵在于有一批勇于進行制度與組織創新的供銷合作社領導人和經營者
龍巖探索成功的重要動因是激發了供銷合作社的內生動力和活力,尤其是領導人的動力和活力。龍巖供銷系統有一批領導人和經營者銳意進取,勇于進行制度與組織創新的綜合改革。路線確定后,干部起到決定性作用。制度框架本身不能創造出成就,成效還是要靠人來實現。如要推動中國供銷合作事業的發展,就需要在供銷合作社內部培養出一批富于獻身精神、長于市場競爭、通過制度和組織創新來踐行合作社理論和原則的實踐者和領導人。同時,有意識地將一部分農村精英培養成具有企業家素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領導人,提升合作社企業家群體的素質,有條件的將他們吸收進基層供銷合作社,或與基層社建立密切的伙伴關系,夯實“三位一體”綜合合作下一步健康發展的人才基礎。同時供銷合作社創新后的制度安排和組織體系要不斷鞏固與完善,這才能保證改革不會因為領導人或經營者的更替而夭折。
龍巖供銷系統由于勇于改革探索,這幾年也成為多項改革舉措的試點單位。2016年,龍巖市在全省率先開展供銷合作金融服務。全國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專項試點之一的“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專項試點設在龍巖市長汀縣,是全省唯一的一家,2019年通過全國總社驗收。
3 、龍巖探索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所起的基礎性作用,同時重視發揮政府的作用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推進可能會觸及一些部門利益結構的調整,龍巖的做法是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所起的基礎性作用,在為農服務過程中體現各方利益,這種做法保證了改革的可持續性。但他們也同時高度重視行政力量的推動。在改革進程中,如黨委政府助推一把,則會大大加快綜合合作體系的形成。
行政力量的推動是多方面的,比如,主管部門職能的融合和具體工作的協調配合以及一些必要的資金支持,還有金融及其監管部門對農村信用合作的支持與監管,等等。在合作體系的構建過程中,供銷合作社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重要的是盤活土地資產,這就涉及到調整現有的利益格局。如龍巖市連城縣,為了做大做強供銷事業,推進組建供銷集團,經縣委縣政府的支持和多部門協調,對連城縣供銷合作社45處資產(計30003.18㎡)進行優化,將該45處資產土地性質由劃撥地改為出讓地以增強組建供銷集團的資本。土地性質由劃撥地改出讓地的土地出讓金約450萬元由縣人民政府安排專項資金繳納,土地劃撥轉出讓事宜現已完成。通過成立供銷集團,實行劃撥地轉出讓地,盤活土地資產,實現供銷合作社資產規范化運作,為提升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打下了基礎。但土地制度的改革,涉及到調整現有的利益格局,難度較大,需要行政力量的決策和推動。
4、農村金融改革還尚未破題,“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存在明顯的短板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的特點是強調了整個農業一體化進程中金融支持的重要性。龍巖在金融方面的探索主要不是集中在專業合作社內部的資金互助,在很大程度上是探索供銷合作社與正規金融機構建立金融合作關系,從而改善和加強了正規金融機構(銀行)對“三農”的金融服務功能,這是一種外部的合作。要想發育出真正的信用合作,破解農村信用合作不敢辦、辦不起來的難題,則需要在基層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層面上培養出一支既有金融知識與管理背景、又了解合作金融原則的信用合作隊伍。同時,政府的金融監管部門要承擔起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的監管責任。
2009年1號文件提出抓緊出臺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具體辦法。”此后多個一號文件提出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開展信用合作。2016年1號文件提出:“擴大在農民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范圍,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 2021年1號文件提出:“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多年來,以發展農民信用合作為導向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只見諸于文件,農村金融改革還尚未破題,“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發展模式存在明顯的短板。
202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供銷合作社開展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這為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但供銷合作社要想完成這一任務,也要應對嚴峻的挑戰。龍巖供銷合作系統這方面的探索,為我們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也使我們能有機會開展更深層次的思考。
(作者系《中國鄉村發現》學術委員,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研究員;鄉村發現轉自: 《農村經濟》 202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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