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1年會上,國家鄉村振興局副局長夏更生表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要促進商業。加快發展鄉村產業,以創業帶動就業,通過勞務輸出和就近就地就業雙輪驅動解決就業問題。下一步,鄉村振興局準備同金融業相關企業進一步細化實化金融促進鄉村振興的具體的框架協議和落實舉措,讓金融企業在鄉村振興上更好發揮作用。
夏更生指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要借鑒脫貧攻堅取得的重要經驗。第一是堅持黨的領導。第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第三是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第四是堅持精準的方略貫穿鄉村振興的全過程各環節。第五是要激發貧困群眾的內生動力。第六是弘揚中華民族和和衷共濟、團結互助的美德。第七是求真務實,較真碰硬。
夏更生強調,脫貧地區要全面鞏固好脫貧成果,堅決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國家設立了5年過渡期,要健全防止返貧的長效機制,要保持幫扶政策的總體穩定,現在已陸續出臺30多項相關政策。還要抓好后續幫扶的工作,特別是異地搬遷。
夏更生表示,全面鄉村振興主要做好三件事。
一是繪好一張圖。要做好規劃先行,按照規劃穩扎穩打,久久為功。
二是堅持兩手抓。一手抓硬件建設,繼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提升個人居住環境。一手抓軟件建設,就是農村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同時推進鄉村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設。
三是促進商業。加快發展鄉村產業,沒有產業的振興是一個空殼的振興,也是不可持續的振興。要促進創業,發揮新型經營主體作用,要以創業帶動就業。要多渠道促進就業,強化技能培訓,提高技能,特別是要通過勞務輸出和就近就地就業雙輪驅動解決問題。
夏更生表示,金融領域對于鄉村振興的推動主要聚焦于中央確定的鄉村建設行動、鄉村治理和鄉村產業三個方面,更多還是在鄉村建設和鄉村產業上。下一步,鄉村振興局準備同金融業相關企業進一步細化實化金融促進鄉村振興的具體的框架協議和落實舉措,讓金融企業在鄉村振興上更好發揮作用。目前正在和相關機構研究討論,爭取盡快落地落實。
(作者系國家鄉村振興局副局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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