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8日,習近平在山東代表團參加審議時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表講話,提出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和公共文化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挖掘優秀傳統農耕文化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培育挖掘鄉土文化人才,弘揚主旋律和社會正氣,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改善農民精神風貌,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煥發鄉村文明新氣象。上述論斷無疑是推動鄉風文明、實現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指引。我們認為,以鄉風文明為目標和內核的鄉村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實現鄉風文明,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為引領,完善鄉村道德激勵機制,打造鄉村精神文化家園和道德共同體,提升鄉村德治水平,讓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底色的道德之光普照農村大地,讓兼具傳統光澤和新時代光彩的道德之花盛開在每一位鄉親的心田,全面助力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鄉村思想道德建設。
鄉村社會既是以熟人社會、半熟人社會為特征的生產和生活共同體、物質利益共同體,更是關乎村民安身立命和精神歸宿的精神文化家園和道德共同體。村民共同的家族文化、宗族記憶及精神傳承,關乎生存和生活的深層價值和終極意義。可以說,為一直生活于此的民眾和漂泊在外
的游子提供情感歸宿和精神家園,這是重建鄉村道德和價值體系的目的所在,也是鄉風文明建設的題中之義。同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鄉村道德的核心和靈魂所在,應成為鄉村社會向善向上的價值引領和基本道德標準。鄉村思想道德建設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三管齊下,采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下,將鄉村社會打造成有精神利益共同體為基礎、有深厚文化之根、精神聯結和情感紐帶的道德沃土和精神家園,實現鄉風文明、助推鄉村振興。為此,一要大力弘揚傳統與現代價值交融的良好家訓家規家風文化,以及鄉戀、鄉情等鄉村文化資源,結合時代要求進行創新,為打造農民精神家園和鄉村命運共同體提供最寶貴的精神元素和道德載體。二要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挖掘農村傳統道德教育資源,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強化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主人翁意識。
第二,發揮鄉村道德標桿的示范作用,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的良好風尚。
讓東風壓倒西風,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旗在農村高高飄揚,形成強大的主流價值觀引領下的輿論風尚,是鄉村德治的重要抓手。為此,應樹立道德標桿并發揮他們的示范帶動作用,激發鄉風文明建設的內生動力。鄉村道德榜樣堪稱鄉村社會的旗幟和標桿,具有強大的正能
量、正效應,是鄉風文明建設的定海神針。實現鄉風文明,需要一大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道德楷模積極引領和示范帶動,潛移默化中,春風化雨般,塑造積極向善、見賢思齊的鄉村道德風尚。為此,應大張旗鼓地表彰獎勵、宣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道德模范、先進典型,如開展評選表彰 “身邊的好人”(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好鄰居等)活動,評選新鄉賢、建立“新鄉賢館”等,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鄉村醫生、鄉村干部等評選表彰活動,在鄉鎮、村一級定期發布“好人榜” 、建立“好人館”,匯聚強大的正能量。鄉村道德模范的美德懿行可以帶動一地一村風氣的好轉,形成良好的道德正向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道德引領作用。這是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農村生根發芽、入腦入心的重要推手。
第三,建立和完善鄉村道德調節和約束機制。
促進鄉村道德建設,應堅持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健全和創新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強化法律權威地位,以德治滋養法治、涵養自治,讓德治貫穿鄉村治理全過程。市場經濟下農民原子化現象嚴重,不少人缺乏道德自覺和自我約束,鄉村社會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哈登所說的“公用地悲劇”、搭便車,“劣幣驅逐良幣”也并不少見,極易導致道德悲劇,甚至引發道德危機和社會危機。因此,應強化村規民約和負面道德清單的約束作用,讓不道德行為和失信行為承擔必須的后果和代價。可以考慮在社會征信系統的建立和完善的基礎上,實行消極激勵,建立負面清單制度。黑名單制度與道德銀行一樣,
在現代鄉村社會也是必要的。對惡德的懲罰如果沒有力量,就意味著道德沒有力量。村民需要為自己的不道德行為、失信行為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受到一定的外在懲罰或約束,否則鄉風文明建設便會成為無根之浮萍。因此,要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農村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一方面,引導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實現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干群融洽;深入推進移風易俗,開展專項文明行動,遏制大操大辦、相互攀比、“天價彩禮”、厚葬薄養等陳規陋習,抵制封建迷信活動。另一方面,需要將硬約束與軟約束結合起來,發揮道德約束和道德法則的顯性功能。加強鄉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道德底線思維和規矩意識,建立和完善包括道德懲戒機制在內的鄉村道德調節和約束機制。基于建立自治、德治和法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機制的現實所需,可以通過出臺村規民約的形式將鄉風文明建設各項舉措制度化和規范化,并嚴格執行,形成“老鼠過街人人人喊打”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和道德氛圍,為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精神動力和道德支持。例如,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出臺符合法律規定并經有關部門審核的群眾廣泛參與制定的村規民約,堅持獎懲相結合,對違反村規民約的不道德、不文明村民酌情給予批評教育、責成其賠禮道歉或賠償損失等,從而使村規民約既接地氣,又能得到大家的共同遵守,真正發揮其道德約束功能。
(作者簡介:陽信生,湖南省廉政建設協同創新中心、湖南商學院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湖南商學院基層公共事務管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員。本文刊發于《中國社會科學報》2019年1月15日。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以湖南為例的近代鄉賢治理治理資源的多維檢視及綜合利用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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